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侍郎,听说你那大女儿被你除族了,可是为何?儿女的事只要不太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就得了,别太顽固。”一脸憨厚的男子凑到谢清身边,大声嚷嚷道,生怕别人不知晓似的。
谢清瞬间脸黑了,不过他一向在这工部严肃惯了,倒也没人从他的脸上看出什么,冷哼一声,越发觉得自己将那个不孝女送走,而不是……是个错误。
“李侍郎怎么像个长舌妇人,时刻惦记着本官的家事?”
李侍郎着实看不惯谢清这个伪面君子,又说不过他,只好悻悻地走到自己办公的地方。不过自己说不过他,自是有人来治理。
自古以来,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不在少数。竖着耳朵的众人也觉着无聊,每回都是这般,李侍郎挑事,谢侍郎还嘴,之后便没了。李侍郎啊,你干不过,就不要上了,遭罪的都是我们这些小官吏啊
“赵给事中,给本官过来,带上昨日要你处理的工簿。”
一中年男子苦笑着翻找着工簿,众人具是投以同情的目光。
数落完赵给事中后,谢清仍觉着不对,匆匆和下属知会了一声,就回到家中。
谢清踱步在书房里,细细思索着。这时,慧姨娘捧着热汤,穿着一身青衣,身姿袅娜,一步一笑,头顶上的铃铛清脆,竟是前些时候谢清所画的圣女图的装扮,愈加近了,却不再相似。
“官人,婢妾煮了一碗清心汤,可要现下用些?”
谢清闻言走到了书桌后,坐在椅子上,心情有些转好,目不转睛地欣赏自己笔下的圣女。慧姨娘如今不过是双十年华,柔胰似雪,一举一动间具是有灵气,好似一个人,一个自己万万忘不了的女子,她叫什么来着?
“薛姨娘,这些够了。”
慧姨娘手下一顿,将手中的碗递给谢清,这才道,
“官人又记错了,婢妾是慧儿。锦绣小姐,这佛寺也去了有四五日了,说是今日要回来了。”
“锦绣?是个乖巧的。”
说完,谢清舀了一口汤,心中似乎有了什么决定。
“你先下去吧。”
“是,官人。”
谢清将汤碗放在一旁,取来一支笔,在其上写了一封信,细细地密封好,不一会儿就叫小厮进来,将信送走。
小厮匆匆忙忙地走过小桥,却见谢韬也往小桥这边走来,见那已然消瘦不少但仍显硕大的身躯,迎了上去。
“大少爷。”
谢韬点点头,眯着眼,看着贴身在谢清身边的小厮,心中有一股不好的预感,本该离开的脚步,却怎么也挪不动。
“你去哪?”
“老爷命小的,送信给三老爷。”
“正好,少爷我也要去见见堂哥。我和你一道吧。”
“是。”
小厮答应地极快,但谢韬还是看到了小厮紧张地挪动脚步的模样,心中不安越加严重。
这谢韬如何与小厮斗智斗勇,这上京流言四起,这皇宫中喜传大长公主因救会刚出生的六皇子重出庙堂,皆是与方明青等人有关且也无关了。
方明青熬着手中的药,苦涩而难闻的药味。这离开上京已有三日,也过了京司,到了这海司,马也是累的不行,更何况人呢?这马车真是颠簸,第一日他便吐得天昏地暗,若是有时间,他必定运用前世的知识来改造这马车。
不得不承认,古西方的马车技术厉害,不说转向,就说那悬空减震的法子,这怎么弄来着?
手中的汤匙搅拌着药水,心中勾画那马车的模样。
不远处的谢锦兰靠着树干,怔愣地看着熬药发呆的方明青。从来没有一个人这么将她放在心上,明明在逃亡,依旧为她弄到这药的砂锅,每日多费半个多时辰为她熬药,说是傻,但人确实不笨,至少这马车是不那么颠簸了。
“喝药吧,晚上也能睡得好些。”
将药碗放在谢锦兰的手中,方明青便去将孩子抱了过来。
这个孩子真是瘦小,方明青本就见不得生命的离逝,且这是自己要护下的,便要负责到底,将还未睁开眼孩子抱到一口干尽药水的谢锦兰面前,伸出手,手心上赫然是两三颗蜜饯。
他怎知我怕苦药?
谢锦兰心中忽然升起一股恐慌,不得不说,方明青身为男子,却是细腻。
如若有一天本就执念深重的她再放不开他,那该如何?
