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即网上物业利用装修期间新入住的业主替物业发声立即收到大家激烈批驳.图片:各位:我对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看法 (点击:317)茅房居士 2004-03-18 16:31:54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世纪龙鼎论坛大家好,我是新来的。过两月就要入住了。前两天看见有同志在家门口帖小区的倡议书,不知是不是业主委员会的。但好像帖子刚贴上就没有了,我觉得乱贴小广告的这种做法太幼稚了吧!有什么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呀。组织可以请物业公司呀?根据物业法的固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要和物业公司共同商议的业主代表也要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选举的,否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我觉得大家有什么事还是应该和物业公司好好商量着来比较好的。毕竟他们的服务我觉得还是挺好的。物业费的问题我不想多说,咱也不懂。不过好像根据新颁布的法规好像物业费只会涨不会降的。所以我觉得和物业公司商量商量,能降就降一点。实在不行我事能接受的。不知大家以为如何?水的问题我特意请教了几个自来水公司的朋友,他们说全北京市城八区的水都是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根本就没有“深井水”的。要是深井水的话大家敢喝吗?这绝对不可能!以上只是小弟的愚见,各位野猪可千万不要误会呀,我可是被物业公司收买了的。只是觉得任何的事情大家都可以共同协商解决的。有想法的朋友可以出来说说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楼]你没入住倒挺关注别人家家门口的!一天还不少看!不是下岗了天天跑来看别人家门口贴啥了吧?不过不知你是视力问题还是脑筋问题,倡议书是小广告呀!物业公司还参加选举呀你和liunew如出一辙,你们一起学习物业法里有这条吗? (点击:58)l老业主 2004-03-18 19:27:03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世纪龙鼎论坛[2楼]拜托你有点耐心好好学习好再发表高见好不好!合不合法及物业选举让人哭笑不得!或者把你学得理论依据发到论坛里让大家看看。 (点击:51)l老业主 2004-03-18 20:06:06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世纪龙鼎论坛[3楼]回复: 图片:各位:我对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看法 (点击:40)茅房居士 2004-03-18 20:34:50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世纪龙鼎论坛请大家搞清楚!我也是小区的业主,我的意见没有任何倾向。我只是想努力想使我和大家的生活环境更好,对待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方法。现在不是原始社会!我们国家也有自己的法律。如果大家今天看这个不顺眼就换,看那个不顺眼就骂的话,我倒建议物业保卫由你们来负责。每人给佩上2个鬼子端着枪。24小时在小区巡逻。看见有不顺眼的就毙!那多过瘾呢。开个玩笑!不要介意!我还是希望大家能冷静地面对眼前的问题。如果你真的想幸福地生活在我们大家的舍区的话。[4楼]看来这个叫什么...茅房居士的.说话还真我股茅房味,果然名如其名.请你闭肛吧,呵呵 (点击:54)二雷 2004-03-18 20:52:01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世纪龙鼎论坛[5楼]捏住你的蒜头鼻,滚回茅房去!! (点击:27)钱流感 2004-03-18 21:06:44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世纪龙鼎论坛[6楼]你的方法是啥,就是忍受物业的不愿意的阳光规范作业,这就是你的幸福生活。那你不是生活在龙鼎那是你喜欢生活在厕所的幸福生活!你这种奴性不正是原始社会的吗?你讲的法律何在,业主倡议书不正是依法维权却遭物业践踏这是你的法律吗?你还是回你的厕所去幸福吧 (点击:38)l老业主 2004-03-18 21:13:48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世纪龙鼎论坛[7楼]指出茅房的两处无知:1.“物业费只会涨不可能降”,而且还是根据法规规定,真是可笑!真是坐茅房观天,难道尔不知现在是市场经济么!2.通州难道是城八区么(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阳、石景山、丰台)?通州的深井水比比皆是,去! (点击:48)5号楼的 2004-03-18 21:47:19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世纪龙鼎论坛[9楼]如果是业主就请报上房间号。 (点击:43)fpe95 2004-03-22 22:29:48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世纪龙鼎论把业主的阳光规范倡议书说是乱贴小广告,要业主找物业才能开业主大会还说自己不是物业收买的.难道龙鼎业主没有点思考判断能力?诚然每一个人刚来到新小区都愿意与包括物业在内的人交朋友,甚至在装修阶段把本来就是你的利益物业施舍一把就昧着良心没有是非观念说话.这种空隙这种人是可能存在的.但只要正义掌握在手大力弘扬这种空间就会使这样的业主越来越少.业主论坛就在营造这种正义氛围中功不可没.后来这位业主也不再为物业说话了.小区中其母亲也和邻居说不站在业主立场上说话是要让大家戳脊梁骨引起众愤的.当然这个物业精心策划的网上发声说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在物业指挥下的说法很快在小区办有了权威解释.物业经理指使保安队长撕毁共建小区倡议书恶劣事件追踪之五: 小区办昨天对筹委会的合法地位明确表态 (点击:80)xxtv 2004-03-25 09:59:37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世纪龙鼎论坛昨天下午,通州区小区办召集筹委会有关人员及物业经理就撕毁共建小区倡议书召开协调会议。在协调会议上,小区办明确了筹委会的合法地位并鼓励继续依法积极开展工作。小区办一康姓科长也对物业经理提出明确要求,筹委会今后贴出的公告及倡议书等一定要给予足够时间的保留,并要求在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问题上,物业要一定要给予必要的积极配合。筹委会人员表示今后将继续积极在小区办的指导下并严格依据国务院物业法开展工作,并加强与物业的沟通及其它完善工作!物业经理在会上也表示了积极的态度并作出了相关承诺,并表明在一周内拿出具体落实行动!筹委会希望物业以坦诚的态度遵守3、16深夜物业经理向筹委会当面所做承诺及3、24小区办协调会议上的承诺。筹委会将进一步观其言察其行根据事态发展作出进一步反应!另筹委会昨天刚刚获悉物业刘经理家中的确有些事,筹委会代表业主向其本人表示慰问,毕竟物业去年的改进工作得到了业主广泛认同!其本人的善良也是业主广泛给予肯定的。筹委会近期也给予刘经理相对宽松的解决问题的时间。筹委会依法维权有理有节有利的每一步得到大家的正义支持,筹委会在得知物业经理与开发商正忙于处理其父丧事,也给于慰问.希望和谐局面早日出现.然而这种和谐良好愿景并没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