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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怀素和尚(求收藏,求..

    和尚醉醺醺的,至于慕容天秀说了什么,他根本就不在意。

    他这一生,只有两个爱好。

    一为写字,二为喝酒。

    喝酒当豪放不羁,写字当肆意张扬。

    醉了便提笔便写,那里还会计较那么多。

    管它旁边是人,还是墙。还是地面,兴之所至,挥笔泼墨,岂不快哉。

    慕容天秀也是倒霉,正好撞到了和尚的枪口上。

    此刻满脸惊惧,瑟瑟发抖。虽然他有二百万粉丝,已经是一名不折不扣的演绎家了。但缺乏战斗经验的他面对这深不可测的和尚,竟是连手都不敢出。

    “啪!”

    和尚醉眼朦胧,在不动动弹的慕容天秀脸上泼墨。

    以筷为笔,鸡汤为墨。

    龙飞凤舞之间,娘炮两个大字跃然出现在慕容天秀的脸上。

    这两个字金光闪闪,在慕容天秀秀美的脸蛋之上熠熠发光,犹如黑夜之中的明灯一般,让人一眼便可以看到。

    酒中仙之中,众人早就被这幅场景惊呆。

    早在发生冲突的那一刻,便有人想要过来阻止,但和尚的书法家身份表露出来,顿时间无人再敢上前一步。

    慕容天秀虽为演绎家,有一定的实力。但是为了慕容天秀而得罪一名书法家,没有人会这般愚蠢。

    更何况那和尚实力深不可测,很有可能是一名大书法家,那就更不能得罪了。要怪只能怪这慕容天秀没有一点眼力劲,得罪谁不好,非要得罪一名书法家。

    “在下慕容天秀服了,服了。”慕容天秀痛哭流涕。

    出道短短几年,便坐拥百万粉丝,年少得意。

    比之那些修士以及乐师或者书法家努力修炼不同,演绎家只要粉丝足够多,实力便会越强。随着名气越大,实力越强。慕容天秀养成了目中无人的习惯。

    但是这一刻,他才明白。

    他慕容天秀在这些真正有实力的人面前,什么都不是。

    “天秀啊!啧啧”林尘看着慕容天秀脸上那硕大的“娘炮”二字,砸了咂嘴。

    本是为了扮硬汉小生而来,这些好了,恐怕从此娘炮二字和慕容天秀再也脱离不了关系了。

    “你滚吧,这娘炮二字就送给你了。”

    “和尚我的字千金难求,你小子倒是走运,瞬间就得了两个。这乃是你的大造化。放心,他会陪伴你十天,是清洗不掉的。”

    和尚挥了挥手,像是赶苍蝇一般将慕容天秀赶了出去。

    慕容天秀哭丧着一副脸,带着脸上分别写着丑八怪的二男一女快速离开。完了,他的演艺生涯算是完了,都被这个大和尚给毁了。

    “慢着!”慕容天秀已经走到了门口,听闻此刻吓得快要哭出来,缓缓转过头,可怜兮兮的看向和尚。

    “顺便将我和这位小兄弟的酒钱付了。”和尚一指林尘,朗声道。

    慕容天秀灰溜溜的结账去了,看也不敢再看和尚一眼。

    ……

    林尘笑眯眯的看了一眼和尚,开口道:“大和尚,我知道你。”

    和尚一愣,随后笑道:“我是谁?”

    林尘喝了一口酒,道:“你是藏真。”

    林尘此刻已经能够确定眼前的和尚便是他为李白之时,所认为的一名故友。

    怀素和尚,字藏真。

    他自幼出家为僧,经禅之暇。爱好书法。甚至与张旭齐名,被称之为“颠张狂素。”

    在林尘第一世,为李白的时候,便和怀素乃是好友,甚至还写了一首诗称赞怀素。想不到岁月变迁,时空轮回,千年之后,他们又一次相遇了。

    和尚果然还是那个和尚,吃肉喝酒,醉了便胡乱写书。

    但他林尘却已经不是那个昔日的李太白了。

    怀素听闻林尘的话,整个人一愣。

    道:“施主怎会得知贫僧的字号?施主又是何人?”

    他能够确定这少年之前不明白他的身份,在那几人脸上写字的时候,这少年才若有所思。

    自己是那时候暴露的?

    他虽然写的一手狂草,但却名声不显,不喜出风头,这世间知他之人甚少,这少年又如何得知他的字号?

    “酒逢知己千杯少,相逢何必曾相识!大和尚,你身为出家之人,好奇心何必那么重,来喝酒!”林尘哈哈大笑。

    “也对,倒是贫僧着相了。有酒,有肉,有友,又有字,和尚这一生便再无所求。来,贫僧敬施主一杯。”怀素和尚再不纠结,哈哈大笑。

    林尘举杯痛饮。

    狂饮之中,林尘诗兴大发。

    顿时间,喝酒吟诗。

    ……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ps:(感谢九歌东君的鲜花和月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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