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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美的欲望<!></a>

    沈优仿佛回到了现代朝九晚五的生活,只是起的更早,回的更晚。她原想带着彩云一起来,可路途奔波,想了想还是算了,留在家里不能干活,扫扫地还是可以的。

    县城里不分闲时、忙时,逛街的人每天都有,尤其是前来算命的老太太。宋先生算过命,天圆地方胡扯了一通后,再将客人介绍给沈优。也有些妇人在集市那天认识了她,特地介绍人过来买绣样,这让她不胜感激。

    临近中午,沈优拿出从家中带来的两份饭菜,一份给宋先生。

    宋先生全名叫宋风初,听起来倒也有些意思。

    “先生家里可还有什么亲人吗?”沈优问道,他每次来摆摊从不带饭,钱赚的多了,就去醉鸣居里吃一顿,赚的少了,就在路边买一碗馄饨,半点没有存钱带回家的意思。

    他听完一顿,微微愣住,忽又笑道:“像我这样摆摊算命的,哪有家可言啊!保不齐哪天收拾了行囊就云游四方了呢!”

    沈优笑着说是,算命这一行,说的难听了是忽悠人的,可往大了说,若真是能精通周易命理,辩得清星辰宇宙,那是了不得的,就算是混到钦天监里做太史,也不是不可能。

    当然,像宋先生这样忽悠老太太买绣样的就算了,虽然沈优是很感激他的。

    “先生多大年纪了?”沈优闲着无聊瞎唠。

    “三十。”

    噗!沈优一口汤喷出来了……看着宋风初那张有些着急的脸,寻思着自己是不是鼓捣些美容产品更赚钱!

    看沈优的样子,宋风初摸了摸消瘦的脸上,许久没清理的短白胡子:“怎么?不像?”

    沈优憋着笑,不敢说话,悄悄点点头。

    宋风初笑道:“看来我回去该照照镜子了。”

    “难道先生从来没照过镜子?”

    “一个大男人照什么镜子,真正的潇洒自在心中。”

    嘿!还挺自恋!沈优哈哈直笑。

    谈笑过后,沈优托着腮泛起了愁,绣样卖的再好有什么用,她做的首饰还是无人问津。除了簪子,她又用红木做了些项链、手链,一一摆在桌面上。

    “先生,这个送给您,就当见面礼了吧。”沈优从盒子里拿出一串精心打磨过的木珠手链,“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您别嫌弃。”

    “我是信道的,你给我一串佛珠作甚?”他一边玩笑一边接过。

    “那赶明儿我给您做一柄拂尘?”沈优不禁打趣。

    宋风初笑着接下了手串,看着她桌面上铺陈开的一根根、一串串的首饰,面色严肃下来:“丫头,那天我不曾与你多说,今日却忍不住提醒你一句。季家大少爷看中了你的手艺,这是好事,可他诸事繁忙,未必会将你放在心上,你来这里好几天了,季家少爷可曾来过?前几日,你的绣样还有一大摞,今日就只剩十几张了,反倒是首饰越来越多,等你的绣样买完,什么都卖不出去的时候,你家里人还会同意你出来吗?”

    这几日的交谈中,沈优把自己的家庭情况简单的和宋风初说了下,他也知道她家中还有个正在等着数钱的人。

    沈优看着兜里越来越少的铜板,苦笑一声,反问起了宋先生:“您在这里摆摊算命,每日也能赚几十文钱,为什么还要去醉鸣居呢?为什么赊账也要去吃那两口酒?”

    还不是为了醉鸣居里的富家公子,想借着他们攀上关系,认识些大人物?这话沈优没敢说出口,可他必定能听懂:“如此,宋先生为什么不能理解我呢?”

    他不说话了,一双深邃的眼睛望着沈优,看的沈优有些发毛:“怎么了?我说的不对?”

    “丫头,你几岁了?”

    “十四。”

    他又盯着她瞧,末了,摇头:“不像。”

    沈优心中一惊,随即发笑,十四岁,多么单纯的年纪,她自然是不像的:“你会答应分我一半摊位,是因为也想和季家攀上关系吧,又或者您去醉鸣居,就是为了遇见季承吧?”

    宋风初的脸色忽然僵硬。

    “我说过我是个不安分的人,先生您又何尝不是呢?您师傅是季家奉为上宾的人,那您怎么会在这里呢?当然,您不说,我不会问。”

    听到“师父”二字,他忽地自嘲一笑,随即换了个话题,并没有因为沈优妄议他的过往而生气,“你跟那个刘江河打算什么时候成亲啊?”

    他故意岔开话题,却刚巧扯到了这上面,弄得沈优一愣,成亲?和江河……“还早着吧。”她吞吞吐吐。

    虽说她现在在和江河谈恋爱,可古人并没有谈恋爱这个概念啊!没答应嫁给他,对于江河来说,就是直白的拒绝吧。虽说她是真的有心发展的,可她太忙,江河又太木讷,如今二人的关系也只是称得上“熟”罢了。

    “你呀!不要害了人家!”宋风初笑了,手中拿着串珠转来转去。

    “这话怎么说?我拐卖良家妇男了?”

    宋风初被逗笑了:“他是个老实人,可你不是,你们呐,不合适!”

    沈优正准备反驳,摊前忽然站着一位粉色衣服的少女,一张鹅蛋脸上,挂着浅浅的笑。

    “姑娘,又见面了!”沈优笑着打招呼,这姑娘来了好几次,看上了一根流云梭样式的发簪,但一直犹犹豫豫没有买,说什么,沈优今天也得让她把这根簪子买下去!

    “姑娘,我看这根簪子您来看了好几次了,实在喜欢就买了吧,也不贵,价格好商量。长得这么好看,这根簪子最趁您的气质了。”

    她腼腆笑了,但还是摇头。

    “我没骗您,要不您试试看?我这里有镜子,试戴不要钱,好看您再买,不好看我赔您!”沈优从兜里掏出一面镜子,放到桌子上。

    沈优拉着她坐到位置上,正对着镜子,她今天梳着两个少女髻,沈优把她的两个髻子散开,掏出梳子,头发轻披在身后,流云木簪轻轻挽起一个发髻。

    红色发簪在一头漆黑浓郁的黑发里若隐若现,沈优又掏出新买的上好的胭脂,在她的眉心点了一点朱红,与发间红色木簪相呼应,配上雪白的肌肤,有着说不出的娇媚,一改原先的素净。

    少女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也吓了一跳,盯着镜子看了半天没舍得扭头。沈优趁热打铁:“多好看呀!姑娘若是有心仪之人,戴着这枚簪子,他必定也会移不开眼的。”

    这少女看着比沈优大上几岁,想来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美一点、更美一点地出现在那个人面前,比便宜多少钱都来得有效。

    少女果然红了脸。

    掏了钱,少女袅娜地走了,宋风初看着桌子上的镜子、梳子还有胭脂,扯了扯嘴角,忍不住惊讶:“你这些家伙事儿还挺全乎的呀!”

    沈优得意笑笑:“那是!”

    这青阳县虽说不卖首饰,但大家的审美可没缺失,一头简单的黑发顶在脑袋上,若在浓妆艳抹岂不怪异?所以这里的人大多淡妆素颜。

    若想首饰卖的出去,首先还得唤起她们对“惊艳”的热爱,让她们为了美丽不顾一切,那样即使季家不在青阳县买东西,为了美丽,他们也会去别的地方购买,女人的购买力一旦被唤醒,是非常可怕的,经常剁手的沈优对此十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