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Td></Td></TABLE>

    第23章 琉璃湖

    下雪天,最适宜两个有情人出去走走,因为走着走着便一起白头了。

    嫦娥折桂白脂玉,不及吾妹一纤指,都道九重有天仙,原来天仙在人间。

    钟山半腰的石亭内,平王爷古晴空迎风临雪,手执紫色粗毫,面带微笑,痴痴地凝视着不远,一处平坦之地。

    碎雪如屑,如织如幕,不多时已将天地山河染为一色,平地上,一曼妙女子在起舞。

    女子身材曼妙,姿容更是绝佳,可她跳的舞步,平王爷只能给个大跌眼镜的评价,这都练了十多遍了……

    不过,不要紧,她即便是动作僵硬,踏错舞步,那也是一种美,因为眼前女子的美,根本就没有死角。

    “粉靥……”,平王爷甩掉紫毫,一头扎入雪幕中,“快别跳了,天太冷”,抓起粉靥的一双手,塞进自己怀里。

    “不嘛!王爷,粉靥就快学会了”,粉靥眼角一翘,天哪!别笑了,平王爷险些要心猿意马。

    “哈哈哈”,平王爷豪野一笑,“粉靥不必费劲讨好本王,也已是本王的心肝,来……”,他临空打了个响指。

    响指刚落,但见高空,无尽头的白茫茫里一黑点如流星,如疾电,前一个瞬间,还在天边,后一个瞬间,已到了眼前。

    黑点是个人,穿着黑衣服的人,他单膝跪地,双手捧着一物,举过头顶。

    一物乃是由九百九十九粒,如米粒儿般大小的心形珍珠串成的项链。

    米粒般大小的心形珍珠,咱先不去说珍珠的价值几何,咱只说将九百九十九粒珍珠珍珠打磨光滑,再精心雕刻成心形形状的这份功夫。

    不错,功夫的价值已经远远领先于珍珠本身的价值……

    而拥有这份功夫的人,上古国里并不多。

    粉靥,从她一连串的动作与表情的更换,我可以看得出来,她是真心喜欢这东西。

    平王爷含笑,亲手与她带上,刚带上,粉靥就觉得一阵哆嗦,心形珍珠项链实在是太冰凉刺骨了。

    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不管你有没有心计,要想在有钱有权,妻妾成群的男人身边,不说大红大紫,只是占有一席之地,首先得在穿衣打扮上下功夫,其实,打扮也不繁杂,说白了,就是一个字——“露”。

    “好看吗?”,掀开披风毛绒外套,再拨开衣领,粉靥的脖颈还真的是很白嫩,说着话,她还不顾寒风凛冽,就地转了个圈儿。

    “好不好看?你自己说的算”,平王爷抿唇含笑。

    “可是此地没有……”。

    “来……”,平王爷的嘴角,勾出了一道漂亮的弧度,他又打了一个响指。

    粉靥闭上眼睛,疾风撕雪,吹得眉宇生疼,她不得不闭上眼睛,但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映入眼帘的竟然是连自己都为之动容的自己。

    一面铜镜如变戏法似的,突兀地立在了她的面前……

    “美吗?”,平王爷一手轻揽起粉靥道。

    “美……”,那是当然了,即便不美,粉靥也不敢说,何况,心形珍珠项链真的很美,不但美的不胜收,而且还贵重的托不动。

    “跟本王来……”,平王爷挽着粉靥道,“本王还有东西要送于你”。

    粉靥扬起首,眼神温柔,通情得像午后煦日下的小花猫。

    “嫦娥折桂白脂玉,不及吾妹一纤指,都道九重有天仙,原来天仙在人间”,亭子里的石柱子上粗毫,醒目地书写着这样一行字。

    “王爷写的是粉靥吗?”。

    “对,这个石亭从此就叫粉靥亭”。

    “走……”,冷不防里平王爷又挽起了粉靥的皓腕,粉靥禁不住一阵心旌神摇,幸福的要落泪,她最是受用平王爷两年来,无处不在的惊喜。

    “琉璃湖”雪中泛舟,情深深两相对望,落泪已经不能表达幸福感,于是,粉靥给平王爷来了个芳香醉吻。

    “喜欢吗?”,平王爷柔情相问。

    “嗯!粉靥喜欢”。

    “那么开心吗?”。

    “开……心”,虽话说开心,但一想到那双令人发毛到悚然的眉眼,粉靥还是忍不住颤了一下,欢快的情绪不由得打了个嗝。

    “但是,湖边几个高大的铁架子,还有上面铁链纵横是做何用的?还有扁舟离岸那么远,我们如何过的去?”,平王爷刚要回话,只听粉靥又欢快地道,“还有啊!岸上那么多人围观,我们二人与湖中……”。

