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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白天实在吃得太饱,楚千寻破天荒地在半夜把自己撑醒了,她揉了揉消化不良的肠胃,起身去洗手间。

    走廊上亮着灯,楼梯上亮着灯,一路都点着暖黄色的灯火。叶裴天的卧室更是灯火通明。

    楚千寻揉着眼睛走了过去,探头一看,叶裴天身上缠绕着白色的绷带,肩上披着一件外套,正靠在床头专注地翻看一本书。

    他的床上铺着楚千寻买回来的被褥和枕头,勉强有了一点人住的样子。

    楚千寻看了一下腕表,凌晨四点。那个男人似乎一点睡觉的意思都没有。

    “怎么还不睡?”楚千寻轻轻敲了一下门框。

    叶裴天抬起头来看她,他的脸上已经看不见任何伤疤,眉目干净而清爽,日常挂在眼下的黑眼圈也因为这两日白天充足的睡眠而消失不见。

    因为有着强大的恢复能力,他带着伤熬夜到深夜,还能一副神采奕奕的模样。楚千寻不知道他平日里是怎么样的缺少睡眠才能留下那样浓重的黑眼圈。

    楚千寻知道叶裴天惧怕黑暗,他曾经被锁在一间黑暗的仓库中,被迫和凶残的魔物一起待了三个月之久,因而在心里患下了严重的黑暗恐惧症。他害怕一个人待在黑暗中,害怕在黑夜里睡着。

    但她没想到这个人是这样日日彻夜不眠来渡过每一个黑夜。

    叶裴天合上了书,没有说话。

    “你还是伤员,应该多休息。”楚千寻在他的床边坐了下拉,拿起了他刚刚放下的书,“你睡吧,我在这里陪你一会。”

    《onehundredyearssolitude》,一本寂寞而又孤独的书。

    楚千寻抬了抬手,一阵轻微的旋风卷过,熄灭了屋内和走廊的几盏灯。

    屋内的光线柔和下来,楚千寻翻开书页,坐在叶裴天的床沿读起了书中的段落。

    “他渴望孤独,对整个世界的怨恨咬噬着他的内心。”

    巨大的窗户外,天空很高,漫天璀璨的星斗,永恒地注视着人间的一切。

    沙漠里的深夜寂静得很,楚千寻轻柔的朗读声伴随着沙漠深处的风声,散散漫漫地远去。

    “我确实一度死去,但难以忍受孤独又重返人世……”

    叶裴天慢慢躺进温暖的被褥中,被子既柔软又舒适,包裹着他的身躯,让他有一种被照顾着的幸福感。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一点一点地放松了精神,沉入了睡梦中。

    在梦中他站在一片无边的荒漠中,无穷无尽的黑暗从荒漠的边缘涌来,迅速地将银白色的沙粒浸染,向着他的脚下侵袭过来。

    他一路的后退,直退到陡峭的悬崖边上,悬崖的对岸,开满了柔美的白花,莹莹亮的花瓣在微风中轻轻摇曳,那个人就坐在花丛中,低垂脖颈,翻着一卷书,郎朗读卷,她的声音如冬泉似春涧,动人心弦。

    叶裴天心中升起强烈的渴望,渴望能够走到她的身边,但他们之间横亘着巨大而深不见底的鸿沟。

    他只能站在悬崖的最边缘,遥遥看着那人动人心魄的眉眼。

    抬起头来看我一眼吧,如果她愿意看我一眼,我就从这里跳下去。

    他在梦里这样想着。

    “你那么憎恨那些人,跟他们斗了那么久,最终却变得和他们一样。”那个人却低头浅笑,缓缓读出了书中的话语。

    黑暗蔓延到叶裴天的脚下,顺着他避无可避的双腿爬上了他的身躯,覆盖上他的面庞。

    叶裴天从梦境中醒来。

    天已经亮了,楚千寻坐在他的床边睡着了,她歪着头靠着床头的柜子,睡得正香,那本还翻着摊在她的膝头。

    叶裴天凝望着她沉睡的面孔,视线又落到她的手掌,

    她的手搭在书页上,正好露出书页的一行话,“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叶裴天久久凝视着那只手,和手指前的那句话,那手指很纤细,匀称,却布满了不该有的各种新旧伤痕。叶裴天伸出自己的手,小心地围在那小巧的手掌周围,他靠得很近,几乎已经能感觉到对方肌肤传出的温度,但他始终没有最后握下去。

    我真的有资格,牵住这样的手吗?

