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弗兰西斯·安妮·艾米莉·斯宾塞-丘吉尔,第七代马尔堡公爵的妻子。
我也是查尔斯·文,第三代伦敦德里侯爵的长女。
我还是,在布伦海姆宫内,游荡了十年的,孤魂野鬼。
年老不会令人变得宽容,死亡才会。
这是我刚成为一名鬼魂以后不久便意识到的事情。
那时还没有遇见康斯薇露的我并不知道,原来鬼魂与鬼魂之间也有着无法相逢的隔阂,我只是迷惑于布伦海姆宫里有如此众多去世的先祖,为何只有我一个人留下?我会整日整日地跟在阿尔伯特,我最为疼爱的孙子身后,期望他能感知到的我的存在,就像我在我的丈夫,约翰,去世以后,偶尔会恍惚地以为他还陪伴在我身边那样。
但他一次都不曾回过头来。
我也曾细细地走遍布伦海姆宫的每一寸土地,包括活着时从未涉足的花园角落,仆从居住的湿冷阴暗的阁楼,以及只存在于管家的话语中的地下酒窖。只是希望能找到其他任何一个如同我这般的存在。
我还能前往更遥远的土地,布伦海姆宫以外的世界,但那些地方对我来说毫无意义。
唯有这儿是我的家,我与我深爱的丈夫,约翰,一同度过了幸福美满的43年婚姻的家。
约翰去世前的那一刻,他用那双干枯但温暖的手将我拉近他的胸口,我银白夹棕的卷发与他的胡须纠缠在一起,只听见他柔和的声音伴随着逐渐微弱的心跳声在我耳边响起——
“我最最亲爱的妻子,这一生,没有哪件事,能比实践了我对你的婚礼誓言,更令我感到骄傲的事情了。”
“这时候你说起话来仍然像是一位公爵,而不是我的丈夫。”我喃喃地说着,尽管泪水已盈满眼眶,但那时还未曾原谅他的我言辞依旧尖刻。
他吃力地笑了。
“那么,但愿上帝令这一句听起来更令你满意——我爱你,弗兰西斯。”
随即,死亡便令我们分开了。
正如我们43年前在圣坛前宣誓的那般。
成为一名鬼魂是一件极其奇妙的事情。
一开始,我忘却了所有的记忆,唯一留在我心中的只有我临死前那个极其强烈的愿望——我渴望再次见到约翰,我渴望能把我未曾说出口的爱意全部向他倾诉出口,哪怕我已不再是那个21岁,在花架下当着一打隐藏在草丛里的女伴的面与他热吻的年轻女孩——知道自己将死能令人丢弃矜持,束缚,制约,所有尘世加诸在凡胎上的规则。
自然,也能令人宽容。
后来,随着往昔记忆逐渐恢复,缓慢涌入脑海中的细水长流生活中的种种细节冲淡了经年累月积蓄深刻的怨怼——尽管在漫长的婚姻生活中,那份怨怼不过犹如秋日金黄色湖面上的一片枯叶,无损景色的优美——直到那时,我才真正地原谅了约翰,原谅了他在43年前我们结婚后他犯下的那件错事,尽管我早就原谅了约翰·巴恩斯,甚至允许他的女儿来到布伦海姆宫中工作,但爱意有时反而使得谅解更难达成。
这份宽容甚至令得我轻易接纳了康斯薇露·范德比尔特,另一个我不待见的美国女继承人,成为了新的一任马尔堡公爵夫人。只是因为我从见到她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她能令阿尔伯特幸福。
顺便,还有一丝微弱的可能性,她能让我再次见到约翰。
这在我活着的时候是无法想象的。
我极度讨厌嫁入英国贵族家庭的美国女继承人。
人人皆知这一点。
当我最心爱的儿子,伦道夫,把那个“行为举止就像美国印第安人与欢乐女孩1被混合在同一具躯壳中,既奇怪又不正常2”的美国女孩,珍妮·杰若姆,带入斯宾塞-丘吉尔家庭时,我是那个反对得最激烈的人,至少表面上如此。
在此之前,还从未有过一个美国平民女孩得以通过婚姻跻身英国上流社会。
你一定会以为,我这个死了十年还不肯离开这世间的老太婆是在嫌弃珍妮的出身,认为她配不上我的儿子。
不。
我丝毫不在意她的出身——或者说,那不是我最为在乎的地方。
那么肯定是她的轻佻,卖弄,不检点,以及狂野的个性——应该听说了她与爱德华七世之间的私情的你可能又在心里做出了这样的推测。
也不是。
至少这些是婚后才显现出的缺点,在珍妮与伦道夫的婚礼举办以前,我总共就见了这个女孩一面——如果你要我说的话,一次也实在令人嫌多——无论我有多么精于世故,洞察人心,我也不可能从一个紧张得都无法在我面前说话的年轻女子生身上看出这些特质。
实际上,我从未向任何人吐露真实的原因。
——珍妮·杰若姆令我想起年轻时候的自己。
费尽心思,用尽一切也要使自己成为最完美的公爵夫人,只为了讨好自己的丈夫的,那个自己。
鲜为人知的一个事实是,几乎没有任何贵族小姐会在婚前被她的母亲教导该如何打理一座宅邸,该如何管理一众仆从,该如何做一个宽厚而又不失威严的女主人。至少在我成年以前,我所有学到的就是如何用法语得体地与男人,如何不露声色地向一屋子的未婚男士展示自己的美貌,如何端庄优雅的举止行走,似乎这一切就足够让我成为一个合格的妻子,似乎从婚礼举行后的那个夜晚——年长的贵族夫人时常用暧昧的笑容与隐晦的言辞提起的具有某种不可言说的魔力的短短十几个小时以后,奇迹般地,我就能完成从一个稚嫩的少女到老道的夫人这样的转换。
你想必觉得,通过婚前十几年观察我的母亲是如何打理斯图瓦特庄园,潜移默化之中,我也能无师自通般地掌握如何成为一个足以将布伦海姆宫这样巨大的宫殿管理得井井有条的公爵夫人,是吗?
