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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这是刑事犯罪

    屋里的动静红枣压根就没注意到。她的目光完全地为越走越近地李金凤所吸引。

    李金凤已完全不是红枣记忆里的样子了。

    红枣记忆中的李金凤, 脸色红润,下巴上还带着婴儿肥,眼睛虽说不大, 但瞅人的时候也是黑白分明, 清澈有神。

    但现在被人搀扶走近的李金凤脸色青白, 脸颊瘦得没了一丁点肉不说, 一张脸皮更是瘦削得似见了日头的薄冰, 仿佛下一刻就能融化,然后喷射出皮下黑青色的血管来。

    李金凤的两只眼睛也是凹陷得吓人——原本清亮的眼白似几天没睡觉一样布满了红黄血丝,中间黑色的眼仁定着前方跟两个黑洞似的折不出一星光亮。

    如果说刚刚进门的钱氏只是脸上的化妆化得似僵尸的话,那么眼前的李金凤不必化妆就是一个现成的活死人。

    金凤进城也不过三个月, 咋就成这样了?红枣思及她爹进城给桂圆洗三家来时说过桂圆也是极小极瘦的话,经不住怀疑:她三叔家两孩子,金凤和桂圆别是在城里感染了啥烈性传染病吧?

    能让人在短时间急剧消瘦的传染病,红枣知道的,只有肝炎。

    红枣能知道肝炎,是因为她前世的同事就有得肝炎的。

    据那位同事所说,他之所以得肝炎, 是因为小时候他家请的保姆有肝炎, 偏这位保姆还喜欢把饭嚼碎了喂他。

    心念转过, 红枣的目光立刻落在了搀扶李金凤的郑氏身上。

    红枣早知道郑氏的年龄。但实际看到郑氏的面容, 红枣却是禁不住叹气。这郑氏的脸皮子, 不说和她白胖的三婶子相比了, 就是跟她娘王氏相比较也都透着股老相。

    过了大半年舒心日子的王氏, 皮肤虽然依旧不够白皙但人的精神气儿却是立起来了,连带的眉眼也长开了,不再整日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反观这个郑氏,不知道是不是打小日子就过得不顺心的缘故,年纪轻轻,额头上就刻印了好几道的抬头纹。

    故而红枣一见就知道这是一个跟她娘一样的受气包子。

    与她娘一样,这个郑氏的身板生得也是矮小瘦削。但这些都不足以论定郑氏有病。

    半尺高的门槛横卧在堂屋门前,谁进门都得抬脚跨过。

    李金凤在门槛前停住,木然的眼眸终于转向了门槛,脸上也露出了畏惧。

    “金姐儿,”郑氏低声道:“您先缓缓,然后一气儿跨过去!”

    病得门槛儿都跨不动了?红枣同情地看着李金凤。肝病可不好治,即便在前世这也是绝症。

    红枣虽然将李金凤和李玉凤一般看待——都只是点头之交,但真地眼见李金凤小小年纪就得了绝症,红枣还是禁不住兔死狐悲,心有戚戚。

    “嗯?”背后忽然传来郭氏的惊呼:“金凤这是咋了?”

    “好好的,咋就突然瘦成这样了?”

    “前儿,正月二十,我见到时还不是这样。”

    郭氏虽说精明,但到底还是个妇人,有着天然的妇人之仁。何况李金凤还是她看着长大的孩子,见天地叫了她伯母四五年。

    郭氏本想自己过去把金凤抱进来,但瞧到郑氏又立刻站住。

    “钱家妹子,”郭氏不悦地转头责备钱氏:“这金凤病了,你咋还让她自己走?赶紧地,让你买的人把她给抱进来。”

    于氏瞧到李金凤地模样也是吓到了。她扶着桌子站起身颤着嗓子问道:“满园啊,金凤这是咋了?”

    比起郭氏,于氏虽说心肠铁硬,且也不大待见李金凤这个女娃,但她确是从未想过不把金凤养大。

    就是李高地见状也是呆愣住了,跟着转头问儿子:“满园,金凤咋了?城里看过郎中了吗?”

    “爹,娘,”李满园赶紧回道:“金凤没事儿。”

    “她这是刚裹了脚,哭伤了气,过两天就好。”

    裹脚!红枣脑袋嗡地一下。这世竟然也有裹脚这个封建糟粕?

    身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的红枣虽然从没有见过裹脚,但历史政治课上老师确实讲过缠足是封建主义对女性精神和**的摧残和迫害。

    前世红枣为高考背政治过嘴不过心,但这世红枣在亲眼目睹了李金凤裹脚后的活死人样,立无师自通地了悟了当年课本这句话后浓缩的血泪苦难。

    她三叔,红枣真的愤怒了:可真是个祸害!

