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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狱里的环境多半都不会太好, 毕竟犯人们是来蹲监狱的,又不是享福的。由此可见,监狱的环境并不会因为规格的提升而改变, 就算是朝云国的天牢, 也照样糟糕得很:

    甚至因为这里面关着的人是厉无殇而更糟糕了。

    数日滴水未进、粒米未食之后,他的声音已经虚弱得几不可闻了, 嘶哑地挣扎着的样子就像是一条丧家犬,狼狈得很, 半点之前威风赫赫的体面也没有:

    “放我出去……我和你们二皇子半点关系也没有,这是个误会。”

    在他不眠不休地闹了好几天之后, 一直半点动静也没有的门口, 终于透进来了一束光:

    有人来了!

    厉无殇险些喜极而泣地扑过去,但是他在看清了来的人是谁之后,终于冷静了下来:

    施莺莺亲自来了。

    他那被饥饿和干渴锈住了的大脑终于缓缓地转动了起来, 弄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 怒道:

    “永平长公主,你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放倒我,就算你赢了也不光彩!”

    施莺莺是提着灯来的。

    她将灯笼放在一旁的桌上,慢条斯理地从怀中掏出手帕, 把桌椅都认认真真地擦了个干净后才坐下, 笑道:

    “哎呀, 厉将军这话说得真没道理。”

    “怎么你先动手的时候不这么想, 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之后, 反倒这么想了呢?”

    厉无殇顿时被哽到了, 毕竟他当时没包场,还选了全都城里最热闹的酒楼,就是存着把事情给闹大的心思:

    结果最后闹大了, 被坑到的人反而是他自己。

    他沉吟片刻,追问道:“那个侍女是你的人?”

    厉无殇表面上在跟施莺莺说话,实则在暗暗挣脱身上的镣铐,他心底的暴虐之情已经压抑不住了:

    只要让他逃出去,他就要把永平长公主给打晕抢走,带到青楼里去!之前还想着让她做正妻呢,没想到她这么不识抬举,那就连正妻的位置也没有了!

    “不是……”施莺莺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见另一道冷意入骨的声音抢在了她前面,回答了厉无殇:

    “当然是。”

    黑衣女子提着刀大步走进门来,雪亮的长刀直直从铁栏杆里刺入,精准地挑断了还在挣扎不休的厉无殇的手筋,在厉无殇的惨叫声中,她的神情甚至都没有半点变化:

    “自永平长公主当年愿与我真心相待的那一刻起,我就是她的人。”

    监狱里的光照不是很好,因为厉无殇是因为得罪了二皇子——还是这么个不体面的得罪法——而被朝云国的老皇帝亲自下狱的,因此连基本的照明工具都没有给他,只能借着从门处投射进来的朦胧天光,和施莺莺带来的灯笼的光芒,看清面前的人是谁:

    大燕国长公主,燕飞尘。

    而且燕飞尘说的也全都是真话,毕竟不是谁都有把自己未来的计划全盘相告的勇气的:

    这样一来,施莺莺不仅要提防燕飞尘会反水,提前对自己下手;日后还要面对更加棘手的大燕国。

    但她就是能做出这么大气的事情来,只为了收获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在战场上,在政治斗争里与她一决胜负——

    人生最难得的,便是能够交心的知己与势均力敌的对手。

    从施莺莺拢着长长的衣袖,将天下大事、家国斗争全都付诸笑谈中的那一刻起,燕飞尘就知道自己输了,她一辈子也赢不过施莺莺。

    但挣扎还是要挣扎一下的。

    厉无殇在一天之内遭遇了两次极大的打击,他做梦也想不到,曾经那么热情地追逐过她的女人竟然背叛了他:

    “燕飞尘!我就知道你这个女人吃里扒外,不是好东西……”

    “你在说什么瞎话呢。”谢北辰的声音从更深的黑暗里幽幽响起,他从头到尾都跟在施莺莺的身后,并且半点要给自家将军出气的意思也没有:

    “我才是莺莺的人。”

    燕飞尘收刀归鞘的动作顿了一下,她转过身去,深深地望了施莺莺最后一眼,才苦笑道:

    “原来你叫施莺莺?我终于知道你的名字了,永平长公主。”

    在地牢不甚明亮的光线下,谢北辰突然有了一秒的错觉,燕飞尘那张从小看到大的、过分艳丽的脸,竟然有一点难以描述的违和感:

    那双凤眼未免太狭长凌厉了,轮廓也有点太深了,高挺的鼻梁放在女子身上的确尽显英气干练,但如果放在男子身上也不会不对劲……

    她那一身的艳丽,全都是用脂粉堆出来的,终究比不得施莺莺风华天成。

    谢北辰摇了摇头,把这点不对劲的感觉甩到了脑后,给燕飞尘补了最后一刀:

    “是吗?那只能说明皇姐你太不上心了,我早就知道莺莺的名字啦!”