    “语妹莫急……”,平王爷哈哈一笑,“先随本王过去”,十指相扣,平王爷继续,“待我们上得了那小舟,这些人自然会消失”。

    须臾,二人便来得铁架子前,有一位黑衣人走了过来,他手里捧着……那东西的原料是凤川县的特产,叫绸布,既然是特产,自然不是一般的绸缎布匹,自然就有其独到的特点。

    不但柔软至极,而且结实至极,曾经有人做过实验,将十八匹马用绸布拴在大树上,死命的拉,结果,大树没事,绸布无恙,而,十八匹马都趴在了地上。

    粉靥识不得此物,任由黑衣人拿那东西往自己身上套,先勒腰,然后再由前胸,肩头绕过绑住两只胳膊,“这是……?”。

    “这叫护带,采药人登山的必备之物,当然他们用的材料不是凤川的绸布,而是普通的麻呀!纺啊!同时,做工结构也不如宫中的严密,不结实,容易断折”。

    “我们要上山?不是……”。

    平王爷明眸一笑,“傻丫头,我们为何要上山?你说的话,只要本王能办到,绝不推辞,你不是常常说很想一试万丈,凌空,虚渡,飞翔的感觉吗?”。

    粉靥惊喜,激动得快要跳起来,“这样,这样一绑就可以了?”。

    “这样当然不可以,我们还需要被他们用铁链吊起来,然后,他们在转动铁架子上的卷轴,如此,我们才能飞起来,动起来”。

    粉靥忍不住咬起红唇,“多谢王爷抬爱,这么大的场面,这么大的阵容,粉靥……”。

    平王爷万般怜爱地捧起她的脸儿,“快别如此说了,莫说只是区区三个月,三千两银子,为了你便是三年,三万两银子,本王亦觉得值”。

    雪花飞舞,绝世佳人在落拓剑客怀里,高高的挂于铁架之上御风而行,身下琉璃湖在纷雪的装饰下,波光粼粼,一眼望去,粉靥的心瞬间空了,悠悠垠垠,无边无际。

    她孩子般,放肆的叫着,欢呼着……

    平王爷奉承着她的情绪,“语妹,我们逃出来了,我们终于逃出生天了”,回头再一看又道,“不好,贼人又追到了,语妹,你快逃,保住我们的骨肉,哥哥殿后”。

    平王爷一松手,把粉靥推了出去,下面的人自然融会贯通,荡开铁链。

    “不,死我也要与空哥死在一起”,粉靥身子一拧,下面操纵手又将她摆了回来……

    “不要啊!语妹”,平王爷作泪状。

    “哗!”,粉靥也跟着哽咽,猛地抽出了他腰中的长剑,“你我夫妻二人与那贼人拼了”。

    平王爷哭笑不得,也有点急,这情节不是事先说好的,事先说好的是我打,如今换做你打,你没有基础,乱搅一通,叫别人如何应对?再万一伤到……“拉,快拉本王过去”,平王爷低下头大声道。

    可惜,这个时候风大雪猛,地上的人没听见,这个时候,粉靥已经接近追兵,高呼一声,“贼子,看剑”。

    饰演追兵的黑衣人一惊,怎么不打招呼就来了?而且还换了人?但等到粉靥刺出一剑后,他更惊了。

    写到这,我得说一下,黑衣人是平王府的侍卫,身上没有挂护带,同时,地面上在解说剧情的时候,打斗这一节,指定的是平王爷跟地上的人齐声发号施令。

    没有指令的情况下,粉靥突然扭转剧情,突然回身刺剑,后面的黑衣人自然是猝不及防,自然是刹不住身势。

    他咣当,直直地冲向了粉靥的长剑,但是练武人,不要说练武人,只要是个人,见到危险逼近都会产生本能反应。

    焉呼武者?可是有一点不能不提,练武人自救的方式却大是迥异与普通人,他们一般躲闪后不会就此罢了,而是再寻求对方的缝隙反攻。

    平王爷的担心,应验了,粉靥受伤了,过程是这样的……

    黑衣人见长剑逼近,间不容发间,猛提一口气,半空中,周身反转,可身子再怎么反转,但,身子往前冲的势头还是丝毫未减。虽然说,练武人的自救不单纯,但粉靥毕竟是王爷的新宠巨爱,何况,黑衣人的头脑是清晰的,绝不敢乱来。

