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六十三章 想吃烤兔肉还是红烧兔肉

    丁兆红道,“别推辞,我给你的,你都拿着。”

    “我给所有同学,都是5块。”

    吴文霞郑重道,“谢谢。”

    她转身就走。

    看这架势,她准备走路回家。

    丁兆红拍拍自己的自行车,“你骑我自行车回家吧。”

    吴文霞没有自行车,只能徒步回家,拿到干粮,还要去县城。

    这么一个来回,有四十多里路。

    靠双脚走,估计她要走到天黑。

    吴文霞意动了,“我倒是想骑自行车,可我不会骑。”

    丁兆红说,“这个简单,你试着骑几次,就会了。”

    她叫来几个女生,请她们帮吴文霞扶着自行车,协助吴文霞学骑自行车。

    丁兆红去村里,找到丁书山,请丁书山用马车,帮她把玉米棒子运回家。

    丁书山跟着丁兆红去县城卖过西瓜,他对丁兆红的态度很热情,给马房的马套上车,赶着马车,来到丁兆红的玉米地。

    在地头,张浩,高为民和一群人围在一起,开心地说笑。

    他们抓到那只野兔了。

    张浩向丁兆红炫耀野兔,“兆红,咱们吃野兔吧。”

    丁兆红说,“可以吃,但不是现在。”

    “大家帮忙,把棒子搬到马车上。”

    一群人一起动手,把装满玉米棒子的化肥袋,搬到马车上。

    丁书山赶着马车,往丁兆红家驶去。

    丁兆红坐在马车上,对丁书山说,“叔儿,我地里的玉米秸秆,不要了,送给你吧。”

    丁书山客套几句,欢快地同意。

    玉米秸秆是上好的燃料,他很想要。

    到了丁兆红家,丁书山没让丁兆红动手,也没让张浩,高为民等人动手,他自己一手一袋棒子,不一会儿就把马车上的30袋玉米棒子,全部卸下来。

    他干活干脆利索,毫不拖泥带水,只因丁兆红答应给他两亩地的玉米秸秆。

    “兆红,你家菜刀在哪?”张浩拎着野兔的两只耳朵,野兔剧烈晃动,一双灰色的眼睛,转来转去,眼神慌张,它似乎也知道,落入人类之手,凶多吉少。

    丁兆红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菜刀开刃的一面,闪着寒光,很是锋利。

    “你会杀兔子?”丁兆红问。

    “没杀过,不过,我估计问题不大。”

    “刀给你。”丁兆红把菜刀递给张浩。

    张浩握着刀把,刀刃贴着兔子的脖子,蹭了几下。

    “浩哥,你真杀它?”

    “对!”

    “好可爱的野兔,你咋这么残忍?”

    女生都这样,遇到可爱的萌萌哒的小动物,心都化了。

    张浩说,“咱们不是说好了吗,杀野兔,吃兔肉,不杀它,哪来的兔肉?”

    “可是,看着你杀野兔,我觉得好残忍。”

    “要不咱们不吃兔肉了。”

    “这么可爱的小兔子,养着它吧。”

    “不能养。”高为民说,“虽然兔子外表看起来很可爱,可是,兔子是坏蛋,会糟蹋庄稼。”

    “农人们遇到野兔,都想方设法抓住它,杀死它。”

    野兔虽是食草类动物,可是,地里长的庄稼,如谷子,玉米以及麦苗,都是野兔的口粮。

    野兔虽可爱,却改变不了它祸害庄稼的本质。

    女生们不说话了。

    张浩手握菜刀,在野兔的脖子处蹭了好几下。

    兔子挣扎的更剧烈。

    张浩继续挥动菜刀,可始终划不破兔子的皮毛,无法杀死野兔。

    野兔表面有一层厚厚的皮毛,与鸡鸭等羽毛类的小动物不同,杀兔子必须划破它的皮毛,拔掉皮毛,才能取出里面的鲜肉。

    突然,野兔张嘴咬张浩的手指。

    张浩一根手指被野兔咬中,他吃痛,松开野兔的耳朵,野兔四条断腿一落地,飞奔窜出。

    啊!

    一群人惊呼,围堵野兔。

    野兔有野性,被人抓了一次,变成惊弓之鸟,跑起来更快。

    眨眼间,野兔冲到丁兆红家南墙下的出水口,从这里逃出,就可以摆脱这群人。

    “抓住它,别让它跑了。”张浩揉着被兔子咬的手指,手指有点发红,倒是没咬破皮。

    野兔速度很快,眼看就要跑出去了。

    突然,一个圆圆的铝锅盖,从天而降,正好罩住野兔。

    锅盖是丁兆红抛出的。

    锅盖刚落下,她就冲过去,按住锅盖。

    其他人一拥而上,把锅盖下面的野兔抓出来。

    “兆红,你真有才。”

    “抛锅盖这一招,出其不意,太惊喜了。”

    张浩说道,“把野兔给我,竟敢咬我,我揍它丫的。”

    “咬你很正常。”丁兆红说,“没听过一句老话吗?兔子急了也咬人。”

    她勾勾手指,“把菜刀给我。”

    “你要杀野兔?”张浩声音提高了几个度,不能相信。

    一众女生惊呼道,“兆红,你敢杀野兔?”

    丁兆红一手提着野兔的两只耳朵,一手握着菜刀,“是的,我敢。”

    “兆红,你啥时候会杀野兔了?”高为民问。

    丁兆红说,“我早就会,你们让一让。”

    她来到水缸旁,接了一盆水,把菜刀放进水盆里,洗了洗,接着,手握菜刀,用菜刀宽厚的背面,冲着野兔的脑袋,重重一拍。

    垂死挣扎的野兔,没了动静,被拍昏。

    丁兆红手中的菜刀,仿佛女人手里的绣花针,来回穿梭,三两下之后,兔子脖颈处有鲜血流出。

    女生们吓得尖叫,连连后退。

    高为民皱皱眉,“兆红,请个乡亲帮忙杀野兔吧,咱别杀了。”

    他不希望丁兆红干这么粗鲁的活儿。

    因为刚剥开兔皮,就有一股腥臭味在空中弥漫。

    丁兆红头没抬,继续剥兔皮,“不用,很快就好。”

    他手握菜刀,在兔子的四个爪子部位,用菜刀画了一个圆,用力一拽,兔皮就与兔身分离,红白相间的新鲜兔肉露出。

    “兆红,你真厉害。”张浩大叫。

    女生们也都夸丁兆红厉害。

    丁兆红把兔皮与兔肉分离后,又把野兔的内脏掏出来,剩下干净的兔肉。

    丁兆红问,“你们想吃烤兔肉还是红烧兔肉?”

    “烤兔肉。”张浩说道。

    “我想吃红烧兔肉。”

    众口难调,每人想吃的兔肉不一样。

    高为民拍拍手,说道,“我建议俺们吃烤兔肉,原因是烤兔肉做起来简单,花费的时间少。”

    “你们看看天色,时间已到半下午了,咱们该回城了,必须抓紧时间。”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