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对柯伯斯来说却像是充满阴霾的黑暗。
在公馆内吃过早饭后,柯伯斯按照父亲卡洛斯的嘱咐,来到了艾伯特的书店。
“哟哟,来这么早啊柯伯斯,快进来坐。”艾伯特的表情和语气与以往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此时却让柯伯斯觉得不舒服。
走进书店,里面倒是还有几个客人。内森也在,好像整理着什么。
柯伯斯跟着艾伯特进入了一个小房间,这里就是他个人的办公室吧。
刚进去,艾伯特就很娴熟地反锁了房门。
“昨晚休息得还好吧?我看你的脸色......相当精神呢。”艾伯特戏谑着,故意说反话。
“托你的福,艾伯特先生,还不错......”
“哈哈,没想到你的嘴上功夫也这么厉害。”艾伯特笑着,从抽屉中拿出了一个信封。
信封看上去很普通,还用蜡油封起来了。
艾伯特脸色一变,严肃了起来。
“这儿有一封信,带上它。我需要你跟随内森去找一个人,然后把信交给他,马车已经安排好了,内森知道路。”
有时就连柯伯斯也不得不感叹艾伯特的办事效率,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安排得这么周到。若细想,艾伯特身为阴谋教会的主教,自然是有能力的。
“我知道你会一种罕见的变形术,所以如果有相关的人问你,告诉他们你是‘白狼’。”
柯伯斯苦笑一声,这还真是个符合自己的称号。
但柯伯斯不太明白自己在这个行动中担任什么角色,听起来好像自己的存在无关紧要。
他接过信封,放在了最不容易丢的位置。“我需要做什么?”
“咕嘟......”艾伯特拿起旁边的杯子喝了一口,看上去不太像水,“保护好内森的安全。”
柯伯斯没有说话,转身准备开门离去。
“我相信你不会偷看信中内容的,柯伯斯。毕竟......你的家人们和我可是朋友。如果内森出了什么事情,你清楚后果。”
柯伯斯正要打开门的手僵住了,艾伯特的眼睛并没有看向他,言语却像刀剑直逼他的喉咙。
但他还是什么都没说,离开了房间。
他在书店里装作是来买书的顾客,随意翻阅着书架上的书籍。
忽然,外面隐约传来一阵马车的声音。柯伯斯朝书店外看去,一辆马车停在了门口。
车夫看上去倒是很平淡,柯伯斯也不清楚他到底知不知道关于这次任务的事。不过柯伯斯知道几乎所有的车夫都有一个职业道德,不多问,不多说,不管闲事。
内森不知道从哪里过来,轻轻拍了一下柯伯斯的肩膀,然后便走了出去。
他看见内森戴上了一个黑色礼帽,遮住自己花白的头发,然后上了马车。
估计任何一个路人看见这样一个戴着眼镜且文质彬彬的老人,都不会想到他竟然服务于魔教吧。
柯伯斯跟着他,也上了马车。
前面的车夫掏出自己随身携带的水袋,大喝了几口,随后便驾驶着马车出发了。
路上,内森注意到了柯伯斯僵硬的坐姿和表情,显然他并不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件好事儿,反倒有点助纣为虐的意思。
“白狼。”
柯伯斯没有反应。
“白狼?”
“啊?”他这才反应过来内森是在叫自己,转过头来看向内森。
内森可不想这样跟一个木头人待上半天,不聊些什么是不行了。
“放轻松,这次只是个小任务,没什么危险。”
柯伯斯见内森这么想聊天,正好借此机会多了解了解。
“内森先生,你和......”
“叫我内森就行,我是艾伯特先生的随从,又不是你的上级。”
柯伯斯没想到他能把话说得这么豁达,看来应该不是个难相处的人。
突然,马车停了下来。
“两位先生!很不好意思!前面出了些情况......”车夫对他们说。
二人探出身子查看情况,发现马车前面被一群人堵住了。
通过服装判断,这些人应该是克姆城附近的村民。当然,还是并不富裕的那种。
“狗屎的贵族们!你们竟然出门都能用这么豪华的马车!我们却要为了生存步行到城里去!!!”
“就是!最恨你们这帮可恶的有钱人了,以为自己了不起吗!今天你们是别想走了,快给我下来!!!”
