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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民国之写文(10)

    早在奉天时,乐景就动过要去《文学报》投稿的心思,只是因为没有把握而作罢。现如今他暂时不必为了生计发愁,有了试错机会,所以他这次就没有什么心理负担的投稿给《文学报》了。

    在他看来,如果《文学报》看不上他的小说,他就去转投其他报社,北平那么多报社,总不至于找不到一家会刊登他文章的报纸。所以在投完稿后,乐景就没有再考虑后续的问题了,开始专心自己的养病生涯。

    他这次的病着实伤了元气,如今天气已经渐暖,他还穿着厚厚的棉衣,手脚冰凉,稍微受一阵风就开始发烧、咳嗽。他找过的一名老中医给他把完脉后扯了一通玄之又玄的中医理论,总结说来就是他现在身体太虚,思虑过甚,虚不受补,药石无用,只能慢慢调养了。他还记得那名老先生最后也不知道脑补了什么,一脸复杂的看着他,摇头叹息道:“慧极必伤啊,你还是放宽心比较好。”

    乐景自认自己并不是什么爱钻牛角尖的人,遇事也看得开,出现如今这样的身体状况他想来想去就只能有一个解释了——他的灵魂与李景然的身体出现了排斥反应。这样想也挺符合逻辑的,乐景毕竟是借尸还魂,医学上器官移植都还有排异反应呢,没道理这没有。而且李景然之前一直是个傻白不甜,脑子一直就是个摆设,而乐景恰恰喜欢思考,就像一台配置很低的电脑一直在高负荷运转,可不就要cpu过热电脑黑屏嘛。

    乐景又不能换个身体,如今就只能凑合着用了。

    不过……

    乐景有个自他从这个时代醒来后就一直在思索,也好奇了很久的问题——如果他在这个时代死去了的话,他是会回到现代呢,还是真正死去呢?还是说……会穿越到其他世界呢?

    不过他也只是好奇罢了,暂时还不打算进行试验。这个时代目前还算有趣,普通民国人的普通日常也没有那么无聊,他还有一些想做的事情,有着赤子之心的李淑然还算“美丽”,所以他也不反感做她的好哥哥,总之,等他对这里感到无聊后再自杀验证猜想也不迟。

    为了能用这个低配置的身体在民国多苟一些时间,乐景决定要开始自己的佛系养病日常,没事就写写书,赏赏花,喂喂鸟,做一名低调而淡然的佛系男子。

    于是这日午后,正坐在庭前石凳喂麻雀的乐·佛系男子·景就从黄包车夫那里听来了一个“八卦”。

    他的妹妹,今年不过十三岁的小学生李淑然,似乎有了一个热情的追求者。

    乐景并不是把李淑然送进学校就全然不管了的,考虑过民国糟糕的治安状况,他专门请房东介绍了可靠的黄包车夫,把他包了下来,让他每天定时拉黄包车接李淑然上下学。有人追求李淑然这件事也是这名黄包车夫告诉他的。

    “小姐让我别说,我想了想,这件事还是要先生您知道一下才行。”车夫说:“对方看起来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穿着白西装,模样俊的很,想请小姐吃饭,被小姐给回绝了。”车夫犹豫了一下,又补充道:“那人看起来眼神……不太正。”

    乐景挑了挑眉,并没有太过在意,十三岁在现代看起来很小,但是在民国也是半个大人了,一个青春靓丽的姑娘有追求者再正常不过了。他会给李淑然提供衣食无忧的生活,至于她想要什么样的人生,那就要看她自己的选择了。只要那选择是出于她自由意志的结果,乐景都会给予尊重。所以既然李淑然不想让他插手,他就尊重她的想法。

    而且……就他对李淑然的观察来看,小姑娘现在沉迷学习,还没开窍呢。不管那个追求者打的是什么主意,碰壁几次应该就会知难而退了吧。

    ……

    杨经纶是《文学报》的实习编辑,今年刚从中学毕业,能够在全国性的大报社《文学报》里工作,不知被多少人羡慕呢。所以他也打定主意一定要勤恳工作,做出一番事业来。可惜他的雄心壮志很快就被惨淡的现实给打败了。

