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我叫安娜·沃特。

    我来自马塞诸塞州一个家道中落的中产阶级家庭。

    我的家乡很冷,非常冷,冬天的大雪甚至可以活活将一个人埋进去。当我五岁的时候,住在小镇另一头的史蒂夫就被埋在了大雪之中,直到开春的时候才被人找到。据说当他的脸从肮脏的雪水中显露出来的时候,上面还带着奇异的微笑。

    他兴许是大半夜醉醺醺地从酒吧回家的时候,就昏倒在了路边,从此便被大雪掩埋。大家都以为他失踪了,逃离了体弱多病的妻子与不满5岁的女儿,跑到纽约去重新谋生去了。谁也没想着要在堆到大腿那么高的雪堆里四处戳一戳。也不能怪我们,那时候所有人都梦想着去纽约,去费城,在车水马龙的大城市实现自己的美国梦。总有人小声诉说着衣锦还乡的传说,引诱着年轻的,不谙世事的男男女女怀揣着不切实际的愿想背井离乡,而我就是其中一员。

    如果我没有离开,我此时恐怕早已结婚,或许正怀着我的第三个孩子。我亮金色的髦发会褪成黯淡的枯黄色,眼神空洞,奶|子下垂,变成小镇上千千万万个臃肿疲惫的女人中的一员,思考着什么时候我的丈夫才认为我们生够了孩子,不会在大半夜粗暴地摇醒我,满足他无穷无尽的。

    那不是我想要的人生,于是我在16岁离开了我的家乡,从此再也没有回去。

    后来,我成为了康斯薇露·范德比尔特小姐的贴身女仆。

    尽管这么说,我并不是一个恰当的“小姐的女仆”,因为康斯薇露小姐还未出嫁。因此除了照顾小姐的衣食起居,我也要分担一些范德比尔特家宅中的琐事,譬如为起居室除尘,替夫人与小姐跑腿,等等。

    尽管如此,当我顶着纽约的烈日,汗流浃背地坐在马车上去替小姐取刚刚从巴黎运来的香水时,我的身份仍然比那些匆匆从街道上走过的秘书与打字员高贵,更不要说那些乡下姑娘——至少,我是这么坚信的。

    她们不过是一些愚蠢温顺的,上了两年速记课程,就跑去纽约某个又臭又旧的大楼里应聘一个星期两美金的工作的无知女孩。为了涨可怜的25美分工资,也许还不得不对老板曲意逢迎,卑躬屈膝,甚至付出一点□□的代价。这种工作谁都能做,然而,不是谁都能成为范德比尔特家族的女仆的。

    我会说法语,尽管不太流利,那是从我来自路易斯安娜州的奶奶那儿学会的。虽然小姐已经有了两个保姆,一个来自法国,另一个则是会说德语的德裔美国人,范德比尔特太太仍然坚持要求请来照顾小姐的女仆必须也会说法语,这是他们招聘的最低条件。

    “不然你要如何明白我的女儿的指令呢?”我还记得,当时她趾高气扬的视线是如何从一排前来应聘的年轻姑娘的脸上扫过时,所说的话,“在这个家里我们从不说英语。”

    我出身清白,品味高雅,谈吐良好,这是我的家庭带给我的最宝贵的事物。我在职业学校学习了四年如何挑选服饰,如何搭配首饰,如何辨别香水,如何缝补衣服,如何清洗马具,如何清洁靴子,所有一个小姐的贴身女仆应该知晓的一切。当我毕业的时候,我手握四封推荐信,它们无一不证明了我出色的学习能力和勤快麻利的工作。可当我走进范德比尔特位于纽约家宅偌大的会客厅时,我仍然不是那儿最优秀的女孩。

    但是范德比尔特太太想找一个纯粹的美国女孩,于是我就成了她的最佳人选。

    那时候,一个来自法国年轻而又轻浮的女仆远比不上一个来自法国的保姆来得体面;英国的女孩不会选择到美国来工作;而来自爱尔兰和非洲的佣人已经不再是上流阶级的主要选择,前者既放荡又懒惰,还会偷酒窖里上好的葡萄酒;后者则被视为低贱和肮脏的人种,甚至不该跨过范德比尔特这种家庭后门的门槛。

    这是真的,尽管表面上谁都装作不是。

    如果有商店派遣黑人来给我们送货,范德比尔特太太便不会让他们走进后门,更不用说像其他白人工人那样把货物直接搬到厨房。每逢这时候,就只能去马厩找马夫汤姆来帮我们,因为男佣永远忙得不可开交,只有汤姆每天在马厩里靠着草堆睡大觉。然而每次叫醒他的时候,他总是非常不乐意,嘟囔着范德比尔特太太应该给他更高的工资。

    但我从不这么想。

    我认为范德比尔特家十分的慷慨——一个月40美金的工资,上哪儿去找这样的工作?仅仅靠我的薪水的一半,我都能养活在家乡的父母与我八个年轻的弟弟妹妹。

    ——更何况,我热爱这份工作。

    不同于范德比尔特家的管家,女管家,普通女仆,男佣人,跑杂,我与小姐的保姆都有资格跟着小姐到处旅行,见见世面。去年,当范德比尔特太太带着康斯薇露小姐去欧洲游历的时候,我甚至有幸远远地看了一眼巴腾堡王子英俊高贵的侧脸,那时他正要登上马车,而我与一群兴奋过头的法国女仆挤在花丛后偷看,只为了一睹弗朗西斯·约瑟夫王子的风采。有哪份任何其他的工作能够带给一个出身平凡的女孩如此的殊荣?