车夫自然是不想耽误柯伯斯和内森的行程,连忙好声好气地说:“哎呀,各位别生气嘛,这次有急事,要不......”
“放屁!能有什么急事!我们天天都快穷死了,谁在乎我们着不着急了!?”
没办法,看样子这群村民是不准备放他们过去了。
内森见状,没有一丝慌张的表情。
他对柯伯斯说:“你来处理,柯伯斯。无论你怎么做,我保证,你会没事的。”
内森的话很明显,他想让柯伯斯用武力开路。
柯伯斯走下马车,站到这群村民面前。
他们大概有十个人,见柯伯斯下来,立马把他围住了。
“妈的,磨磨唧唧半天可算下来了是吧,大爷?你还真把自己当个神仙了!?”
“大家别急,我们只想通过这里,不想惹事。”柯伯斯伸出双臂,双手在空中轻轻下按了一下,示意让其他人冷静。
他清楚这些人最需要什么,无非是钱财。既然可以不用武力解决,对于柯伯斯来说再好不过了。
“我愿意付一些过路费,希望能解决大家的温饱,怎么样?”他掏出一袋金币,鼓鼓的,里面少说也有大几十枚金币。就算他们这些人平分下去,都够生活很久了。
他们其中一个人愣住了,不自觉地吞了下口水,伸手拿过钱袋。
然而,刚接过钱袋,他就变脸了。
“哈哈,不愧是该死的有钱人,以为这么点钱就能打发我们吗?真以为自己是天王老子,有钱就啥都能干了呗!?”这个男人一手紧握着刚到手的钱袋,一面用狂妄的姿态叫嚣着。
“真是!他们随随便便就能挣个几千金币,才给我们这么点,当打发要饭的了?还觉得自己在做好事儿呢?虚伪!”
柯伯斯眉头一皱,眼神中已经有了愤怒,他握紧双拳。但还是保持着冷静,努力控制住自己不去揍他们,尽管他很想这么做。
“哎等等,这不是坎贝尔家族的柯伯斯吗?那个卡洛斯的二儿子!?”
村民们当中有人忽然认出了柯伯斯。
“啊哈,那个卡洛斯·坎贝尔,表面上打着为我们村民谋权利的口号,背地里还是个万恶的资本家,还是个自私自利、剥削人民的混蛋!”
听到这句话,柯伯斯再也忍不住了,但是他还是咬紧牙关,说出了最后的警告。
“警告你......不要侮辱我的家人。”
尽管柯伯斯与父亲的关系算不上特别亲密,但他终究还是自己的父亲。况且柯伯斯只认为他有时严格了点,其他地方始终都算是一个称职的父亲。
“哈哈哈哈!你们看他的样子,跟他的混账老爹一个模样,哈哈哈,果然是有什么样的爹就有什么样的种,这家伙骨子里也不是个东西啊!”
柯伯斯已经开始控制不住自己颤抖不止的双臂了。
“无耻的贵族!无耻的有钱人!”
“压榨我们劳动力!!!”
心跳加快,血管膨胀。
村民们忽然拿出自己身上的东西,不停地朝柯伯斯扔了过去。
破鸡蛋、菜叶、烂苹果,甚至是路边的石子和土块,结结实实地砸在柯伯斯的身上和头部。
“唉......”柯伯斯低沉地叹了一声,仿佛野兽厮杀前的低吼,随后抬起头,狠狠瞪着其他人,“你们把我惹毛了。”
几秒后,刚才还“活蹦乱跳”的村民们已经没几个人还留着全尸了。
而柯伯斯站在中间,右手上带着一个银色的铠甲手套,手指部分的尖端如同野兽的利爪一样。这是他的武器,“白狼之爪”,毕竟对付这些人根本不需要变身。
几滴血从白狼之爪的尖端滴落,柯伯斯看了看自己的衣服。
“我不想衣服上沾血的。”
此时此刻,他反倒有些后悔。当然不是后悔杀掉了他们,而是后悔自己没有一开始就听从内森的话,还妄想能够跟他们说理,甚至白白弄脏了衣服。
幸好,内森带了件柯伯斯能穿的衣服,出发时放到了马车里。
于是,等柯伯斯换好新衣服后,马车继续赶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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