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73章 白芍为魂

    首映礼那天柳亦准时赶到现场,云筱给她留了个第八排的最佳观影位置,视野极佳,看得很是清楚。

    前半场是采访和花絮播放,电影的名字很有韵味,叫《胭脂骨》,采访时间几位主演依次跟着导演上台,云筱为了配合电影风格着了身重工苏绣的锦缎旗袍,言笑间气质温婉,很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看来老妈教的技巧很实用。

    柳亦暗忖,趁着采访时间悄悄眯了会养神,反正对于那些官话似的问答她毫无兴趣,只要等着后面的花絮和正片就好了。

    采访差不多持续了近一小时,柳亦也就跟着在下面昏天黑地睡了一小时,说来也怪,就像是学生时代上课困的冒泡,下课前几秒也能瞬间清醒那般,在采访结束的刹那,柳亦醒了。

    她不管她不听这一定是天朝学生的通病嘤!

    柳亦在心中默默为自己开脱,台上几位主演已经回归自己的位置了,先放的是花絮,花絮之后有个短暂的中场休息,然后才是正片。

    看着花絮柳亦觉得十分好玩,这都是些拍摄时ng的有趣片段和演员们私下的造型,只有短短的十多分钟,却大体能窥出电影服化道的用心。并且这些花絮剪得滴水不漏,这么一圈下来,观众对剧情仍旧是一无所知,顶多能看出背景设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

    歇了二十来分钟后四下里灯光一暗,龙头标志后屏幕星星点点浮现出鎏金的;胭脂骨,影片便正式开始了。柳亦低头吸了口刚才出门买来的肥宅快乐水,聚精会神的将自己沉浸在影片中。

    一九三二,夏。

    晚娘推开窗子朝外看去,天不晴朗,有些云,不知道呆会会不会落下雨来。

    夏季的上海惯来是捉摸不定的,前一个时辰艳阳高照,转头来就能阴雨不绝。晚娘自小生活在这里早已习惯,用过早饭收拾好餐桌,她便换上适宜得体的旗袍,绾好发,去到前院打开那落锁的香粉铺的木门。

    晚娘的铺子在租界的边缘,一侧是纸醉金迷的十里洋场,一侧是落败破旧的老镇村庄,高高耸立的钢铁围栏如刀如剪,将这两方世界生生割裂,她就住在刀刃的边上。

    晚娘曾也是上流社会的世家小姐,祖辈出过大官儿,父亲是有名的富商,她一出生便是娇生惯养,读过诗书,也留过洋,一笔簪花小楷写得漂亮,会英文,也会法语——她是金雕玉砌中生长出的白芍,不似红芍俗艳,却又有寻常花朵及不上的香。

    直到前两年她父亲去了世,母亲殉了情,温室中娇养出来的花儿转瞬间家破人亡。

    不过她虽是娇养的,却不娇气,葬好父母后她安静沉稳的看着叔伯瓜分了家产,拿着她分到的那笔钱,带着母亲留给她的一箱旗袍和一匣子古籍,来到租界边上,买下这半旧的小院,开了那间名为;忘忧的香粉铺子。

    这年头姑娘们偏爱远方舶来的洋香洋粉,她偏爱那一罐罐一盒盒的香膏胭脂,晚娘的手艺好,也会制那些洋玩意,来买胭脂的姑娘劝过她,都被她一笑间轻飘飘带了过去,当时胡乱应承着,转头继续耐心磨着粉和着香,渐渐的那些姑娘们也不再劝了。

    按说租界中的华人是并不被洋人看得起的,每月除了纳税没甚么权利,三天两头被洋人的狗腿子们闹到头上也是常事,别人见了那些人大抵是赔笑客套,只有晚娘不同,她不怕,无论和谁都是淡淡的模样,敬重他人,又不卑不亢。

    开始也有人找她的麻烦,她一应淡笑着迎着,晚娘笑起来好看,涂了口脂的唇角微微扬着,眼神平静,眸底含笑,一头时兴的大卷规矩的绾在脑后,梳成少女的发式,倒大袖的旗袍露一节白生生的皓腕,手腕上的珍珠串子折射出些许温润而潋滟的光。