    “你想过结婚吗,安娜?”康斯薇露小姐有一次问我。

    “没有,小姐。”我回答得恭顺又得体,“我希望把我的一生都奉献给小姐您,完成您的所有心愿。”这是我的真心话。

    “然而,你对此是拥有选择的,不是吗?”康斯薇露小姐急切地追问道,“如果你不想结婚,你可以用你的职业作为你的借口;如果你想结婚,只要递上你的辞呈,你便能回家安心做一个主妇。我说的对吗?”

    “是的,小姐。”

    “想想看,几千万倍胜于你的财产都握在我的手中,然而无论多少钱我也买不来这样的选择。”康斯薇露小姐不着痕迹地用手帕擦去眼角的泪水,低着头,她的声音柔和而模糊,像初春掠过干枯树林的风,“对不起,安娜,我又犯傻了。请不要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我可以带你离开,小姐,如果那是你的心愿。我在心里默默地说,这样你就能拥有选择了。

    但我什么都没有说,因为那是不对的,像那样的一句话也许会让我丢掉我的工作。

    然而,如今我的确觉得我即将要失去这份工作了。

    因为,康斯薇露小姐正在计划着自杀。我知道这一点,而我无法阻止。

    我知道康斯薇露小姐的爱人,詹姆斯·拉瑟福德先生自杀的事情。事实上,我正是那个谎称康斯薇露小姐要见他,从而把詹姆斯·拉瑟福德引诱到一间俱乐部里的人。

    我知道范德比尔特夫人的计划,她聘请了几个声名狼藉的赌徒,他们会将拉瑟福德先生诱骗到牌桌上,再通过出千让他在一夜之间欠下毫无偿还可能的债务。

    也许范德比尔特太太只是想用偿还赌债来作为交换条件,让拉瑟福德先生离开康斯薇露小姐,又或者她算准了以拉瑟福德先生清高又骄傲的性格,他断然不会忍受这样屈辱的条件,会干净利落地结束自己的生命,死得像个绅士。我无从得知,我只是一个命令执行者,确保拉瑟福德先生会从此消失在康斯薇露小姐的生命中。

    我唯一知道的是,我的康斯薇露小姐从得知拉瑟福德先生的死讯的那一刻开始,就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

    我了解康斯薇露小姐,甚至也许比范德比尔特太太更加了解。女仆永远知道得比主人更多,不管是楼上还是楼下的秘密。因为他们并不对我们设防,我们应该是隐形的,无声的,无思想的,无头脑的,无处不在的,我们应当听而不闻,视而不见,言而不说。

    数不清多少次我走进康斯薇露小姐的卧房,她的日记就摊开放在桌上,我插花时能把上面的每一句话都看得清清楚楚,她文法优美的字句,她早熟内敛的想法,她敏感多愁的心事。有许多个下午我得以安静地站在她身旁,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她——她微小的动作,她难以察觉的表情,她说话的语气,她沉静复杂的眼神。这些日日夜夜积累起了我对康斯薇露小姐的印象——她像一株娇贵兰花,既悲观又善良,既温柔又羞涩,然而稍一不注意便会枯死,萎缩。

    所以我买回了老鼠药,所以我任由她喝下了那杯茶,这是她想要的。

    我和另一个女仆将她抬回了房间,可怜的苏茜,我告诉她康斯薇露小姐不过是昏迷了过去,她竟然真的相信了,还跑到街上去找威尔森医生。愚蠢的丫头。

    坐在康斯薇露小姐床边的范德比尔特太太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真情实意地流露自己的情绪。“这个傻丫头,”她握着康斯薇露小姐的手,一直不停地念叨着,“这个傻丫头。”

    “康斯薇露小姐需要休息,范德比尔特太太。”我低声劝说道,事实上是我不想让任何人发现我的小姐正在死去,再过一会,她的四肢就会开始变得冰冷,而范德比尔特太太或许也会发现康斯薇露小姐的胸膛就如同暴风雨来临之前的海面一般静止无声。史蒂夫留下的可怜的孤儿寡母在他的尸体被找到以后不久就都吞下了老鼠药自杀,我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她们看上去就如同沉沉睡去了一般平静而安详。而我的康斯薇露小姐也将会拥有那份安详与宁静,谁也不能再夺走她的选择。

    是的,我确保了这一点。

    所以,无论现在在楼上康斯薇露小姐房间里待着的那个人是谁,她都不是我的康斯薇露小姐。

    她绝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