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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古井泛波

    权贵们春游踏青为了张明远的一首‘情’诗闹得不可开交时,张明远浑然不知情,只是悠哉悠哉过自己的小日子-----顺便摆摆官威,为下属们做做指示。

    自对千户所大刀阔斧改造后,单位工作日渐走上正轨,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趋势,但张明远还不满足,觉得应该更上一层楼........

    于是在一次全体官员大会上着重指出,希望千户所深入学习落实中军都督府对南京城守御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精神,以敢为人先的闯劲、勇于攻坚的拼劲、只争朝夕的干劲,稳步占领新时期强军改革高地,在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建设上跻身全军前列。

    千户大人的重要指示精神下达到基层后,引起了广大官军的极大反响,作为一个工作阶段内强军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各级武官在深入学习领会了千户大人指示精神的内涵后,一致表示这是强军要义,更是理论精髓,它深刻阐述了开展军事操练的重要意义,又指出了敢于攻坚对强军改革的巨大促进作用,为东南沿海开展抗倭运动,去极端化恐怖势力积累了宝贵经验,具有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伟大现实主义。

    各级武官表示了衷心支持和拥护后,立即在千户所掀起了‘学习理论基础,强军敢于争先’的主题教育活动,在浓厚的氛围熏陶下,官军们也表现出了极大热情,纷纷以百分之一百二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实践中去,一时间,‘人人学理论,个个讲争先’,把理论学习彻底推向了更高的高潮。

    在此期间,张明远在千户所的威望也达到了顶峰,以罕皮为首的班子成员觉得还不足以突出千户大人的威望,于是又适时开展了‘像千户大人学理论’的配合活动,对张明远的个人崇拜彻底达到了巅峰。

    千户也是人,理论上来讲,人要脸树要皮,笤帚疙瘩要毛仪,张明远不才,愿意接受这个疯狂的……个人崇拜。

    …………………………

    张明远仍每天坚持巡视队伍,责任心太强也不好,两条腿控制不住,不由自主就往人多的地方去,官军看见千户大人到来,不敢怠慢,赶忙行个标准的按刀礼,然后千户大人义正言辞指出操练中存在的问题,并亲自进行课目教学法示范,接着在官军眼睛直冒小星星中,大义凛然声情并茂讲几句报效皇恩的场面话,最后在官军一脸崇拜的目送下,张明远轻咳两声,迈着威严的官步离开.........每次都这样,从不例外,次数多了,连张明远都搞不清自己到底是要干嘛?

    “或许是二货心理作祟吧!”

    张明远狠狠谴责自己的无耻行为后,决定今后……还要多多巡视。

    这个秘密自然不能乱讲,要不会被人笑掉大牙的。

    装逼加二的次数多了,张明远惊喜地发现千户所的工作明显更上一层楼了。

    ‘鸾鸟特战营’已形成战斗规模,作战能力大幅度提升,实战水平有了质的提高,张明远认为,就算现在拉出去与倭寇死磕,也敢打包票倭寇绝对哭爹加喊娘。

    火器研发工作顺风顺水,几名老工匠领悟千户大人指示精神的水平明显比罕皮等人高明的多,张明远指定的各类特战装备早已进入了量产阶段。在老工匠的要求下,火器局又扩大了建设规模,招了更多的工匠,一批批装备陆续出厂分发,各作战单位也完成了调试试用工作,不出意外的话,最多半个月,这支军队就能在抗倭大业中大放异彩。

    徐渭还是经常来千户所走动,不过他再也不敢小觑张明远了,现在张明远在他面前的任何装逼加二行为,在他看来,都是那么的新颖别致,极具创新色彩,用鸡立鹤群形容都不为过。

    不过张明远的短处还是被徐渭拿捏住了,张明远的字写得太臭了,徐渭实在忍不了,于是每天在千户所里,恭恭敬敬等千户大人处理完公务后,张明远总有特别的优待,徐渭为他搜集了不少字帖,又很慷慨地亲自教授张明远,让张明远苦心练字。

    张明远不反对练字,事实上他是个追求完美的人,自己那手烂字他比徐渭更忍不了,练字早已被他提上日程。

    贪多嚼不烂,想跑先学会走,于是徐渭很嫌弃地叫停了张明远想一步到位修炼草书的痴心妄想,并痛心疾首地为他定制了楷书修炼大法,张明远不服,在与徐渭冷战多日后,终于被他成功召唤出来的神兽--徐婉彻底制服。

    坦白地讲,张明远并不喜欢堂堂正正的楷书,其势一笔一划,下笔太过工整,完全不符合自己桀骜不驯又二的性格。

    所以张明远左思右想,三思而后想之后,终于做了一个很正确的决定----努力练好楷书。

    关键是,对于一个有着‘戚夫人’心理阴影的人来说,有资格挑战她的关门弟子吗?

    ……………………

    悠闲的日子过多了,文武双全的羽翼也在丰满,成功人士的派头基本具备,张明远甚至都有点佩服自己了,能把穿越人生过得如此惬意,张明远谁都不服,就服自己。

    当然悠闲日子的前提是别添麻烦,别人不添,张明远或许会添。

    刚练完字,揉揉酸痛的肩膀,张明远打着哈欠慢悠悠踱出办公室,在门口被人堵上了。

    来人是熟人,不仅是熟人,更是未来的亲人--岳父大人。

    徐邦宁喜滋滋扶着一个娇滴滴如花似玉的大肚子女子,看向张明远的眼神很亲切,更充满了慈祥关爱的审视目光。

    张明远脸红,不出意外的话,这就是前世所说的岳父相女婿的感觉。

    “不知徐叔叔前来?”张明远恭恭敬敬问候。

    徐邦宁大度摆摆手,戏谑道:“怎么,我这个未来岳父就不能来串串门?呵呵!”

    张明远急忙道:“是,是,倒是小侄唐突了,千户所公务繁忙,总是抽不出身前去拜访叔叔,还望叔叔见谅。”

    “好说,好说,明远不必如此,今日我等不请自来,是专程来感谢你的,呵呵。”徐邦宁乐的合不拢嘴。

    张明远一愣,他能猜出徐邦宁的来意,春游踏青徐邦宁凭着张明远的一首诗大出风头,如今整个南京都在盛传徐大才子,张明远功不可没,按说前来道谢也没错,可拉来一个娇滴滴的大肚子女子又算哪出?

    徐邦宁自动过滤张明远的愕然,笑着解释道:“贤侄有所不知,因为你的那首诗,我和银红姑娘才喜结良缘,贤侄有大功劳啊!”

    “啊!”张明远目瞪口呆,一首山水诗引来一段结缘佳话可以理解,毕竟没有哪个男子不喜欢倾国倾城?可连带着结缘肚子里的小生命,未来岳父大人这也能忍?再说小魔女抢诗只有短短几天时间,就算他俩因诗结缘,貌似这个大肚子也不是这几天的产品啊!

    徐邦宁仿佛看穿了张明远的龌龊心理,脸上迅速泛起红潮,咳嗽一声,抬头望着女子,眼中柔情无限:“那是去年一个万里无云的白天,我走在东市大街上,忽然被一个棒槌砸了脑袋,正岔岔不平,头顶忽然传来天籁般的歉意声,忍不住抬头望去,发现窗边的银红正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眼巴巴看着我,那委屈的小模样至今我都忘不了……咳咳,于是我呆住了,这不正是我苦苦寻找的红颜知己吗?后来我俩相知相爱了,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