    谢北辰终于成功占据了上风!他在和外来人的斗争中第二次获胜并占据了制高点,并成功奠定了燕飞尘一辈子也没能胜过他的最终局面!

    燕飞尘铁青着脸,死死地瞪着自己这个从来就跟她不太亲的二弟:

    妈的,养你不如养块叉烧。

    ——怪不得谢北辰从小就跟她不亲近!原来这就是命运啊!

    燕飞尘一直身体不好,别说和谢北辰了,就连和大燕皇帝之间的来往都没有多频繁,全天能见到的最多的人,就是她的母后和奶妈,还有一干头都不敢抬的侍女。

    后来她的母后去世了,再加上燕飞尘那段时间刚刚成为“长公主”,身体才渐渐好转起来,就导致了她陷入了很困苦的局面:

    她一边要努力与失去母亲的悲伤相抗衡,一边又要把自己变得更像“长公主”一些,同时还要小心翼翼地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千万不要在外人面前露馅。

    结果两人疏远了太长时间,以至于后来不管燕飞尘怎么努力,谢北辰都跟她亲近不起来。

    再等燕飞尘长大了些,弄明白了“按照父皇的深情程度,他估计是不会娶继后了,只会让这个位置一直悬空着”这件事,就后知后觉地明白了自己究竟面临着怎样的困境:

    这样下去的话,她未来的弟弟可能只有这一个背负着“不祥”名号的谢北辰;换句话说,她以后的助力只有谢北辰一个人——

    别说什么兄弟阋墙之类的话了,她都快没有兄弟能阋了!

    别说谢北辰只是个区区“不祥”,就算他是条狗,燕飞尘也得加大马力和他拉近关系!*

    结果不管燕飞尘多努力,谢北辰都是冷冷的,半点不假辞色。

    她一开始的确不好受过,但后来想通了也就看开了:

    谢北辰身体不好,名声也不好,和天之骄子的她一对比,会自卑和难过也很正常——

    直到今天,燕飞尘终于弄明白了这个迟来了十几年的真相:

    这他妈谁能想到谢北辰从来没自卑和难受过!他就是真的很单纯地不想搭理他们而已!看看他在施莺莺面前舔得多欢实啊,真的就像一条狗子似的!

    说真的,谢北辰这些年来的种种举动换作别的男人来做,多半有点让人尴尬,毕竟绝大部分的男人对女人好,只有一个终极目的:

    把人拐上床。

    可谢北辰偏偏就是剩下的那一小撮,他只想让施莺莺也看他一眼,仅此而已,别无他求;再加上他的确长得好看,于是施莺莺也就真的看向他了。

    她无奈地轻轻弹了一下谢北辰的前额,笑道:

    “你跟大燕长公主计较这个做什么呀?人家还是你的皇姐呢,且客气着点。”

    谢北辰立刻从善如流地对燕飞尘展露出了一个笑容:“好的,莺莺说什么就是什么。”

    觉得自己在这一刻有点多余的燕飞尘,下一秒终于大彻大悟:

    我悟了,原来这就是人生,当年我和谢北辰搞不好关系果然是有原因的,我在十几年前就洞彻了我日后的命运!

    燕飞尘提着刀离开后,施莺莺才继续对厉无殇道:

    “我其实是来给你报信的。”

    “龙阳断袖之癖终究上不得台面,更罔论你勾搭上的还是我国皇子,大燕国的厉将军,未免也太不把我朝云国放在眼里了。”

    “自宫和上断头台,你选一个吧。”

    厉无殇的脸色瞬间就变得惨白了:

    对一个大燕男人来说,让他自宫,简直就跟杀死了他的精神没什么两样,是生不如死的地狱。

    只要保持着这种残缺的身体生活一天,他就要日日遭受羞辱一天,但就这么让他死了的话……

    厉无殇根本没花多久就做出了决定: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结果他自宫的时候,因为被燕飞尘挑断了手筋,下了好几次的刀,才彻底把那东西给剁下来,连连的惨叫声让隔壁的死囚犯们都大气也不敢喘了。

