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后,魏帝从宫里派来人,将绘制好的路线图及一些注意事项交个柳初,柳初只需要按照这上面的路线巡查天下就行。
同时,魏帝还特意追加了一道圣旨给柳初,“巡察使”更名为“巡查使”。
巡察和巡查,读音相同,写法不同。一字之差,却是两个不同的意思。
巡察是以巡视的意思居多,就是只能走走看看。
巡查,就不太一样了,是巡视查办的意思,如果发现了什么问题,有权查办当地官员。
所以,改个名字还是很重要的。巡查使,更好一点。
这次出去,十月想要跟随,却被柳初给拒绝了。这一次不像之前,真可能九死一生,有太多人会想要柳初去死,让十月跟在身旁,他可不放心,会害了十月的。
不过,小宁却是执意跟随,让柳初大为不解的是,吕有为竟然还同意了,并且表示支持。
用吕有为的话说就是,小宁跟着他在外被追杀那么多年都没死掉,跟着柳初出去闯荡,也死不掉。
吕有为暗落落的和柳初说,小宁,是个吉祥物……
柳初当时就是捂脸。
除了小宁外,柳初就没再让任何人跟着了,他这次去,不是游山玩水的,路上会遇到多少危机,没人能知道。
柳初出了长安后,直奔冀州北义城,这是他的第一站目的地。
两人先是花了三天时间,徒步到了冀州和长安的交界处,随后坐船直接北上,用了两天的时间,到了北义城。
柳初找到了北义城的地方官府,到了门口,抬头一看,惊讶的发现那匾额上都特么长蜘蛛网了。
难道都没人打扫?
“你好,这位大哥,请问这府衙白天不开门的吗?”柳初拉住一个路人,向他讨教。
“你说这衙门?一年都不见开几次的,我连那县令的面都没见过!怎么,你有事要报官?什么事,先说与我听听呗。”被拉住的路人男子顿时来了兴趣,他们这北义城,已经三年没有出过案子了!
“没,我就是问问,有些好奇,大白天的连门都不开。”柳初说道。
柳初是来这巡查当地衙门的人有没有受贿行为的,有道是“衙门口子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意思就是衙门看似公正的表象之下潜藏着的行贿受贿行为。
可没想到的是,这北义城的衙门,竟然连门都不开,更离谱的是,跟座鬼宅一样,不仅匾额上长了蜘蛛网,连那衙门口的“登闻鼓”都落了厚厚的一层灰,看样子好几个月没被人敲过了。
“北义城常年无事,已经三年没出过案子了。这衙门里啊,就三人,一个县令,一个县丞,再加个捕头。”路人男子说道。
“那他们三人呢?”柳初问道。
“谁知道呢,整天不见个人影。”路人男子耸了耸肩,觉得无甚乐趣后就离开了。
柳初张开了嘴,有些无语,这算不算渎职?
柳初上前推了把大门,竟然开了,不过开门的瞬间,一层灰从柳初头顶落下,看样子这大门也是好几个月没开过了,也就是说这衙门里的三人,至少有几个月没回来过了。
进门后,柳初发现公堂上的砖缝里都他娘的长草了!
“小哥哥,这里好脏。”小宁一脸嫌弃的说道。
柳初叹了口气,带着小宁离开了,还是先想办法找到这三人中的一个再说吧。
……
“范爷,您给瞧瞧我新盘下来的这匹马怎么样?”
