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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衣锦还乡,她很可怜(加更1/2)

    女孩也颇为不解,看着周瑾问道:“公子,是什么嘛?”

    周瑾缓缓说道:“长歌负担久栖栖,一旦高车守会稽。**.更新快**衣锦还乡成底事,只将富遗耀前妻。”

    一诗出口,两脸蒙逼。

    令狐修己摇了摇脑袋,没听过。

    再想了想,的确没听过。

    女孩则是品味着诗词的意思,心中也颇为诧异。

    这诗词中明显有对朱买臣的非议之感,而自古以来,朱买臣向来被读书人所推崇。

    至少至今的正统文献里,还从来没有过轻薄儒家先贤的前例。

    这诗词,若是流传于世,这诗人是要向全唐人民谢罪的。

    不过女孩不介意,反而这首诗让她更加好奇了。

    对于一个女孩来说,无论几岁,都免不了一颗想听故事的心。

    她自然也不例外,可惜宫禁之内,交往有别,她缺的是给她讲故事的人。

    何况还是卦。

    “其中有什么故事?小女子好奇的紧!”

    女孩眼睛明亮的盯着周瑾,素裙下,白皙的脖颈和锁骨,风光入目,让人留恋。

    周瑾道:“若一个人,日复一日的在山中打柴,然而见人就说我五十岁会大富大贵。若是你见到了,会怎么想?”

    女孩道:“敬而远之。”

    令狐修己已然成为了背景板,不解道:“为何?”

    周瑾当时就脸黑了,话说你一个什么也不知道的书呆子,有事没事老刷什么存在感?

    周瑾也不客气,反问道:“令狐公子,莫不是你从不与人交谈?若是你家下人日日在你面前嘀咕,说等他五十岁就让你做他奴仆,你是何感受?”

    令狐修己道:“砍了。”

    看女孩脸上不乐,似乎是对他的暴虐所不满,于是急忙改口道:“婉儿,我我我……我绝非此等凶残之人,千……千万不要放在心上,我说笑的,这种人必然是有癔症,赶出府便是!”

    女孩道:“令狐公子,你莫要再插话。”

    令狐修己抿了抿嘴,一脸便秘的模样。

    周瑾看着家伙老实了,这才接着说道:“因而,一个女人,和这样一个人在一起了三十年,所受到的非议想必是不及其数的。”

    “朱大嫂当初初嫁给朱买臣的时候,就听朱买臣说,以后我一定会荣华富贵,让你过上贵妇人的日子。”

    “接着朱买臣挑了十年柴,十年后,他又说,我马上就有荣华富贵了,彼时,定让你吃香喝辣。”

    “于是朱买臣朱大爷又挑了几十年的柴。”

    “朱大嫂能够在他的甜言蜜语中相处三四十年,已然是极限。”

    “分开,或许对两人都好。”

    女孩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我若是朱大嫂,断然不会待那么多年的。”

    周瑾微微一笑接着说道:“五十岁,朱买臣因为同乡的帮衬,坐上了大官,后来锦衣还乡。”

    “而他的发妻在一个月后上吊自尽。”

    令狐修己做出一副不说话的模样,然而腹语道:“那是因为内疚,因为自责。”

    “屁。”周瑾斩钉截铁的反驳道。

    令狐修己指着周瑾道:“粗鄙……粗鄙之语!”

    女孩又是冷冷的看了他一眼:“你莫要出声!”

    令狐修己心里苦。

    周瑾说道:“朱买臣做了会稽太守之后,带着朱大嫂和朱大嫂的现任相公游街。当然,朱买臣做的很地道,十分客气,像是感谢。”

    “朱买臣是只想炫耀,但对于前妻而言,是当众羞辱。”

    长歌负担久栖栖,一旦高车守会稽。

    衣锦还乡成底事,只将富遗耀前妻。

    女孩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她不知道关于朱买臣竟然有这样一段野史。

    “我现在有些不喜那首诗了,若那仰天大笑出门去的写诗之人如朱买臣一般,岂不又是一个狼心狗肺之人。”

    “咳咳……咳咳咳咳!”

    周瑾猛咳不止,甭提多憋屈了。

    本来像只给她讲个故事,反倒是挖坑把自己给买进去了。

    这要是让她知道“会稽愚妇轻买臣”这首诗是出自他口,那岂不是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好感就没了?

    女孩急忙问道:“公子……公子身体有恙?”

    说着,女孩便将手巾取出,递给了周瑾。

    香……

    周瑾接过手帕,装模作样的轻咳了两声。

    不对,这手帕是从哪里取出来的来着?

    他一边用手帕捂着嘴,一边思索着,拼命的回忆着。

    却不知身旁的令狐修己像是一头恶狼一般盯着自己,那眼睛都发绿了。

    浑身上下的汗毛倒束,像是要把周瑾给扎死一样。

    那满是怒火的双眼仿佛在透漏着一个讯息——

    这手巾是从婉儿胸口取出来的,你个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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