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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一章营救15

    喜福开始下落时,看情况不对,不但吓得满头是汗,还哆嗦着身子。

    副班长是个老兵,是特战班的副班长,参加过越南战争和中越战争,见多识广,具有丰富的作战经验。当他看到喜福飞起来时,就知道对方的阴谋是吸引自己开枪,因为向空中飞行的东西开枪,毕竟有一定的难度,等到自己的子弹打空了,就很难对付中国功夫。特别他想起昨天晚上曾领教过对方的厉害,感到中国功夫高深莫测实在太神奇了时,他更加提高了警惕性。

    因此,他没有上当受骗,做了一个最好的防守,那就是后退。别小看这个后退,它既是最好的防守,又兼有最出色的进攻。

    他的后退速度掌握得太好了,刚好和喜福在空间的飞行速度基本上保持一至,稍微略快一点。也就是说,只要喜福从天而降落到地上,他们双方的距离就会保持在三~四米远的距离。

    这个距离对副班长来说是最安全的距离,他的枪能及时地射出子弹,而对方却没有那么快的速度扑过来。

    这个距离对喜福来说,是最致命的距离,是最危险的距离。因为自己的手脚都够不上敌人,要把敌人打倒,必然要冲上去。冲上去必然要花一定的时间,而这个时间刚好给敌人有开枪准备的时间。

    容不得喜福多想,他在空间飞行了四、五米后终于落下了地。他知道自己已经处于敌人的枪口下,所以马上来了个就地十八滚滚了过去。

    副班长的枪口始终没有离开过对准喜福的身子,本来在空间他也可以开枪的,不过他认为对着空间的目标开枪把握性会小一点。平时的射击都是向地面上的东西射击,因此,向地面上的人射击,在这么近的距离里是十拿九稳。

    如今,当看到喜福从天而降,并看到他通过就地十八滚的形式冲过来时,他恶狠狠地想:“既然你要来送死,那我就成全你了。”随即,扣在扳机上的手指往后一勾。

    那一勾如果真的等他勾下去,那怕喜福就是变成孙悟空,在这么近的距离里也插翅难逃。

    “突!突!突!”的一连串刺耳的枪声响彻云空。一个黑影匆匆而来,一闪不见了踪影。

    枪声在副班长的耳边响起,听到枪声的那一刻,他一下子懵了。他感到枪声的响似乎比自己扣下扳机的时间早了零点零几秒。也就是说,自己似乎还没有扣下扳机。可是,枪声怎么这么刺耳呢?对方没有枪,枪声不是来自自己手中的枪,难道会来自空中楼阁吗?

    同时他感到,自己的胸口怎么忽然感觉一热,似乎有什么东西奔流而出的样子。

    当他看到自己身不由己把枪扔了,胸口的血像喷泉一样喷了出来时,才知道自己被别人干了一枪。

    枪声同样也在喜福的耳边响起,那一刻子弹仿佛射进了自己的心脏,只是因为太痛了反而让人感觉没有一点痛,喜福认为自己被敌人打死了,为此闭上了眼睛。

    喜福愣在那里完全懵了,认为自已中弹死了。

    要不是对方的热血喷到自己的脸上,感到粘粘的、热热的,充满着一股超级恶心,超级恐怖令人呕吐,他还没有那么快醒过来。当他打开眼睛的那一刻,才看清血是从对方的胸口喷射过来的,而且还看到敌人把枪扔了,看到敌人像喝醉了酒,歪歪扭扭站立不稳往后倒。那一刻,他才清醒地知道,自己没死,死的是敌人。

    枪声把老四也打晕了,刚听到枪声时他认为是自己的副班长开的枪,他想看个热闹,想亲眼看看副班长如何一枪把中国特工干掉。可是,当他一眼看到副班长吃了别人的子弹,胸口喷着杀猪似的血,像喝醉了酒,歪歪扭扭站立不稳往后倒时,他才傻眼了。

    毕竟老四也是一个特战队员,很快就缓过了神,马上去拿枪。

    最清醒的应该是美玉,当她听到枪声的那一刻,马上爬起了身,见老四去拿枪,飞速向二米开外的他扑去。

    老四似乎也看到了她正向自己扑来。

    老四想马上把枪拿起来,美玉想扑过去一拳把他解决。他们在比速度,看谁的速度快。此时,时间就是生命,在这里发挥得淋漓尽致。

    毕竟一个是训练有素的特战队员,而另一个是只当过民兵的普通老百姓,他的速度明显比她快。

    也就是说,老四刚把枪端在手上,十指刚搭在扳机上,美玉才扑上去。

    看来这是标准的飞蛾扑火,飞鸟撞在枪口上—自取灭亡。

    只要老四的十指一勾,已经置于连发状态的枪,三十发的子弹就会倾巢而出,就会把美玉打成稀巴烂。

    任何人在看到即将得到满意的结果时,都会露出得意的笑容。当老四感觉自己比对方的速度快,只要扣下扳机就会把对方打成肉酱时,他的内心简直乐开了花。

    不过他的笑容一闪就不见了,因为他马上想了排长临走时的话,敢动她一根汗毛吗?动了她,排长回来时怎么向他交待呢?