    那些人渐渐的被晚娘笑得没了脾气,一次两次也倦怠了。去年租界大公的女儿来这度假,一眼相中了晚娘写在香丸罐子上的字儿,闹着要见她,她去了,字正腔圆的洋文惊倒了一地的洋人,也惊到了大公的女儿,那是个直率爽朗的姑娘,一来二去也成了香粉铺子的常客,那些狗腿子便再不来了。

    晚娘曾经有过婚约,只是未婚夫在她父亲去世那时便匆匆的退了婚,转头娶了另一位富商的小姐,租界里熟悉她的人觉得惋惜,却也觉得她大概要孤身一辈子了。

    这年代被退过婚的姑娘总归不那么受人待见,尤其是上海滩的大户人家,没人想娶一个落魄了的小姐——那些普通人家不敢娶。

    晚娘对此不置可否,每日里只按时来到小铺,再按时离开,经历过生离死别,看遍了春秋四季,她就像是木匣子里的上等胭脂,无人使用也自己个儿的鲜亮,自己个儿的香。

    过了晌午天上的云密实起来,渐渐坠下雨花,暗得像黑夜,晚娘打开洋灯,这玩意比煤油灯来的亮堂,灯一开屋子里便清亮了。

    开完灯她想起后院的窗子未关,忙撑来油纸伞,猫跟鞋踏过地上浅浅的积水,荡起一圈圈的涟漪,她走得不慢,动作却很优雅,水花偶尔溅起来打湿她的鞋面,却不曾沾染到旗袍的下摆,一个来回走过来她的衣衫仍旧是得体干净,发丝也不曾乱上半分。

    晚娘回到前院,收伞抬头时撞进男人含着笑的眼,他抬手指了指西装上的水迹:;方便我躲一会雨吗?

    那是晚娘第一次见到袁笙,也是袁笙头次看见晚娘。

    他曾无数次听身边人提起过租界里开着香粉铺子的晚娘,也曾幻想过拥有这般经历女子会是什么模样,直到她撑着纸伞娉婷而至,才被这风华迷了眼。她对着他浅浅一笑,那笑兼具了成年女人的优雅与少女的娇憨,他佯装镇定的指着西装说着躲雨,伸出的指尖却在轻颤,他的心脏已然失了节奏,擂鼓般,乱跳个不停。

    雨下到夕阳黄昏,铺子里微暖的空气将他的西装烘干,袁笙走时满身浅淡的暖香,那是香粉铺子里的味道,他低头轻嗅一口,笑意缓缓攀上唇角。

    后来他时常寻着由头去忘忧,今儿是替小妹买胭脂,明日是要买香膏送姑母,无论买什么晚娘都是笑着递上一只只包装好的木盒,袁笙注意到,她的笑似是日渐的深了。

    再之后他开始有事没事的赖在铺子里,或讨上杯晚娘亲手晾晒的茉莉花,或缠着她聊些诗词歌赋。袁笙从过军,退役后做了生意人,喜欢四处游历,出过海,见识广。看过英吉利海峡的日出,也触摸过北平的金瓦红墙;喜欢读东坡的词,也爱看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于是二人从泰戈尔聊到落花生,从《复活》(托尔斯泰著)讲到《沉沦》(郁达夫著),自那个夏日起谈过了秋冬,直到第二年春暖花开,北雁南归。

    桃花开满租界的时候,袁笙送来只镯子,天鹅绒包裹着塞在檀香木盒子里,晚娘打开看了,那是只干干净净的白玉镯子,温润微透,不是最油润的羊脂玉,也不是晶莹透亮的翡翠,普普通通,不名贵,却是她最爱的那种。

    她笑笑,鬓边带坠子的小钗晃了又晃,转身去到屋内,取了方刚绣完的手帕。

    桃花落的时候晚娘换上了妇人的发髻,袁笙也时常带着她出入起宴会酒席。她不喜欢狐皮貂毛,往往只披一方原麻色的细亚麻方巾,但百老汇的歌舞也掩盖不住她的优雅从容,歌姬戏子亦不及她风姿万种,他看着她的眼神中爱慕愈发浓烈,四年如一日的深。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