“瞧瞧,这是孩子,这么乖巧,必定是个孝顺的。”
方明青逗弄着一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脸上居然有股初为人父的新奇感。这是谢锦兰万万想不到的,常人皆是注重血缘,而方明青却从来不在乎?他令她新奇。
“哇啊啊!”哭声响起,方明青手足无措的看着谢锦兰,两人面面相觑。
“孩子还小。”粗嘎的声音在黑夜密林中有些诡异。
“原来你不是哑巴。”方明青一不小心将心中的话泄露,说完后,讪讪笑,“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别介意。啊,我这是……抱歉。”
闻言,不仅是谢锦兰将目光放在方明青身上,连刘氏也惊异地看向方明青。这个时代的男子鲜少对女子道歉,哪怕是惹怒出身比自己高的女子,也不过是告饶。
“无妨。”
刘氏粗嘎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方明青松了口气拉,赶忙将怎么哄也哄不好的孩子放到刘氏手中。刘氏哄了一会,孩子便不哭了。方明青拉着谢锦兰忙向刘氏询问一般孩子的状况,仿若他们是迎接新生儿的夫妻,而刘氏也尽量用较少的话说明清楚。
方初拎着野兔来时,便是见到这一副场面,心中有些想法,破土而出。
方初便是那替代了车夫的暗卫,方初不过是方明青取的姓名罢了。他本就无名无姓,这倒是合了他的心意。
但方初看了眼自己手上不存在的血迹,又将心中的幼苗拔掉。
方明青见刘氏嗓子确实不好,也就停下询问。而谢锦兰依旧是探究地看着方明青,难道出了深宅大院的寻常百姓的生活便是这般,让人舒心却无趣?
“方初,你先去歇息一会,我来。”想当初,年轻时,他方明青也是酷爱野营,烤个肉也是在行的。
“你?”看着方明青瘦弱的肩膀,方初只是反问一句,也不推辞,就将插好树枝清理干净的野兔递给方明青,又甩给他一布包盐,就走到树干旁闭目养神。待会确实有一场硬仗,小喽啰跟得也够久了,好不容易才的到的机会,怎么会错过?想必也该是急了。
谢锦兰依旧跟在方明青身边,看着被火光照明的脸,并不棱角分明,但自有一种让人舒心的气质,和他的声音一般。前世的他,真的是这般吗?
一晃而过,前世那张病态阴郁的脸,与那日重合起来,这些天,他变了好多,这张脸也让人舒服起来。
“我面上可是有脏东西?”这张脸之前在河水中他看着挺像自己原先的脸,也是俊俏的很。
谢锦兰如何会让方明青明白自己的心思,调笑道:“我只想着,这张脸甚得我心意。”
方明青的耳垂耳根处红了一片,嘴中呢喃道:“你也是。”
如此安静的密林如何能够让这句话消散在风中,具是进了谢锦兰的耳中,谢锦兰登时不爽了,这个乖乖怎么学会甜言蜜语了,便冷哼一声,道:“这张嘴也深得我心。”
方明青耳朵处的红晕难消:“你也是。”
谢锦兰心中爆了一声粗口,再接再厉,摸上了方明青的胸膛:“这颗心跳得如此快,也是为我?”
方明青被火光照映下的神女之颜迷去了心智,僵着身子,点点头:“你也是为我?”自然方明青是不敢将手放在谢锦兰的胸口处的。
谢锦兰脸也红了起来,胸口有所起伏,显然是被气的,一句一句皆是铩羽而归,前世自己在家庙看的话本是白看了。不再去强撩方明青,怕自己忍不住动手。
然而在方明青眼中就是,媳妇儿害羞了,好可爱,好喜欢。
密林中,一个大汉也在不远处,周身弥漫着一股煞气,显然不知道夺取了多少人的性命。恰似张飞的面容,眉毛黑硬,胡子张扬,肤色古铜,眉尾处一条长长的伤疤,和一块被挖去皮的痕迹。
“嘎,嘎,嘎……”一只乌鸦飞过惊醒了这个闭眼的大汉,拎起脚边的板斧,朝方明青等人所在之处,潜去。
方初看着飞远的乌鸦,嗅到了烤肉的香味,眯着眼,一动不动。
“可以了,来吃吧,锦兰,刘氏,还有方初。”
烤兔上裹着一层在火光下格外透亮的油,兔肉已经被烤得金黄,看着便诱惑得很。旁边还熬着一瓦罐的野菜粥,是刘氏先前在林中寻到的野菜,刘氏嗓子不好,只能喝些流食。
“咔嚓。”
在安静的众人中间,这细碎的声音不说清晰可闻,但也让本就警觉地众人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谢锦兰又是喝了一口粥,咬下一块肉。刘氏也不慌乱,不顾滚烫,将碗中的粥一饮而尽。而方明青先是瞧了气定神闲的方初,放下心来,才转过去看声源地。
赫然是一个身高八尺,留着络腮胡子的大汉,只见那大汉阴险一笑,看着众人,仿佛不过是死人。
方初也不废话,直接冲上前去,剑却在鞘中不发。
剑到面前,那大汉才感受到剑中的威力,面色惊骇,忙举起巨斧,终是阻止了剑的攻势,剑鞘落了地。还未等他歇下一口气,方初已经拎着出鞘的剑闪身到了大汉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