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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里,我心中一痛,急急抽回了手。

    可他的手却追了过来,紧抓不放。

    大约是酒精的作用,让他周身的那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霜都消融殆尽了,他竟然一把将我拉了起来。

    会跳舞吗?他忽然这样问。

    我还来不及回答,他便牵上我,向远离桌子的地方走了几步。告诉我,哪里才是空地。

    我只得引着他来到那张铺在晨室中央的波西米亚风格的方毯上,告诉他,只要不出地毯的边界,都是空阔的。

    那张方毯非常的大,大概需要好几个人手工编织数月方成,完全由天然纤维制成,使用植物和矿物染料。如此名贵非凡之物,却被蓝家的先代铺在地上任人践踏,足可见得蓝氏一直以来的显赫奢豪。

    我舍不得它,怕鞋底将它刮坏,便赤了脚,小心翼翼的踩在上面。

    脱了鞋,导致我和蓝宇煊之间的身高差变得更萌。

    蓝宇煊忽然恶作剧般的拿手在我头顶上的空间晃了晃,开玩笑的问:你在哪?

    我不满的嘟起嘴,抓住他的手往下按到我的头顶,在这里啦!我知道我矮啦,你用不着这样嘲讽我吧?

    这不能怪他高,只能怪我太矮。个头差异这么大,外加我又从没学过舞步,根本就无法与他配合,但他却执意要拽着我跳舞。

    喝了酒的蓝宇煊,又缠人又坏心眼,完全和平常判若两人。

    你看过那部电影吗,男主角让女主角光了脚,踩在自己的脚背上,相拥着在壁炉前跳舞

    他在我耳边说出这样暧昧的句子的时候,我还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他竟然真的抱起我,让我踩上了他的脚背。

    我惊讶得连手脚该往哪里摆都不知道了。

    他似乎感觉到了我的紧张,轻轻的晃了晃我,就好像摇晃婴儿那样。但这个举动,却让我更加不知所措。

    突然之间,他的右手绕过我的腋下,将我的腰往他怀中一揽,左手顺着我的手臂向手指尖滑动,最后在虎口处一转,让我的右手手指搭在他的左手虎口处。

    放轻松,把你的身体交给我就好。

    打死我也想不到,这样撩人的情话竟能从他这座万年冰山的口中说出。

    但他真的说了,我很确定自己没听错。我耳朵都快酥了。我想我现在的脸,一定红得能滴血。

    怪不得他不经常喝酒了,原来不是不爱喝,而是因为喝了酒之后,冰山就会融化,而且不但他融化,还能顺便连你也一块儿融了。

    他搂着我,随着音乐的节拍,在地毯上转圈曼舞。我光溜溜的脚趾头踩在他的皮鞋鞋面上,总担心将他的鞋子踩坏,可他却满不在乎的说:别管它,你在和我跳舞,竟然敢将注意力放在我以外的东西上?

    各位同仁们,你只道我当时听到他说这句话时内心所受到的一万点震撼有多么强烈吗?

    我今天才第一次知道,冰山蓝那被冰封的内心里,竟然藏了个那么唯我独尊的霸道总裁。他这颜值,这暧昧的氛围,再配上这霸道的台词,简直萌爆了老夫的少女心啊~娇羞捂脸ing!

    除了在幼儿园里学过的兔子舞、小熊舞以外,我这辈子就再没跳过舞啦,特别是贴面舞。没想到第一次和人跳贴面舞,竟然就是和救命恩人+梦中情人的蓝宇煊跳!啊啊啊!谁来告诉我这是真的,这不是梦啊!

    我现在激动得恨不能按下定格键,让画面永远停留在这一美好瞬间。

    但这美好瞬间,却被蓝宇煊的一句话给打碎了:我长大了,可你却好像还是那么小呢,可可

    什么?!又是那个可可,他又把我当作了那个可可。

    我猛的推开他,他感到怀中一空,趔趄着后退了一步,然后一脸的不知所措。

    他伸出双手,开始在黑暗中寻找我——或者是寻找着他的可可。

    我觉得很荒唐,很可笑。我怎么那么蠢,竟会以为他的温柔和情话都是给予我的。他喝醉了,在他那黑暗的世界之中,存留的唯一一抹身影,怕是只有那个叫做可可的女孩。

    我这样的普普通通的人,怎么可能配得上他,又怎么配得上他的喜爱?

    当他的手接近我的时候,我只能摇着头退后,躲开它们。

    烛光像是在抽泣一般的闪动着,将我俩的影子,投射在墙壁上,看起来就如同两只瑟瑟发抖的幽灵。

    我终于推开他的手,夺门而出,将他一个人留在了晨室里。

    一觉酒醒,他已经恢复了以往那副冷冰冰的模样。

    昨夜之事,不知他还残存了多少印象,但即使是存有印象,大约也会当作耻辱,不肯再提吧。

    既然他都摆出一副什么也没发生的态度,那我也只能配合他的演出了。

    早餐的桌前,我们沉默以对。

    昨天我的精心准备全都成了笑话,我们之间的关系不但没能得到改善,反而变得更加糟糕了。

    接了同学兼好友刘雅韵的电话,我才想起自己的暑假作业还没有做。暑期即将结束,但我却过于沉溺于扮演蓝宇煊的妻子之中,完全将作业忘到了后脑勺。

    急急忙忙跑去雅韵家,借了她的作业来抄。

    从雅韵家出来,我怀里抱着两只文件夹——里面装着雅韵的作业——走在人行道上。

    八月的街头仿佛被太阳烤化了一般,仿佛连楼房和路树也全都蔫蔫的耷拉着脑袋。

    经过一座临街的公寓式酒店时,玻璃帷幕反射的光线刺得我捂住了眼睛。

    就在这一瞬间,一张纸被热风吹气,迎面扑到了我的脸上。

    扯下纸一看,竟然是一张乐谱。

    乐谱是手写的,每个音符都斜斜的倒向一侧,看起来就好像英文花体字,别有一翻洒脱。

    看来这张乐谱的作者在写下它们时,一定是又急又快的。

    正好奇这乐谱从何方飘来,它的主人便已经从酒店里追了出来。

    不好意思!你手里那张谱子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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