    他的反应还是挺快的,他果断地想:先一枪托把她打晕,再把眼前的中国男特工打死,只要把男特工打死了,自己也就没有危险了,至于排长会对自己如何处置,悉听尊便。

    想得有多快,做得也有多快。只见他以最快的速度调转了枪口,把枪托往回拉了个满弓,对准冲上来的她的头,就像扔标枪重重地砸了出去。

    其时,美玉刚好冲上去,她的身子离他的距离大约在90公分,这个距离,她的手还攻不到他,而他的枪托已经快速地重重地砸向了她。

    那一切都没有逃过喜福的眼睛,之前,他之所以没有先把老四收拾掉,是因为想看看热闹,看看美玉到底有多厉害,看她用什么方法消灭敌人。

    如今,不单没有看到美玉如何消灭敌人,却看到自己人受到了极大的危险。此时,冲过去也来不及了,去捡副班长丢下的枪显然更来不及了,而自己身上什么都没有,怎么办呢?

    常常有一句话说,急中能生智。在冲过去来不及了,去捡副班长的枪也来不及了,身上又没有其它什么东西的情况下,喜福飞快地踢出了一脚。

    这一脚快如闪电,力大无穷。他的脚虽然够不到老四,但从脚底脱落的军鞋像炮弹一样飞了出去。

    本来,军鞋是软的,没有什么杀伤力的,但是,当军鞋的飞逝速度达到子弹的飞行速度时,它也是杀人武器。就像拳击用的手套,如果轻轻地打在人的脸上,软绵绵的手套觉得还挺舒服的,如果达到一定的速度打出去,加上一定的力度,手套就变成了杀人武器,直接可以把人打死。

    鞋不偏不斜,正中老四的脸面,把他的脸打得像猪头一样肿,随着巨大的惯性,他的头瞬间往后仰。

    虽然那时他的枪托已经砸出去,但由于脸面同时被重击,所以,枪托只在空间运动了一半的距离就戛然而止了。

    毕竟鞋的面积太大了,它只把老四的整个脸打得像猪头一样肿,把他打得连连后退,把他直接打懵了十几秒钟。

    等他醒过来,枪早被美玉夺了过去。当他知道枪被她夺走了时,慌忙拔出了身上的军用匕首,穷凶极恶地刺向美玉。

    有枪在手的美玉,根本没有把他放在眼里,看着他穷凶极恶地举着匕首刺了过来,她后退了几步,把枪托顶在肩胛上,直接把扳机扣到了底。

    “突~~~~~~”声音拉得很长,火焰闪了很久,子弹壳“叮叮当当”地掉在了地板上。

    子弹像长了眼睛,全部集中打在他的喉咙上,由于三十发的子弹打得太过于集中,直接把他的脖子打断,像割西瓜一样,直接把头割了下来。他的头很圆,掉在地板上滚了几米远后才停了下来。

    说来也巧,头刚好滚在喜福的脚下,喜福小时候是个足球高手,只见喜福飞起一脚,便把圆圆的头踢出三十多米远的距离,头碰在一面墙上,砸了个稀巴烂。

    喜福向美玉伸出一个大拇指,表示她做得干净利落,随后说,“美玉,快把他身上的子弹全部卸下来。”

    说完,自己也快速地捡起了副班长的枪,并把他身上的子弹全部卸了下来。喜福很高兴,因为从他身上还找到一颗手榴弹。

    不过他很快就没有了笑容,甚至感到愤慨和耻辱,因为看到手榴弹上还刻有‘中国制造’的字样。

    美玉走到喜福身边,问道,“喜福哥,你太了不起了,你是怎么把敌副班长打死的。”

    喜福惭愧地说:“他不是被我打死的,我哪有这么厉害。要不是有高手在他背后开了一枪,我的命运是怎么样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美玉吃惊道:“不是你把他打死,那么是谁在背后帮了你大忙呢?”

    喜福本来想直接说是阿娇,后来又觉得不太像她。于是回答:“按说应该是阿娇,因为只有她才在西边的那个亭子,而且之前向阮排长开的枪声也像她手里的那支枪发出的。可是,那个黑影来得太快了,简直来无影,去无踪,似乎不太像她。”

    美玉肯定地说,“应该是她,你别忘了她曾在德国军训过,也是一个了不起的特种兵,再说,如果不是她,在这黑咕隆咚的夜晚,还会有谁呢?莫非越南军队里也有反水的人吗?”

    喜福打断她说,“你想多了,越南人干吗要反水,他图什么呢,所以,如果你怀疑是越南人干的,你绝对想错了。”

    她眉头一皱,“那么会不会是江……”

    喜福接口说,“对,我们不谋而合了,我也想会不会是江怡然班长干的。”

    她又否定说,“不对呀,如果是江班长干的,干吗不打个招呼就偷偷跑了呢?”

    “这个好解释,也许他不方便说话,也许根本来不及说话呀。”

    她喃喃地说:“但愿如此。”

    喜福忽然想到,阮排长他们前进后如果没有发现目标,而后方忽然枪声大作,极可能很快会退回来,于是马上命令,“那个人是阿娇也好,是江班长也好,或者是其它人,反正他肯定是我们的人,总会有见面的机会。我们俩目前必须马上散开,我估计阮排长他们肯定很快会杀回来。到时如果我们能从三个方向同时向敌人开枪,一定可以打他个措手不及,打他个人仰马翻,打他个死无葬身之地。”

    聪明的人总能把事情推算得八九不离十。喜福确实推算得很准确,当他抬头向前方扫了一眼时,已经看到阮排长带着一批人真的杀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