    身为刚来的实习生,编辑部最年轻的编辑,他平时负责的都是一些端茶倒水打扫卫生的活计,和他想象中与文豪谈笑风生抵足而眠的美好生活实在相差太远。

    当然他也会审稿,每天都会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稿件汇聚到编辑部,但这些都是一些新人的稿件。有名气的作家们都已经和《文学报》建立了稳定的供稿关系,都有专属的编辑负责他们,那些老资格的编辑几乎垄断了《文学报》里的所有台柱子,杨经纶负责的新人稿件顶天就在报纸的边边角角里占几块半个巴掌大小的位置,别说让人多沮丧了。

    这天早上,在给编辑部的前辈们倒了一圈茶后,杨经纶终于有时间坐回自己的位置开始翻阅新来的稿件。老实说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有趣的工作,因为新人作者也意味着糟糕的文法,稀烂的剧情,有的甚至通篇错别字,看了都嫌伤眼睛。

    这天也是,在他翻阅了不知道多少篇倒胃口的作品后,终于找到一篇让他眼前一亮的作品了。他还没看内容,但是起码作者稿面整洁,没有什么涂改痕迹,让人一看就神清气爽。这让他对这个不知名作者的作品印象分就高了许多。就凭借这一点,他等下的退稿信也会写的温和一些。

    他含了一口茶润了润嗓子,目光刚投向稿纸就被那标新立异的题目给吸引住了——《狗眼看人低》?这个名字倒是有点意思。他饶有兴味的开始阅读文章的内容,不知不觉他的表情越来越严肃,原本的轻慢之心也早就被他收起,待文章阅读到最后,他怅然轻叹,心中对这篇文章的作者只有深深的钦佩与叹服。

    他从未读过这样的故事,这样荒诞离奇,异想天开,却又偏偏鞭策入里,发人深省的文章!

    也正是读完全文,他方觉作者取名的精妙!狗眼看人低?哈!可不就是狗眼看人低嘛!这个华夏形容势利眼的传统俗语在作者笔下却被赋予了另外一种含义,起码算是一个中性词了。

    《狗眼看人低》顾名思义讲的就是一个狗眼看人的故事。作者天才性地把主角的身份定为一只宠物狗,而且还是一只从百年后的华夏穿越时空来到现在,享受过先进文明熏陶的“上等狗”,如此奇思妙想实在让他叹服。而这还不是这个独具匠心的故事最精妙的部分!

    狗眼看人,自然和人眼看人不同。一只来自未来的,不会说话的,完全独立于人类社会之外的狗会怎么样看待他们这些“古人”?怎么样看待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百年后的华夏又是怎么样的?这是杨经纶初读文章时的疑问,而作者也没有卖关子,以一个医生的故事做出了回答。

    这条名叫白雪的白色狮子狗刚来到这个时代,就被一个医生捡去做了宠物。医生是个名医,宅心仁厚,妙手回春,一生救过的人不知凡几,是一个品德高尚的君子。他知道自己的国家穷困,很多穷人看不起病,所以总是免费帮人治病,是很多穷人眼中的活菩萨。

    可是这个世界上的穷人太多了,他是救不过来的。宠物狗白雪就见他的新主人逐渐从大房子搬进了小房子,西装换成了长衫,那块外国表也不见了,餐桌上也越来越少见油腥。于是在又一次新主人掰自己的馒头喂它时,它逃走了。凭借着漂亮的毛色,白雪很快就成了一位贵族小姐的爱宠,重新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再次得知医生的消息是在三个月后,它在一场宴会上听到有人在笑话医生,说他之前散尽家财为人治病,结果现在穷困潦倒连自己生了病都没钱医治,只能等死了。