    等到厉无殇终于成功自宫了之后,施莺莺才睁开了一直微阖的眼睛,颇有点不想被面前鲜血横飞的场面给脏到眼睛的嫌弃感:

    然而架不住她人长得好看,连厌倦的表情,都能做出十二万分的矜贵气势来。

    这种“万事皆休”的冷淡之美,让本来就因为没有了男性象征而格外自卑的厉无殇,更加不敢抬头看她了,直到施莺莺又开口说了句:

    “我骗你的。”

    系统: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我一听见这句话就觉得有点耳熟,并发自内心地牙根痒痒了起来。

    它这一走神,就出了个不大不小的岔子:

    燕飞尘也已经离开了,从明面上来看,陪在施莺莺身边的只有谢北辰一个人,虽然暗地里还有个卫楚,但他离得远,在房梁上候命,无法第一时间赶到施莺莺身边。

    厉无殇陡然间一张嘴,一支淬了毒的针便从他口中飞了出来,估计是这人最后的保命的工具了:

    “去死吧——”

    他没能说完这句话。

    甚至连陡然惊起的谢北辰都刚刚打歪这枚毒针,一跃而下的卫楚还在空中,便有一道雪亮的剑光掠过厉无殇的颈侧;施莺莺的“刺杀,护驾”的喊声还没落定呢,厉无殇便倒在了她的面前:

    他的喉咙被割开了一半,血如泉涌。

    这样重的伤势,是抢救不回来的,只能苟延残喘,在痛苦中度过接下来的最后一段时光。

    生前被迫亲手自宫,还割了好几刀,死后还要目睹自己最后的刺杀都不能成功,在随时都会见阎王的边缘上做来回挣扎的无用功,是真正意义上的死不瞑目。

    系统心想,所以说惹谁都不要惹到施莺莺。

    她特别擅长记仇,会细致地比着记事本一条条对上:

    原作里厉无殇毁了原身的名声,现在又想对她动手,她就也要把厉无殇的名声给弄坏,更要让他以这样屈辱的方法死去。

    对于过分重视自己“身为男人”这一优势的大燕人来说,还有什么折辱能够比他亲手阉了自己更痛苦?

    原作里曾经的太子、现在的二皇子跟在厉无殇后面捡漏,两人算是盟友关系;于是施莺莺就要让厉无殇的这一套下作手段把二皇子也一起坑进去:

    德行有亏,声名大损,他毕生与储君之位无缘。

    更妙的是按照朝云国老皇帝爱子心切的程度,他也会同意处置厉无殇的:

    在这种偏心的家长看来,不管出了什么岔子,犯错的肯定不会是自家的孩子。

    所以就算厉无殇最后死在了施莺莺手里,他也不会觉得这是施莺莺越权,反而会觉得她做的不错。

    果不其然,在厉无殇挣扎了数日终于伤口化脓而死后,她接到了老皇帝的传唤,可老皇帝半句也没有安慰她,只翻来覆去地说“你做的不错”,和“你二弟惊着了,有空去看看他”。

    施莺莺也不想继续和他虚与委蛇下去,便随意客套了几句后离开,然而她的系统却在沉默了半天后出声了,对施莺莺说:

    “这种人肯定不会是你的父母,莺莺,你不要为他们生气难过。”

    “我当然知道。”施莺莺笑着拢了下衣袖,柔声道:“我的父母,定然有经天纬地之才,才能生得出、养得出这么出色的我来。”

    “所以我半点也不伤心。”

    等她回到自己宫中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谢北辰从她遇刺、因着他身份特殊而不能跟在施莺莺身边后,就天天等在门口接她回来,今天也不例外,但是他额外问了一句:

    “你们前些天在酒楼门口都聊了什么呀,莺莺?”

    施莺莺的神色终于微不可查地凝滞了一下。

    随即她拢着衣袖,对谢北辰道:

    “我为你寻来了你生母的信息,已经安排她在驿馆住下了。”

    “你想去见她的话,就快些去,再晚就要宵禁了。”

    “她可不会被区区宵禁这东西困住。”谢北辰抓了下长发,笑道:

    “而且她前些日子不是已经来见过你了么?”

    施莺莺忽然就想起,不久前在天牢里,打算孤注一掷对她下手,却最终失败了的厉无殇——

    那一剑半点停滞也没有,就精准地横贯了大燕将军的脖颈。

    好一手行云流水的剑法,果然不愧是“流水惜花”。

    “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侠盗,不会被宵禁这种东西困住,那么一身本事全都是从她那里学的你,自然也不该差。”施莺莺反问道:

    “你会听不见我们当时说了什么?”

