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141章 落花满肩<!>

    我既然已经离开了北陵,实际上,在我决定上飞机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决定了,我要离开金禹坤的。

    再这么优柔寡断下去,其实没有好处。不仅伤害自己,也伤害盛亦宸,甚至于对金禹坤那边,也是不好解释的。

    我明白盛亦宸的意思,就是当断则断。

    我深吸了一口气,把卡装回手机里头,然后开机,等到手机重新启动以后,果然,不到三分钟,金禹坤的电话又打进来了。

    我看了盛亦宸一眼,握着手机好半天,都没有勇气接听,我害怕一接起来,我就忍不住哭泣。

    我踌躇良久,最后把手机递给了盛亦宸,“你帮我接,我不想再见到他,也不会打算和他有什么联络了。既然已经离开,那就让他过去好了。他也已经和艾堇澜订婚,那就和她结婚。”

    盛亦宸犹豫了一下,然后从我手里拿过手机,按了接听,然后不带什么感情-色彩地“喂”了一声。

    对方听见是男人的声音,顿时也有点语塞,很快就问,“清欢呢?”

    盛亦宸顿了顿,用一种礼貌而疏离的语气说道:“她要休息了。你也知道,她现在身体很不好,受不了那些刺激,需要多休息才能康复。

    对了,你和尊夫人都给她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所以我带她离开北陵来休养一段时间。现在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如果你觉得还有什么话需要解释,我也希望你能稍微为她的健康考虑,过一段时间再说,除非你根本不顾她的死活。”

    他这一句话,就等于是直接把话给说死了。而且他也透露了信息,我和盛亦宸在一起,是对他死心的意思。到了这个份上,金禹坤还真不好再找上门来。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就挂了电话。

    安静了好一会儿,再也没有电话打进来了。

    我忽然又有点莫名的失落。

    “我陪你下楼散步?”

    我轻叹一声,点点头。

    其实医生有叮嘱过我,要适量运动的。我下午睡了大半个下午,睡得整个人都有点乏,下去走走,熟悉一下新环境也是好的。

    他带我下楼,到窗下的那片花园里头去。已经是夏初时节了,花开得正好,路灯朦胧的光影下,有沁人心脾的芬芳。

    南平的气候比北陵要稍微冷一点点,外头有些微的凉意。一阵芬芳馥郁的风吹过来,我倒觉得有那么一丝清冷。

    盛亦宸觉察到,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

    外套带着他身上的暖,十八岁的男孩子,正血气方刚,似乎有着用不完的能量。

    我和他并肩走在花园里,榆叶梅的粉色花瓣落下来,像极了十里桃花的意境,落花满肩。

    小花园的路是石子铺就的,不算十分平整。路灯不太明亮,我走着走着就觉得有一点吃力。在我迈步稍微有点踉跄的时候,他就发觉了,于是把脚步放得很慢很慢。在手指无意地触到我的手的时候,他先是很快地缩回去了,但几秒钟之后,忽然坚定地握过来。

    他的手掌不够宽厚,但手指修长有力,温暖地包裹着我。

    我第一反应想抽回手,但被他稍微有点用力,甚至有点执拗地握住,索性也没有再试图挣脱。花园夜色美好,我听见他轻声说,以后,我会保护你。

    而当我继续走完这条花径的时候,他始终都没再说话,我几乎疑心自己是听错了。

    他好像什么都没说过,但又好像什么都已经说过。

    重新回到屋里的时候已经挺晚了,他问我,累么?

    我笑笑,说还好。

    简单地洗漱过,我躺在床上,照例是没有反锁门的。窗帘也没有拉,我喜欢看着月光倾泻而下,洒在被子上的感觉。

    我躺下以后,他在外头轻轻敲门,问我,睡了么?

    我忽然觉得有点紧张。虽然他年纪小,看起来还算是单纯,但是我就这么跟他“私奔”出来了,他不会是想……

    现在这种状态下,且不说我身体状况还很糟糕,就连我的心理上,也断断没有办法接受这种事情。

    我想拒绝,但他听我半天没有动静,居然自己就拧开门进来了。我在如霜的白月光下看见他颀长的身影轻轻走近,在我床边停下来。

    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屋里的昏暗光线,当他进来的时候,我几乎能看到他长睫毛落在眼下的黑影,和他脸上淡淡的笑容。

    我犹豫着要不要挪一块地方让给他。

    大概是他也看清了我脸上的惶惑,忽然就尴尬起来,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只是来跟你说一声晚安的。”

    然后他清俊的面孔在我眼前放大,我只觉得额头上一片温热柔软,他俯身吻了我的额头。

    只是蜻蜓点水的一下,很轻很快,然后,他直起身子,逃跑一样跑了出去,把门给带上了。

    呃,是我想多了。

    忽然觉得这个小屁孩好可爱。

    一夜无梦,等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阳光明媚地照在了被子上,浑身都好像沾染了阳光的味道。

    我张开胳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爬起来,穿着睡衣走到客厅里去。

    盛亦宸坐在窗前看报纸,我随便瞟了一眼,居然是财经报纸。

    我可看不懂这个,我一看上面什么CPI啊什么法兰克福指数的我就头大。看不出来,这小屁孩年纪虽然小,但是智商好像不弱,每次都能出我意料之外,把事情办得妥妥当当。能看这么高深的报纸,他不会还是个学霸?

    我觉得自己简直应该找个地缝钻进去。

    看我出来,他放下报纸,指指微波炉,“我买了早餐回来。”

    在某个瞬间我忽然觉得温暖,就好像有一种类似“家”的归属感。

    以前和金禹坤在一起的时候,他几乎每天都在忙,早上很早就起来,也很少和我一起吃早餐。

    而且和金禹坤在一起的时候,大部分时候都是我在照顾他,我小心翼翼地伺候他,我每天如果白天出去了,下午必定争分抢秒地赶回来,好赶在他回家之前准备好晚饭。

    我一直都把自己泡在油盐酱醋里头,做好了晚饭,还要赶在他回来之前洗澡洗头,好不叫他闻到我身上的油烟味,这样的生活看似并没有做什么,实际上每天都忙得像打仗。

    原本那样的生活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但后来我知道了他每天除了工作以外,其实还忙着和别的女人约会和商量婚事去了,我就觉得心里堵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