我也是这么想的。
随后我便发现我错得不能再错了,同时,这也使得我逐渐明白,为何根本没有任何贵族夫人会教导自己的女儿该怎么成为一宅之主。
那是因为,哪怕面对着自己的骨肉。
女人也始终是会将权力死死地攥在手里,不肯让出一丝,的生物。
因为要获得作为一位贵族夫人应有的权力,意味着一个不过才20岁的少女便要从一开始就做得远比一个已经在女主人这个位置上运筹帷幄几十年的前任更好,才有可能真正地赢得这场无声无息的战争。任何一个历经过这般无情而残酷的对抗的贵族夫人,都识趣地不会教导自己的女儿任何相关的知识,只为了将来更新换代时,自己不会遇上一个强大的对手,能够得以全身而退。
然而,康斯薇露是我这么多年以来,死后抑或活着,唯一见到的,打破了这个规则的女孩。
当我执掌布伦海姆宫许久以后,我才开始逐渐明白,我手中的这份权力——这份每个贵族小姐在婚后都要历经脱胎换骨般的折磨才能赢得的权力——并不意味着我能与我的丈夫平起平坐,并不意味着能够平衡一段婚姻,它只是一个起点,却被大多数的贵族夫人当成了所追求的终点。但这个美国女孩,康斯薇露,却从一开始就轻而易举的看透了我花了大半辈子才明白的事。她的确想成为一个完美的公爵夫人,但不是为了讨好自己的丈夫,也不是为了击败上一任马尔堡夫人,而是为了在这段婚姻中获得平等的地位。
过去,我曾一直以为阿尔伯特会是那个打破布伦海姆宫传说,成为唯一一任拥有不幸婚姻的马尔堡公爵——毕竟他是一个极其聪明又难以对付的孩子,坚毅而果决的性格更像他的祖父而非他优柔寡断的父亲,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会用尽一切可能的手段,决不罢休。任何一个有头脑的年轻少女——英国人抑或美国人——都不会选择与这样的一位丈夫对着干,年轻的我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直到若干年以后我才明白我的丈夫更渴望原本的那个富有斗志,胆大妄为,聪慧狡黠的弗兰西斯·安妮·文,而不是后来的循规蹈矩,端庄优雅,浑身上下挑不出半分不是的公爵夫人,但那是后话了。
正因如此,我非常清楚阿尔伯特需要一个怎样的妻子。
——一个能够真正与他棋逢对手,而又与他坦诚相待的伴侣。
像路易莎那样表面温柔平顺娇柔,实际心思慎密敏感多疑的女孩,不出五年便会让我的孙子陷入永无止境的乏味。尽管阿尔伯特一开始追求康斯薇露的动机并不单纯,但他确实为自己找到了一位再适合不过的妻子。
只是,这个有着巨大潜力的女孩的实力却大为出乎我意料的弱小,几乎令人难以相信她竟然会是那个天才威廉·范德比尔特的女儿,也难以令人想象这样一个天真单纯的少女竟然能够拥有超越常人的远见与决心。
当我允诺约翰我将会成为他的妻子时,我也曾幻想成为与他平等坦诚共处的夫妻。只是,我的丈夫所犯下的错误使得我彻底放弃了这一目标。我企图成为一个无可挑剔的妻子,我花了整整三年来了解布伦海姆宫中的一切,我把这座宫殿变成了牛津郡甚至乃至整个贵族社会中社交与政治的中心,所有这一切不过为了能够卑微地留住我的丈夫。
我原本并不需要那么做。
倘若约翰没有宣布约翰·巴恩斯是他的私生子。新网址::,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