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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通州区政府办公室及通州区国土房管局投递的函件(已发出)。随时准备向市政府及建委再次投递。希望大家能一起来。 (点击:415)concrete_slab  2006-05-13 17:33:39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世纪龙鼎论坛尊敬的通州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尊敬的通州区国土房管局领导:本人是通州区龙鼎园小区一名普通党员业主,基于对龙鼎园小区部分业主与物业和开发商严重对立的紧张关系的忧虑,为监督政府部门保一方长治久安,怀着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足够信任,特来信反映龙鼎园小区正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种种不正常现象。为节约领导的宝贵时间,我不多费篇幅描述龙鼎园小区部分业主与物业及开发商关系如何紧张,各位领导可以百忙中关注一下本小区的业主论坛(网址/msglist/883/),或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调查,也可以咨询房管局物业科和梨园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甚至可以向梨园派出所查证110若干次到龙鼎园小区出警的记录。房管局物业科(原小区办)和梨园镇政府两年来曾多次协调物业和业主关系,效果始终不理想。部分业主自发成立筹备组,在小区公告栏贴出告示,无一例外迅速被物业撕毁,在与物业推举的另一部分业主对峙的过程中,且数次接到不明身份的恐吓电话,甚至物业经理直接当面对个别业主进行人身威胁(部分业主有报警),毫不掩饰涉黑的嫌疑。在06年4月28日下午最近一次由镇政府和房管局物业科协调后,物业和开发商再次不顾政府部门协调的意见,单方贴出未经4月28日参会各方共识的意见,且联系部分身份存疑的业主开始书面召集业主大会,并利用物业的先天优势逐户“征求意见”试图自行让业主直接确认召集人身份,从而直接达到操控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目的。为了避免概念的混淆,我不得不班门弄斧的解释一次“民主集中”的实质,以期澄清物业及开发商推出的部分业主单方的“入门签字”程序的不合法性:集中是建立在民主之上的,一个组织的构成首先程序上合法了(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确认),才会有集中的可能。现部分业主(且不论是否物业及开发商推举)直接自命业主大会召集人,已经违背了基本的民主原则,直接进入了所谓的“集中”阶段,明确列出了候选人。这样,即便部分有自主想法的业主,也不会影响到该部分自命召集人期望的“选举”结果。其道理说透了毫无玄机,但欺骗性极大。现今龙鼎园小区用“暗潮汹涌”来形容毫不过分,出于面对暗中黑势力的自我保护本能,我未能留真实身份,相比另一位老党员业主的行动(详见附件公开信),我自惭形秽。尽管如此,我依然相信并恳请政府领导责成相关部门关注龙鼎园小区,并在龙鼎园小区的业主大会召开上的监督和指导职能上有所作为。在业主(不管是哪方业主)不能自我召集时,政府职能部门应责无旁贷担负起召集的义务。我坚信不需要我再向上级政府部门进一步反映,我始终坚信通州区、梨园镇还是有阳光的。一名仍对通州抱有希望的龙鼎园党员业主抄送:梨园镇政府信箱[1楼]事实基本准确向这位党员业主致敬!但应明确一点目前是物业不尊重业主权益与广大正义理性业主的严重对立而不是部分业主与物业要去对立!真诚的希望大家都能响应这位党员业主的倡议积极行动起来!同时对包括龙鼎老人在内两位党员业主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点击:42)龙鼎业委会筹委会  2006-05-14 11:07:48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世纪龙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