    可是无奈,当他的身体反转,高出粉靥长剑两三寸,并用自己的兵器压住的时候,身体猛冲的惯性,却带着自己的兵器刮破了粉靥的臂膀。

    “语妹……”,平王爷心疼的呼唤,转而又脸朝下,“放下本王”。

    一落地,平王爷捡起黑衣人丢在地上的长剑,用他的剑指着他,“你可知罪?”。

    “手下知罪”,黑衣人不带半点解释。

    “那你就去死吧!”,平王爷将剑狠狠地掷在他脚前,激起一片雪花飞扬。

    “王爷,王爷”,两年了,粉靥就是学不会扭腰甩臀,卖弄风姿,不过,这些外在的东西对她似乎并不重要,因为,随便一个动作都已经叫平王爷吃不消了。

    “他是无心的,我也不打紧,我们去泛舟吧!泛舟是需要好心情的吆!”,不用刻意去塑造笑容,随便翘翘嘴角,粉靥保证平王爷立即就会烟消云散。

    立于扁舟,平王爷高声念道,“披风月白雪如霜,琉璃湖心两相望,十指环扣景失情,大有天长地不荒”。

    “请王爷为此诗作个题吧!”,粉靥的语调也是成就粉靥无死角美的巨大功臣。

    “那就叫……叫……赠佳人”。

    “赠……佳……”粉靥默默念道,突然岸上传来一声高呼,“启禀王爷得知,王妃快马来报,说皇上突然在乾坤殿罹患重病,请王爷火速回宫”。

    高呼声一落,岸上便有两名黑衣人,展身形,疾掠至湖心小舟之上,当然,他们不是没事在练身手,而是要帮平王爷摇浆划舟。

    一上岸,平王爷便浓眉微皱道,“你且先行回府告知王妃莫急,本王随后便到”。

    那侍卫应声是,翻马勒缰,绝“雪”而去。

    “叶参将,叶参将……”平王爷连叫了两声,那个叫叶参将的人都没动下眼珠子。

    刚要唤第三声时,旁边另一个黑衣人,抡起巴掌照叶参将后后脑门便是一记,并大声道,“老叶,王爷叫你呢?你不就死个表妹吗?至于你三四天还茶不思饭不想?”。

    平王爷解下披风,交给粉靥,眼睛却盯着打叶参将的那个黑衣人道,“唐玄,本王怎么没听说叶参将有个表妹?”。

    “在下的表妹叫黄爽,今年二十六岁,于五天前因染恶疾,不治而亡”,不知是真有此事,还是叶参将反应敏捷,编的真,反正平王爷信了……

    “待回王府,本王拿些银两,你便返乡吊唁一番”。

    “多谢王爷”。

    回过头,平王爷又冲粉靥道,“本王快马先回王府,语妹与栾护卫后面慢走”。

    说完,平王爷翻身上马,不用交待,叶参将,唐玄,王蝎子,李之印,武乾坤都得悉数尾随跟上,这是多年不变的规矩。

    一行六人,快马如飞,转眼来到偏僻小道与宽阔古道的分叉口,平王爷勒住缰绳略一沉思后,选择走了小道,小道近嘛!小道近是近,可是有一点你别忘了,它容易藏污纳垢。

    但大家对此却均无提出只言片语的异议,一,因为大家都晓得平王爷正在跟王妃怄气,比智商,二,五个人,五个全王府顶尖护卫,即便有七八十来个蟊贼,也无甚好怯的。

    尤其是叶参将更没有迟疑,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拍劲马紧跟平王爷身后,第二名驶入偏僻无人的小道。

    小道果然不太顺畅,不过还好,走完全程,大家至少没有牵马步行,更不用说遇到什么强盗劫匪了。

    </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