    “我听见了。”谢北辰上前一步,笑道:

    “所以我在这里等你。”

    谢北辰不光听见了周明德的那一句“他是外人”,更听见了施莺莺说的“用在一时”:

    他一个远在他国的皇子,能起到的最大的作用是什么?

    是人质。

    然而施莺莺是个不能用常理来忖度的人,所以谢北辰也不是。

    他半点那种传统虐文男主在发现自己被利用之后的“伤心欲绝”、“怒发冲冠”的表现都没有,甚至有一点得偿所愿的快活在他的面上显露出来了,就好像……

    就好像数年前,还是个中毒渐深的大燕二皇子的他,从跟着施莺莺回到朝云国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在期待着这一点一样。

    谢北辰看着施莺莺,突然就笑了起来,露出了一点被藏在各式各样的伪装下,只属于施莺莺一个人的忠犬、他人眼里的独狼的模样:

    又冷静又疯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他终于不再像周明德,也不再像卫楚,更不像燕飞尘。但不管他努力把自己伪装成谁,看向施莺莺的时候,都带着十二万分的真心:

    “所以莺莺什么时候动手?”

    施莺莺一直都以为他们的交易是摆在明面上的,是心照不宣的、默契的等价交换:

    她为谢北辰解毒,将他从以厉无殇为首的厉家人势力范围里带走,离开大燕,让他得以安全活命;又为他找来了他母亲的信息,动用了永平长公主的权力,让母子相见。

    而她要的东西很简单,她只要一张挡箭牌:

    一张厉无殇死后,厉家群龙无首,人人都不得不重认大燕正统之时的挡箭牌。

    就好像在她读过的正统历史中,靖康之变里,徽、钦二宗在金人手里的时候,宋朝结结实实内乱了好一阵子。

    那么如果在大燕皇帝只有这两个子嗣的前提下,长公主不能继位,厉无殇在异乡死无葬身之地——

    大燕二皇子谢北辰就摇身一变,身价倍增。

    只要把他绑在船头打起海战来,大燕国必然要投鼠忌器。

    为了把这个人质控制在手里,施莺莺做好了两手准备:

    第一,她没给谢北辰完全解毒。

    第二,万一谢北辰真的拼着不解毒也要从她手里逃走的话,她也不怕,不过就是打起来的时候,多少对民生有点阻碍罢了。

    ——无则随他自由,有则锦上添花。

    然而施莺莺算到了各方各面,却偏偏、偏偏没能算到这一点:

    谢北辰不光从头到尾都知道她想干什么,甚至连抵抗都不愿意抵抗一下。

    被当做人质其实是很危险的事情,但是他真的在期待这一刻,打心眼里在等施莺莺对他下手!

    施莺莺终于端起了一杯茶,敬给了谢北辰,看着他人事不省地倒下后,才回答了他的问题:

    “今天。”

    上次施莺莺可不是白去大燕国的。

    她不光要打着“大燕国人才辈出”的旗号改革自家的科举制度,更把“大燕国君主式微、厉家尾大不掉”的情报传了回来。

    现在厉无殇已死,大燕国一时间选不出领兵之才,别说领兵之才了,厉家势大,压着大燕皇帝不让他立太子,他们甚至连个像样的继承人都没有:

    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要是不象征性地打一打,看看对面的深浅,简直天理难容。

    老皇帝是这么想的:

    打一打,试一试,不行就收手。

    ——但至于这试一试之下,如果还有施莺莺的掺和,那能不能把大燕国直接打穿,就很不好说了。

    十日后,永平长公主领受圣旨,随军出征。

    这次她没带卫楚,只带了谢北辰。

    然而谢北辰快乐的心情还没来得及保持上半个时辰,就被一道等在城外十里亭那里的人影给浇灭了:

    那是周明德。

    长身玉立的翩翩公子举起手中的青瓷酒盏,对施莺莺遥遥一敬。

    他温和的声音在风中遥遥传来:

    “知道永平长公主军务在身,不便饮酒。但我与长公主知心相交一场,不来送一送,未免可惜。”

    “以水代酒,折柳赠君,我敬殿下一杯。”

    施莺莺对他遥遥一点头便继续策马远行,周明德的目光在军队后逡巡了好几圈,才终于找到了他要找的人:

    被关在车里的谢北辰。

    大燕国与朝云国仅有一江之隔,往日里,这条江上船只往来,好不热闹,但自从两国撕破了脸之后,便再也热闹不起来了:

    于是率先出军的朝云国,便在江上通行无阻。

    “十一人为一队,最前者用长/枪远拒敌。次二人用长盾和藤盾,带标枪腰刀以备近战,同时掩护后队行进。”施莺莺重申着下船之后的布阵:

    “再后四人用长/枪,左右各二人,与盾牌手互相照应;再两人用白杆枪,专攻敌军下路;后四人用□□,负责远射;再选近身战出色者担任短刀手,与白杆兵呼应,待其倒地之后就地格杀。”

    这套阵法从好几年前,施莺莺还没去湔山治水的时候,就在暗中操练了,灵活多变,可以随时变纵为横,收紧战线,专门针对同样在江边的大燕国准备的。

    更别提自从施莺莺一力做主,让工部研究出了精炼火/药,并让它在湔山治水中发挥出了巨大的威力后,兵部和工部的人就齐齐把注意力放在了这玩意儿身上。

    在隔壁大燕国还在努力研究“丹炉为什么会炸掉是不是我们炼丹之时心意不诚”的时候,朝云国已经在新上任的一帮实干家的带领下,把□□的性能好生改进了一下:

    现在它不光能连发不炸膛,甚至打完之后还能倒过来当榔头用。

    永远不要小瞧被糟糕的科举制度憋了几十年的科技宅。

    随军的兵部侍郎满心疑惑地问道:“这又是哪位高人给长公主献的策?”

    施莺莺回答得面不改色心不跳,特别诚恳:“戚继光。”

    她说得太真了,兵部侍郎哪怕没听说过这个人,也能被忽悠住,对施莺莺一拱手,道:“大燕国真是人才辈出,多谢长公主倾囊相授,我等定要小心行事。”

    但凡大燕国是个人,它就要发出灵魂的咆哮:

    你胡说!我没有!

    兵部侍郎刚要下船,随即他的目光便落在了桅杆上,很不赞同地摇摇头,对施莺莺道:

    “派个人上去给他喂点水吧。”

    明明这人平时和谢北辰的关系也不好,完全把这位大燕二皇子当成透明人,结果在施莺莺下令把人吊到桅杆上去,让大燕国的船只不敢动手后,他却对谢北辰殷勤起来了:

    “大燕国的船队根本不敢对他动手,已经全都退下了,还是把人放下来,让大燕二皇子休息一下,别真弄死了。”

    他边说着边把谢北辰从桅杆上放了下来,却听见施莺莺笑了一声:

    “真不好意思呀,我就是这么个为了胜利不择手段的人。”

    而兵部侍郎的示好和试图挑拨离间,也没能起到他预想中的半点作用。

    日晒风吹雨打下,谢北辰的嘴角已经开裂流血,可他竟然还能笑得出来:

    “我知道,莺莺一直很厉害。”

    “所以永平长公主殿下……”他抬起头来看向施莺莺,那双眼睛里有灼人的、孤注一掷的火:

    “我是你手里最利的剑吗?”

    施莺莺终于完全地怔住了。

    她犹豫着伸出手去,握住了谢北辰的手,低声道:

    “你是。”

    于是谢北辰便更开心了:

    卫楚做得到吗?他虽然武功高强,可毕竟是死士出身的刺客,命若草芥,二皇子都不在意他的死活,甚至还把他打了个半死扔去乱葬岗呢,他在施莺莺这里,终其一生只能是个护卫。

    周明德做得到吗?他虽然才华横溢,但打仗的时候就是最不需要文臣的时候,就算他挂念施莺莺,甚至在城外十里亭送过大军,但没有朝云国老皇帝的谕令,他就是不能跟上来,只能待在朝云皇城里望眼欲穿。

    燕飞尘做得到吗?燕飞尘是谁?他从来就没把这位皇姐当成正经的竞争对手。

    再也不会有任何一个人,能够达成他今日的这般成就:

    他是施莺莺最昂贵的人质,是她最忠心耿耿的同盟,是说了要把命抵给她的人,就真的能言出行随做到的人。

    “我将来是要做天下共主的人,一言九鼎,如白染皂,所诺必成。”施莺莺冷静地给他喂了点水,给出了一个真正的承诺:

    “谢北辰,我不会让你死的。”

    作者有话要说:  *放一个小彩蛋,“不祥”和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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