    白雪虽然是只狗,但是自认是只有思想有情感的狗,所以他打算去探望一下医生。它花了很久才找到医生的家——在他走后没多久,越来越穷困的医生就搬到了郊外的草房子里了。它到的时候医生已经病得奄奄一息快要死了,他生前救了那么多人,却潦倒病死在了草屋,生前陪伴着他的只有一条不会说话的狗。白雪有些为医生可惜,毕竟医生得的病在后世是可以治好的小病,就算医生没钱,国家也有医保可以为他报销医药费。可惜这里毕竟是落后的民国,所以白雪只能亲眼目送医生死去。然后白雪出于一条文明狗的道义,叫来了人为他收尸。

    医生父母已经病逝,家里也没有什么亲人了,所以房东一边骂着晦气,一边用一张草席卷起医生的尸体扔到了乱坟岗,就像这世间任何穷人的待遇一样。

    临走前,房东对着他的尸体讥笑道:“还是医生呢,却连这点道理都不明白,你且听好了,这世上只有一种病是谁也治不好的,那就是穷病!”

    几天后,又有穷人前来求医,附近草屋里的穷街坊叫道:“哎呀,你们来的真不巧,吴大夫已经病死掉啦,他连自己的病都治不好,想来也不是多好的大夫,你们还是找其他医生吧!”

    “可是其他大夫看病要钱呀。”穷人埋怨道:“吴大夫死的真不是时候!”

    又过了好几个月,白雪再来到这里时,发现这里已经没有人提及死去的吴医生了。

    ……

    杨经纶把这个故事读了好几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体悟。他是应该感到愤怒的,为吴医生悲惨的结局。

    在最初他的确是感到愤怒,为这不公的世道,为这薄情的民众。但是在愤怒过后,房东最后的话开始不停在他脑海里盘旋,“这世上只有一种病是治不好的,那就是穷病!”他把这句话在嘴里咀嚼了无数遍,在明悟了的背后深意的那刻再也生不出怒火,只觉得满身寒凉,悲哀化作浪潮几乎要把他吞没。他终于明白了作者想要表达的真正含义了。

    这个穷困交加的国家已经病入膏肓了,任何高明的医生就将对此束手无策。生活在这个病态国家的人都被感染成了病人,就连吴医生也不例外。他仿佛听到了作者借助这篇小说发出的怒吼声:吴医生的死不是薄情民众的错,是这人不如狗的时代的过错,是这不让好人活下去的不公国家的过错!

    但是在深刻的绝望悲哀之下,又隐藏着作者给予读者的一丝希望所在,那就是白雪所在的光明且美好的未来华夏,那个华夏的医术发达,国家会给穷人基本的医疗保障,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民族有希望。也正是这样美好到几乎不真实的未来华夏,才会诞生出如白雪般懂事明理的宠物狗。也正是这样美好的未来,才能带给每一个华夏人不懈奋斗的动力!也正是因为有无数个如吴医生般与这吃人的世道战斗到底的勇士,华夏才能拥有光明璀璨的明天!

    他沉默着坐了许久,思绪才从文章内容里走出,那股属于编辑的本能开始自他血液里。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篇文章的优秀了!也许他文采不是最好的,但是就思想和立意而言却是十足的精品,不需要任何删改就能直接刊登在他们的报纸上。写出这样成熟文章的作者绝不可能只是个籍籍无名的新人!他对着“守夜人”这个笔名琢磨了许久,也没想到这是哪个名家的化名。再看信封上的地址,更是和报社里的那几个名家扯不上关系。

    一个想法就这样在他心中破土而出,让杨经纶满心火热,看着信封的目光更是滚烫不已。

    是不是真的有那么个可能,这真的是新人投稿?而他杨经纶将会是第一个相中这只千里马的伯乐?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他的大脑就感受到一股兴奋的眩晕,情不自禁民众的错,是这黑暗悲惨时代的过错,是这不让好人活下去的不公的国家的过错!”