范咏志是北义城出了名的马徒,不仅将马喂养的贼好,而且擅长品鉴各类骏马。他就在城门口摆了一地摊,周围堆着用麻袋装起来的各种草料。
这不,就有一个当地豪绅带着自己新买来的马,过来给范咏志掌眼。
“一般,混出来的,不是纯种的河曲马,像是和西南马混出来的。”范咏志淡淡的说道。
“什么?那厮可告诉我这是纯种的河曲马啊!妈的,我得找他理论去,还好请您给掌掌眼,谢谢范爷了。”豪绅很是气恼,但还不忘跟范咏志道谢。
范咏志摆了摆手,示意豪绅去吧。
等豪绅离去后,范咏志右手扶着后腰,扭了几下身子,这是他来北义城的第四个年头了,他有些后悔听人怂恿跑来这北义城了。
也不知他那朋友哪来的消息,说这北义城周围有一条金脉,那可是一整条啊,而不是单单一座。
据说有不少人盯着这条金脉,可惜的是,至今为止无人发现。
这条金脉的存在,鲜有人知,整个北义城里知道的人估计都不超过三个。
但是北义城外,就有不少人知道了,盯着这金脉盯的最厉害的一股势力,就是那伏牛山上的一伙土匪。
伏牛山距北义城六十里,骑马奔行的话,不到一个时辰就能赶到。
范咏志开始担心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那人说要去把伏牛山的匪患解决,单枪匹马一个人去的,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
他甚至已经利用空闲时间用木头做了块牌位,只是还没把名字内容刻上去。
要是被他那朋友知道了,就算活着回来也得被活活气死。
“范爷,我这车轱辘好像有些变形了,您给我瞧瞧呗?”又有人找上了范咏志,是个赶马的车夫。
范咏志点了点头,除了擅长养马品马,他还能兼顾修车,只要和马有关的东西他都略懂一点。
“开裂了,我给你先固定下,早些去换一个吧。”范咏志说着就开始张罗工具。
不一会儿,就给那车轱辘上敲了块木板上去,达到了临时固定的效果,不至于走着走着车轱辘就崩了。
“谢谢范爷,一会下山我给你弄点野菜。”那车夫笑了笑。
“谢了。”范咏志点了点头。
等车夫离开后,范咏志抬头看了看天色,怎么不知不觉的已经到了中午,那小丫头该来给他送饭了吧。
果然,不一会儿,远处就出现了一道蹦蹦跳跳的身影,手中提着个食盒,跑的可欢实了。
“范叔,我给你送饭来了。”小丫头片子说道。
“又是红薯?”范咏志抽了抽鼻子,那是他再熟悉不过的味道。
“爹又输钱了,没钱买菜,昨晚不就是吃的红薯吗?”
小丫头片子正是那温宜年的女儿温念梳。“这老温,怎么回事,孩子正发育呢,不吃点好的。”
范咏志微微皱眉,随即从怀里摸出几个铜板塞到了温念梳手里。
“去买根糖葫芦吃。”
“可不许再偷偷把钱留给你爹了。”似是想到了什么,范咏志又叮嘱道。
以往范咏志给温念梳的钱,都会被她交给自己的父亲温宜年。
“知道了!”温念梳又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范咏志摇了摇头,这丫头,十有八九不舍得买糖葫芦吃,而是会把这钱给他爹。
范咏志打开食盒,里面是三个巴掌大的红薯。
“唉!一会怕是又要放几个响屁了。”
范咏志叹了口气,吃这玩意会让人身体不受控制的在丹田处产生气体,随后等到气体达到一定体量,就会伴随着巨响被排出体外。
拿起其中一个吃了起来,范咏志眼前一亮,今天这个竟然是白心的红薯,可比那软踏踏的黄心红薯香多了。
“不好!”
范咏志忽然暗道不妙,看着四下无人,赶忙跑到堆起来的麻袋后面,躲好后,又探出头来看了看,在确定无人之后,又把头缩了回去。
噗,噗噗,噗噗噗……
几声宛转悠扬的声音从麻袋后面传出,不久后,范咏志一脸舒爽的从麻袋后面走了出来。
“今天怎么回事,才吃一口就产出了这么多气,不对劲啊。”范咏志有些奇怪的说道。
范咏志低下身子,将未吃完的白心红薯拿了起来继续吃。
就在这时,不远处有一骑飞奔而来,在范咏志身前骤停,后面带起一阵烟土。
“怎么了?”范咏志看着翻身下马的男子,问道。
“二爷,三爷他可能出事了,我们已经十天没联系到他人了。”来人说道。
“什么?”范咏志一惊,十天,那可确实有些长了。
按照约定,他们每三天联系一次,最迟也不会超过五天的,如果十天都没有进行联系的话,真有可能出事了。
自己这朋友,可别真栽在伏牛山上啊。
“不行,我得拉上老温赶去瞧瞧!”范咏志一口将红薯吃完,随后翻身上马。
“二爷,我呢?”来人问道。
“你自己跑回去吧,我得用马。”范咏志说着,直接策马而去,留下那前来报信的人,一脸委屈的站在原地。
范咏志策马到了城外的小竹屋处,发现只有温念梳一个人在家,于是他朝里喊道:“念念,你爹呢?”
“不知道。”温念梳摇了摇头,但其实心中知道他爹又去赌钱了的。
范咏志心中也明白的很,只是顺嘴问一句,万一没去赌钱呢?
范咏志又策马跑到了碧梳坊,将正在赌桌上的温宜年拉了出来。
“你干吗?我这正赌钱呢!”温宜年看上去有些不开心。
“赌个屁啊!老三出事了!”范咏志硬生生的将温宜年拽上了马背,那力气得多大啊。
温宜年怔了一下,随后竟然直接用手在马屁股上猛拍一下。
啪!
马儿猛的跑了起来,得赶紧去救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