    他闭上了眼,收回了自己的手掌。

    在离这个城堡不算太远的地方,有一处小小的绿洲,稀疏的灌木丛中围绕这个一湾清澈的湖泊。

    楚千寻一大早提着两个水桶到湖边来打水。

    她不知不觉中就在这里居住了好几天,叶裴天的伤势早已经好得不能再好。

    但这个男人的厨艺实在过于精湛,每天都能变着花样煮出让楚千寻垂涎三尺的饭菜。在废土时代吃糠咽菜了五年的楚千寻实在受不了这个诱惑,厚着脸皮待了一天又一天。

    每一日她都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日,明日必须告别回到自己家中。但第二天清晨,当厨房里飘上来的香味把她从睡梦中唤醒,都会让她忍不住再给自己找一个理由多留一天。

    到了夜里,那个男人都会带着一种克制的期待,坐在屋中等她,于是她养成了习惯,临睡之前都去他的床边为他朗读一段图书,直到看着他进入沉睡。

    “这样好吃懒做下去可不行。”楚千寻看着湖水中的自己,就着冰凉的湖水给自己洗了一把脸。

    稀松的低矮灌木围绕在湖水四周,湖水的边缘突兀的横着一段损毁了的高架桥,大半的桥柱深埋在黄沙里,只露出了一小节被黄沙侵蚀了的路面,和那些插在道路两边锈迹斑斑的路灯,显示这这片无人的沙漠地区,曾经在黄金时代的辉煌。

    这里是方圆数十里内唯一的水源,清晨的湖边来了不少沙漠中的野生动物。

    有探头探脑的狐狸,也有体型巨大的骆驼,甚至还有几匹野狼。

    它们并不畏惧楚千寻,当然楚千寻也不畏惧它们,她甚至兴致勃勃准备捉一两只狐狸回去,给今天的午餐加点肉。

    她住在叶裴天的城堡中,名义上是想照顾一下那位身受重伤的朋友,无奈叶裴天十分勤快,不但包办了三餐,连整栋城堡的卫生也能轻易动用异能清理干净。

    导致不太好意思的楚千寻也就只能做些打打水,买买菜之类的小事。

    魔种降临之后,星球上人类的数量锐减,高度的工业化文明一夕毁灭,整个星球却得到了很好的恢复,从前见不太到的野生动物,如今在野外却很轻易就能找到。如果不是那些随处可见的恐怖魔物,以如今的人口数量,依靠采集捕猎生存,人类的日子都不会生活得太过艰难。

    湖水的对面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身,一位身着铠甲,背负长弓的年轻男人分开灌木丛钻了出来。

    楚千寻和他面面相觑,彼此都露出了戒备的神色。

    不远处的高地上,站立着悄悄跟随前来的叶裴天,看见陌生的敌人突然出现在楚千寻面前,他的脸色沉了下来,手掌凌空收紧,地面的黄沙无声无息地涌动起来。

    “这种地方怎么会有女人,喂,你是不是那个人魔的女人?”年轻稚嫩的战士开口说话。

    那差一点就要攻向年轻战士身后的黄沙因为这一句话及时在地上打了个转,溃散到了沙土中。

    “你这个人怎么说话的,我是巴朗基地的村民,当然到这里来捕猎取水。”楚千寻在废土时代摸爬滚打了五年,练就了一身张嘴说瞎话的拿手本领,“倒是你我从没见过,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巴朗的村民都敢到沙漠中来吗?”年轻的男人果然一下就被楚千寻忽悠住了,开始跟着楚千寻的思路走,“这里是人魔叶裴天的住处,你们难道不怕触怒那位黄沙帝王吗?”

    “我们不怕他的,你不住这里不知道,叶裴天虽然号称人魔,其实倒也并不胡乱杀普通人。”楚千寻仿佛放下了戒心,开始轻松地攀谈了起来,那别在身后的手臂却已经小心地握住了刀柄,“他还时常来我们镇上买东西,每次给的魔种都比别人多。我们住在镇子上的人都对他习惯了。”

    “哦?真的如此吗?我怎么听说那是一位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年轻的战士挠了挠头,“既然如此,你知道叶裴天的城堡在哪里吗?”

    “人魔的住处危险得很,我可不敢去。听说那座城堡的位置时常变化,一般人很难找到。”楚千寻笑语盈盈的说话,“你一个人到沙漠中来找人魔的城堡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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