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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敬故人不散,咏梅花孤芳

    完了。

    方休默默一叹。

    这般当面喝斥,应天书院几人哪还坐得住。

    “吴品,你胡言乱语什么,我等皆是以真凭实学考入应天书院,岂是你口中的无义之人!”

    “给你几分脸,才叫你吴明月,真以为自己是什么人物?”

    “你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良乡书院学生,也敢狺狺作吠,议论四院之首,应天书院的学子!”

    场中一时沸腾,吴品却理也不理,只朝县令拱拱手,说一声吴品告退,便扬长而去。

    雅间外竖起耳朵偷听的酒楼下人们,一个个脸色惊讶,又赶忙给吴品让开道路,满眼敬佩地目送他离去。

    “岂有此理,这吴品,不过写了一闋好词,就这般狂妄!”

    “狂妄,太狂妄!”

    “县令,这种人如何能用事?还是快把他赶回良乡书院去。”

    应天书院几人犹自恼怒,指责不停。

    全然忘了,是他们苦苦缠着县令,才有吴品到县衙历练之事。

    良乡县令沉默半响,叹口气道:“我去良乡书院时,便听乔先生说过,这吴品性格执拗,极容易惹出是非。我本想着,若是能让与你们结交一番,将来在官场上也多一分周转余地……”

    “狂妄自大,目中无人,这等人怎能做官?”

    “怕是将同僚都得罪光,被人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应天书院几人犹是气愤,话说得愈发难听。

    “诸位不知,这吴品其实是个赘婿,大好男儿这般作践自己,又能是什么光彩人物?”

    “这事谁不知道?不过是顾及他脸面不提罢了。他入赘那户人姓方,说是读书人家,其实是个老抄书匠,家徒四壁,也不知他图什么。”

    “我倒是有个猜测,兴许是老书生读书一辈子,好不容易攒出一阕明月几时有,便以此为聘,将那他招赘进来。”

    胡小桑听得咬牙,又不敢发作,鼓着腮帮子生闷气。

    方休也皱眉,正要开口,忽而看见,那良乡县令朝栏外梅院举杯,仿佛与湖泊断栈共饮,仰头便尽。

    他心中一动,问道:“县令这是敬谁?”

    “敬一个故人。”

    良乡县令放下酒杯,轻轻叹道:“自我入官场以来,便与那故人愈行愈远,几乎走散。”

    “那到底走散没有?”

    良乡县令一愣,转过头看着方休,一会儿,忽笑道:“幸而大道不孤,有人教我指路,想来应是没有。”

    “那倒是百姓的幸事。”

    方休应一声,又长长叹一口气。

    姐夫啊姐夫,你若愿意做只知阿谀奉承、投机钻营的小人,那只需几首诗词,便可让你名满天下,享誉儒门。

    也罢。

    方休扫视应天书院几人,见他们仍在对吴品指手画脚,根本没有要停下来的打算,不由得一笑。

    旁人由得你们说,可老方家的女婿,还轮不到你们指指点点。

    “诸位!”

    方休忽以口中雷咒发声,立时盖过满屋动静,镇住全场。

    众人扭头看他,不明所以。

    “取笔墨来。”

    方休使唤一声胡小桑,便朝众人道:“今日既然是文会,我这有一阕词,请诸位鉴赏。”

    胡小桑正在气头上,忽听此言,都是一愣。

    她只知道方休抄书为乐,倒是从不知道,方休会写什么诗词。

    “词?”

    “方观主也会写词?”

    良乡县令咦一声,一干书生也满脸疑惑。

    “王兄,你似乎认得方观主?”

    有人低声问王薄。

    王薄跟这些应天学子结交,是他自己的手段,实则他尚未考入应天书院,算不得正经院生,故而座位在雅间角落,入席之后便被忽略。

    他与方休是老相识,王陈氏又常在无厌观行走,更是方家米铺的一大主顾,自然知道方休姐弟与吴品的关系。

    听旁人问起,王薄不由面露尴尬,轻声回道:“方观主这方,正是吴明月入赘那方。”

    “你说他是那老抄书匠的儿子?”

    那人一时惊讶,出声叫道。

    众人闻言,皆是一愣。

    “这么说来,他是吴品的小舅子?”

    “难怪联袂而来,原来是郎舅两个。”

    “方观主……方观主……我听说燕京城里的无厌观,新任观主便姓方,旁人都唤他作抄书道长,难道就是这位方观主?”

    这些应天学子,今日是为吴明月而来,自入席之后便未正眼打量过方休,此时才注意到,这位方观主竟也英俊潇洒,一表人才,眉目间颇有几分诗书气。

    “抄书虽然清贫,但贫而不贱,也不至于沦落到去做道士吧?”

    “他把自己当吴……他把自己当谁?”

    “我倒要看看,一个道士会写什么诗词。”

    一干书生,嗤笑几句,把吴明月都先放一旁,饶有兴致对酌起来。

    似乎要等方休这一阕词出炉,再好生点评一番,以彰显四院学子的风采。

    吴品掷杯而去,他这小舅子,众人岂能放过?

    雅间中本就备有笔墨。

    小狐狸挽起袖子,先将桌面杯盘清理,再摊开纸张,细细磨墨。

    只这轻巧几个架势,雅间中却忽而安静下来,连倒酒声都无。

    一众应天学子,目光尽数落在这身姿可人的小狐狸身上,一个个张着嘴巴,愣愣出神。

    要不怎么说,狐妖乃是书生天敌。

    胡家七十二法中,头两法绿衣捧砚、红袖添香,可说是一句:遍数儒门无敌手,血洗四院也等闲!

    “观主。”

    胡小桑轻轻道。

    这简单一句,都似在一片无声中荡起风儿来,宛若清晨林间淌出的天籁。

    方休便取笔蘸墨,笔尖落在纸上便不停,仿佛那一阕词早在腹中,没有一丝迟滞,不用半点斟酌。

    胡小桑在边上看着,秀唇微微阖动,心中默念词句。

    只片刻,她便瞪大眼睛,双眸好似偷摘来的一对星辰,放出诱人的光彩来。

    那一众书生,更是看得面色涨红,心间鹿儿胡乱跳动。

    这工夫,方休已经写完词,将笔一丢,朝众人道:“那日我与姐夫一起抄书,他抄来那曲明月几时有,我抄来这阕咏梅,还请诸位一阅。”

    说完,他却直接起身离去。

    胡小桑满脸神采地跟在后面,穿过雅间这几步路,还趾高气昂的斜视应天学子们一眼,从鼻腔里轻轻哼一声。

    臭书生,要你们好看!

    应天学子们被她这一眼剜走心肝儿,浑身都是一颤,好一会儿反应过来,才讶异方休的举动。

    “这是什么意思,写完就走?”

    “方观主这侍女,倒是真的……”

    “县令看看,他写的什么东西,这般装神弄鬼,莫不是怕丢脸?”

    良乡县令的位置便在方休一旁,他起身取来词稿,扫过一眼见格律齐整,便顺口念道:“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着风和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