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醉之中,林尘眼神迷离,一边喝酒,一边吟诗。
这一刻的李白,醉眼迷离之中,似乎重回到了那个盛唐。
那一世,长安城中繁华无比。大唐的风月是那般曼妙,他对酒当歌,一壶酒,便是一首诗。诗仙之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纵然是那个受尽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子,也得亲自为他研磨。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即使是那个权势滔天,在大唐至高无上的帝皇也不能让他不开心啊。
他是诗仙,有着自己的傲气。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他用一支笔,写尽了大唐的盛世风华。
那一世,极尽fengliu,被世人称之为谪仙人。
后世有人曾说他李白
酒入豪肠,七分化作月光。
剩下的三分,啸成了剑气。
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但这一切终究都过去了,这一世,他是林尘。
一口酒,一句诗。
随着第一句,“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开始,林尘每吐出一个字,那字便犹如生命一般,围着林尘盘旋,与此同时,天空之中文气开始朝着酒中仙这座酒楼疯狂的涌来。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念到兴起,林尘狂笑而歌。
文气浩荡,分分分朝着林尘涌来,他如同仙人临世,潇洒不羁。
而这时候,周围众人都彻底的呆滞住了。
本以为那和尚是一尊真佛,却不曾想他身旁这位潇洒不羁的少年才是一尊真正的大神。
不止是周围的众人陷入了呆滞,就连和尚都是一阵错愕。
万万不曾想到,他这位新结交的酒友不仅是一名修士,而且竟然有如此诗才。
看这文气浩荡,恐怕这少年乃是并非池中之物啊。
“哈哈哈,好诗。好诗!”
和尚哈哈大笑,说话之间,摸出了自己的白狼毫笔,从身后背包之中拿出了一张宣纸。
这宣纸显然非是寻常纸张,而是白狼的毛皮所做。
这纸张可以千年不腐,珍贵到了极点。
但和尚此刻却毫不犹豫,泼墨挥毫。
一支笔,落在宣纸之上,顿时间金光闪闪,每一个都似乎活了过来一般。
此刻的酒中仙之中,一人饮酒念诗,一人泼墨挥毫。
两者互不干扰,以酒为媒介,却相得益彰。
空气中,林尘每吐出一字,那字便在他身边亲昵的徘徊片刻,然后横移在空气中,和其他的字组合在一起。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两行金光闪闪由文气凝结而成的文字出现在酒楼上空,是那般醒目。
人qun中,有苦读多年不得明智之人,此刻愣愣的看着那两行文字,一时间好似心中有什么关窍被打开了一般,似乎抓住了一丝契机。
……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文气浩浩荡荡,凝聚成了一个庞大的虚影。
那是一道人影,他的手上拿着一把刀,一次次向着河水斩了过去,但却没有一点作用。水流不会因为他的刀光而有所停留,依旧浩浩荡荡,一路向西。
那身影似乎更加寂.寞,手持一个酒壶,好似有满肚子的愁绪浓郁的化解不开。他打开酒壶,灌了一口酒,却好似愁绪更深了……
“哈哈哈,好,好一句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怀素和尚狂笑出声,虽然是醉意朦胧,但下笔如有神,一手狂草让宣纸上的字宛如有了生命。
等到林尘吟出:“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时候,文气呼啸而来,全部进入了林尘体内。
人qun中,有人喃喃自语道:“似他这般天才也有不称意的时候吗?
“哈哈哈,也对,谁的人生不可能都是一路高歌,既然人生在世不称意,那何如明朝散发弄扁舟。驾一叶扁舟,到海上遨游,岂不是潇洒!”
茅塞顿开!
轰!
此刻,一道文气钻入了这少年的体内,一朝明智,成为秀才。
当然,他能够明智还有一个很大的因素便是此地的文气太浓郁了,天时地利,造就了他的突破。
少年一顿,随机狂喜。
下一刻,他对着林尘深深的拜了下去。
若没有林尘,他这辈子都别想明智成为秀才,这一点,他很清楚。
而这时候,怀素和尚最后一个字也落笔。
“痛快,写的痛快!”
“还未请教施主大名?如此好诗不应没有作者。”怀素和尚眼中金光大盛,看着这一幅字,激动不已,这几乎是自己这么多年来,达到的最巅峰的一幅字。
有此字,他感觉自己距离突破下一境界不远了。
林尘醉眼朦胧,闻听此言哈哈大笑,道:“吾名,李白,李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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