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港,江潮区,罗瑞尔家。
一名英气的冒险家在一面全身镜前仔细打扮。
他有着明显的颧骨,方正似刀削的脸颊,狼一样健壮的体魄。但这都不是他最迷人的地方,似乎那一双如同被映照着金色余辉的,湖泊似光亮的眼眸,才是他的灵魂所在。
这不是黄耀之国东方港的黄种人。他是一个旅行者,一个晒黄的白人,名为丹尼尔?丹佛斯。
“丹佛斯,你觉得我今天这身如何?”
丹佛斯背对着罗瑞尔,看着镜中的自己回答道:“非常完美,罗瑞尔女士。
罗瑞尔“和善地”一笑:“看在你这么敷衍的份上,我昨天是不是不应该留你睡沙发?”
丹佛斯忽然回头,仔细打量起罗瑞尔,宛如在看久别的恋人。罗瑞尔穿着向来成熟开放,黑色蕾丝夹克,黑色纱裙,蕾丝花发卡,和她的标配8厘米的高跟。
丹佛斯用念诗的口吻说:“我对我的怠慢深感抱歉,黑夜之中的女神”
罗瑞尔和善地笑着,沉默了数秒。“我们可以出发了。”
依靠黄耀之国发达方便的出租系统,两人很快到达了与宋冰女士约定的地点——林语饭店。
丹佛斯与罗瑞尔一同在预定的桌前等待。这是一家因装修,氛围,食材而远近闻名的餐馆。餐桌皆为木制,不同餐桌间由书架,植被,藤蔓分隔。
很快,一名身着白底蓝花旗袍的女子与一名穿着皮带束腰的米驼色圆花领风衣的少女便领着几个身着黑色西装的保镖来到了这里。丹佛斯与罗瑞尔即起身欢迎。
女子扇子向后一点,示意保镖离开,来到两人面前:“久等了~,丹佛斯先生、罗瑞尔女士。”她直使用了皇家克伦语。
“很荣幸见到你,宋冰女士。这位是?”丹佛斯不认识身着风衣的少女。
“哦,她是我的女儿,福乐蕾?凌寒?班都林?宋。你可以叫她奈吉。”
“嗨,奈吉!”
“很荣幸见到你,丹佛斯先生。”少女礼貌地回答。
宋冰女士身材极好,面容柔和红润无可挑剔,笑容无懈可击,哪怕步入中年,也是很多年起妇女不能比拟的,毕竟美丽是难以从懂得美丽的人身上流逝的。
少女福乐蕾则阴郁而华美,一双深紫色的眼眸如同有暗流涌动(注一),咬肌后的大酒窝隐约可见,脸上很多部位,如侧脸,眼框,下嘴唇与下巴之间都分布在阴影之中,使人看不清她的全貌。即便如此,他那华美的气质也让丹佛斯称赞不已。
身高一米七七,和我一样高,看这发育……应该有18岁了。毕竟宋女士也快40岁了。反正黄耀人喜欢问家常嘛,我就问一下……。
“奈吉,你可有18岁了?”
福乐蕾轻轻侧头,礼貌地微笑着回答:“其实,我今年14岁。”
14岁,一米七七!和我一样高?
他下意识地与福乐蕾对视了一眼。
在那一刻,他忽然觉得这个少女背后有天大的秘密。
那种感觉就像是当年拍摄节目《驻扎荒野》时过夜的感受。
丹佛斯始终不敢再多看福乐蕾一眼,莫名地害怕这天仙般的少女,只小心翼翼地与宋冰女士和罗瑞尔交谈。每吃一口饭,都嘬一口红酒以防噎死自己。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
关于什么探险队的武器啊,队伍组成啊,丹佛斯愣是一个字都没有听下去。仿佛自己对面的少女要变成个触手怪把自己生吞。
不知不觉间,丹佛斯发现自己因为没有专心听谈话,已经吃下了很多食物,喝下了很多红酒。
“丹佛斯先生~”
毫无预兆地,福乐蕾突然对着丹佛斯打了个招呼。丹佛斯不假思索猛然抬头。
他眼前的事物立刻以福乐蕾暗紫色的眼眸为核心,扭曲成以团现实的漩涡。重力、空气统统都散去离开,失去了意义,无名的混沌就变成了唯一的主宰。
丹佛斯的大脑内浑然一片空白。他既不能思考,也不能有所行动。他只能看到,阴郁而华美的少女缓缓地吐出一个个晦涩难懂的音符。
丹佛斯两眼一抹黑,模糊不清呓语顿时充斥了他的脑海。当呓语将要撕裂他时,动听的歌声夹杂着微弱的而混杂的笛音传遍了他的脑海,浸透了他的任何一种感官。那歌声轻易地驱散了一切呓语,一切混乱。
“昏昏的暗影,静默的天使。
“滚滚洪流,使天堂崩塌。
“芳华血色,时光常逝。
“门虽闭,波涛仍翻滚。
“浪屿之间,我听见了塞壬……”(注二)
“奈吉?是你吗?我,我在哪?”丹佛斯,迷糊地发问。
“我的名字叫……算了。是我。”福乐蕾侧头,轻轻一笑,她的装束不知何时变成了由黑紫色荆棘组成的怪异礼服。而丹佛斯的衣着也变成了探险服,背后还背着一个登山包。
“这是哪里。”丹佛斯环视了一圈,发现自己正身处一个被黑色海洋围住的小岛之中。
“这是,幻梦境。”
“幻,幻什么?”
福乐蕾忽然消失不见。
丹佛斯急忙寻找。
丹佛斯的寻找很快变成漫无目的的走动。
岛屿中间由一座复杂的,风化严重的山。山上的岩缝间都长满了绿树,而绿树间有不少的洞窟。这些洞窟排列有序,洞口宽大,如同刻意雕凿而成,却又不像人类使用的建筑。即使远隔数千米的丹佛斯,也可以直观地感受到洞窟的巨大。
丹佛斯愣是没有犹豫半秒,直直地就向洞窟走去。
海滩上不乏石质建筑留下的残垣断壁,破裂的木箱,搁浅的船只。比海岸更诡异,不,更美丽的是天空。七彩的淡薄云彩似乎不会散去,金色的“太阳”似乎也不会落下。
丹佛斯随手拾起一根木棍,撬开了几个破碎的木箱。
丹佛斯被当中的事物震惊了。巨大的红宝石!甚至有一个用红宝石制成的酒瓶。
丹佛斯并没有贪心,只拿走了几块有代表性的红宝石和那个红宝石酒瓶。他翻找箱子,找到了一空玻璃瓶,以及其他有麦酒的瓶子,一些钉子,一些帆布,和一些玻璃罐头。
丹佛斯用钉子在玻璃瓶瓶底划了一圈,放入石头,依靠石头的冲击取下了瓶底。这和用尖钉切瓷砖是差不多的道理,而杯底是一个凸透镜。
将帆布、石头、宝石、罐头、酒等物放入背包后,丹佛斯向洞窟进发。
洞窟渐渐接近了丹佛斯。
就在这时,山间传来了【塞壬】的歌声。
山间?丹佛斯到了洞窟门口。
他几乎可以肯定,塞壬的歌声来自洞穴之后的山中。
虽然丹佛斯迫不及待地想要去到山洞里面,但作为一个专业认识,他觉得不做好准备是不行的。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这是梦境,这应该是梦境,我,生存专家丹丹,要把这里过成活神仙日子。”说罢,丹佛斯回头走向了物资丰富的山中森林。
注一?紫色的虹膜,小概率出现于有黄种人和白种人血统的混血儿。
注二?改编自《siren》fleurie——love 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