    说实话,红枣虽然看不上她三叔李满园,觉得他没出息。但对于她三叔同她奶以及二叔先前一道算计她爹娘祖产宅子和田地的事,红枣却也没当一回事。

    圣人都说了:仓廪实而知礼仪。这世道这么穷,她三叔有点私心为自己打算也都是正常。

    人不为己才是天诛地灭。

    先前她家分家闹得再厉害,那也都是民事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对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那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只要在法律条文限制内,红枣都能接受。

    丛林法则而已,who 怕who啊?

    但现今李满园,红枣气得连三叔都不想叫了,平白无故地掰断金凤的脚掌骨,人为地制造一个残废,这在前世可是故意人身伤害罪!虐待儿童罪!还有啥罪?红枣气得浑身哆嗦,心说不管啥罪,这都是刑事犯罪,刑事犯罪!

    刑事犯罪在前世可是要被专政去坐牢的。

    “裹脚?”李高地闻言一怔。李高地活到这把年纪自是听说过裹脚,知道这是城里富贵人家女眷脚上的穿戴——不是富贵人家根本裹不起脚,一丈整布,只能撕三幅裹脚布。

    李高地从未想过自家的姑娘也会裹脚,毕竟家常他家里人连双普通布鞋都不大舍得穿。

    “给金凤裹脚,”李高地地脸沉了下来:“说,这是谁的主意?”

    闻声李满园下意识地抖了一下。他看向钱氏,眼见钱氏低着头不说话,便只能硬着头皮答道:“爹,这是我的主意。我现不是在城里住着吗?”

    “我见这城里读书人家相看媳妇都只相看小脚。我想金凤将来能嫁个城里好人家,就花钱请人给金凤裹了脚。”

    耳听是为了金凤的亲事,李高地刚提起来准备拍向桌子的巴掌顿住了——自家姑娘和城里人结亲这件事超出了李高地认知,他得先好好地合计合计。

    看到李高地重新捧起了烟锅,李满园便知道他爹这关差不多过了。

    “娘,”稳稳心神,李满园又转向于氏:“您放心吧!这城里有教养的姑娘都要禁这么一遭儿。”

    “这俗话说得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金凤她这是‘吃苦一时,享乐一世’。”

    “等将来金凤的脚裹成了三寸金莲,嫁了城里的好人家,您就知道她吃的这番苦有多值了!”

    “三寸金莲?”李高地可没听过这个新鲜名词。

    “这城里人管妇人中脚裹得最好的只有三寸大小脚的叫金莲,大一些的,四寸的脚就次一等,叫银莲。比四寸再大的就叫铁莲。”

    “爹,从金莲银莲铁莲名字上就能知道,这脚是裹得越小越好。脚越小,将来嫁得就越好!”

    “爹,这城里连小孩子都知道‘裹小脚,嫁秀才,白米白面就肉菜;不裹脚,嫁瞎子,糟糠窝头蘸酱汤’。”

    听说城里女人不裹脚就只能嫁瞎子,李高地可不大相信。他进过好几次城,咋就没见过小脚女人?也没见过瞎子呢?

    “你说的我不信,”李高地摇头打断道:“城里女人不裹脚的多了。你二嫂,郭家的,她姑不也是没裹脚,现跟她男人杨天赐住城里不是过得很好?”

    “哎呦,爹哎!”李满园看看郭氏,直言道:“二嫂,我说实话,你可别生气。”

    “天赐叔原不是城里人,他是进城学徒后才留在城里的。郭家姑妈出门后也是在秀水村住了十年才进的城。”

    “而且她家小闺女海棠,我听给金凤裹脚的马媒婆说去岁八月也裹了脚,还是请她给裹的呢!”

    郭氏听说她城里姑妈家的海棠也裹了脚,心里登时一跳。因娘家就在村里,故而大年初二郭氏就没家去,由此便错过了和她姑妈见面的机会。

    郭氏想起正月初六家去时她娘让她再想想香儿和贵雨的事儿,不禁怀疑当时她娘是不是因为已经见到海棠裹脚从而知道香儿嫁进城无望,方才退而求其次的回头来跟她家贵雨结亲?怪不得她家后来提亲,她哥嫂会答应得那么爽快!

    如果香儿因为没裹脚嫁不进城,那么她闺女玉凤呢?是不是也一样嫁不进城?

    一时间,郭氏思绪万千,心乱如麻。

    “海棠也裹脚了?”李高地思虑一刻转头问郭氏:“郭家的,我记得你姑家闺女海棠今年也是六岁,生日比金凤还小些,是吧?”

    “啊?”郭氏反应过来赶紧答道:“是的,比金凤还小两个月。”

    “爹,”李满园赶紧道:“你看这郭家姑妈进城好几年,家里日子过得和城里没差。咱村里谁不当她家是城里人?爹,你看她家海棠都裹了脚,我家金凤想嫁进城可不就得裹脚的吗?”

    眼见李满园三言两语就忽悠住了最有可能改变李金凤命运的两个人,红枣心里充满了绝望:明明裹脚是伤害,是犯罪,但却是这世的普世价值。她,要咋做才能帮到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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