    乐景:……

    “这个国家病了,并且已经病了近百年,个人的努力在时代浪潮的压迫下不过只是螳臂当车,难道就要因此放弃吗?不!绝不!所以先生您借来自未来的宠物狗白雪给了读者与时代战斗的希望。看,未来是多么美好,就连一只宠物狗都比人讲文明,有同情心,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为那个光明而又美好的未来而奋斗呢?先生,你说我理解的对不对?”

    乐景:……

    迎着年轻编辑亮晶晶的目光,乐景若无其事点了点头:“对,你说的没错。”

    果然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他的本意是告诉读者们——学医是救不了中国人的!

    不过这位编辑的解读也很有道理,可以作为优秀阅读理解答案模板,是个出语文试卷的好苗子。

    作者有话要说:  注:《狗眼看人低》房东说的:“这世上只有一种病是谁也治不好的,那就是穷病!”改编于《我不是药神》里假药贩子的一句台词,这句话让我很受触动。

    上一章我看到有读者质疑乐景的第一章和之后的表现反差过大的评论,这点是我的错。因为是系列文,在《位面小书店》里我有说明乐景的性格成因,这一本就下意识的忘记写出原因了,这点对于新读者太不友好了,以后我会加强对乐景想法和性格的刻画,这一章也稍微提及了乐景的想法和【异常】。

    下面我把另一本书那边有关乐景对自己性格分析的原剧情贴上来:

    【“人刚出生时是没有自我的,人的成长其实是自我发育成长的过程。所以人很难有一两岁时记忆,因为那时候人还没形成自我,所以也就没有基于自我而产生的记忆。”青年眼神放空,明显陷入回忆,嘴角挂着轻松愉快的笑容,“我的自我诞生的很早,大概是在我学走路的两岁时期。那是一个秋天,地上落了很多彤红的枫叶,在还没有形成审美意识的年幼时期,我站在哪里看着那些枫叶,竟然浮现了关于美的意识:枫叶真美。于是‘我’就诞生了。”

    “自我迫使我想要靠近枫叶。于是在没有人搀扶的情况下,我学会了走路。这就是关于我的自我最初的故事。一个始于枫叶的美好故事。”

    青年用双手交织撑起下巴,对着呆愣的半精灵笑了笑,眼神少有的明快活泼:“也就是说,我是因为‘美’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美’就是我与世界的联系。所以如果我手持利剑,必不为私利,而是为守护‘美’而战,为此我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并可以不择手段。”

    所以他才一直对父亲的担忧和掌控不以为然。父亲实在是多虑了。犯罪对于他来说的确是很简单,是宛如呼吸一般的本能。也因此太没挑战性了,太枯燥无聊了。

    人生短暂,总要给生命找点意义,才不负来这世界一遭。这是个多么美丽而又丑陋的世界啊。所以他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守护这份美丽,并将永远把手里的利剑对准邪恶和丑陋。

    不因正义,不为公义,无关法律和道德,只是因为这样足够有趣,而他想这么做而已。

    凯恩斯愣愣的看着乐景,问道:“美是什么?”

    “每个人对于美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乐景轻轻一笑,眼神宛如悬挂在苍穹之上的银河,明亮,华美,永远璀璨,永远闪耀:“对我来说,有趣就是美。有趣的人是美的,有趣的世界也是美的。为了守护有趣的人和世界,我会成为时代的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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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的乐景还是比较稚嫩的,还没有形成成年后他的成熟“美学理论”,但是他已经开始学会守护美好的事物了。民国世界原身的妹妹有一颗纯洁无瑕的赤子之心,对于他来说是足以让他守护的美丽,所以他会扮演一个好哥哥。但是如果李淑然变“丑”了,那么乐景会马上抛弃她,只会出于义务给她提供基本的物质生活,他的眼睛里甚至不会映入李淑然的身影,他会彻头彻尾的无视她。

    乐景算是一个非主流的反社会人格患者,但是同时他也有和bbc版本里拥有反社会人格的福尔摩斯重合的地方,那就是同样厌倦平淡,追求刺激或有趣的事物。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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