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酒店式寓所,所以一应物品都很齐全,顾北初还贴心的特意帮我准备了两套衣物,洗了澡全身乏力的情况总算是缓解了一些,下楼时顾北初已经点燃了壁炉,比起刚进来时房子里的温度要高了很多。
西半球的国家普遍和东半球国家的生活习惯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在美国一天之中最丰盛的便是晚餐,我看着满满的摆了一桌子的食品就知道这些东西绝对不可能是顾北初做的,他也是个不会下厨的人,这个时候我突然就想起了寻欢,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洗好了就下来吃晚餐吧!刚才不就嚷嚷着饿了吗?”顾北初头发上还有些水汽,换了家居服的他在这暖烘烘的房子里显得无比合适。
分坐在餐桌的两端,但是显然这个用来招待游客的木屋是情侣用的,所以即使分坐两端距离还是比一般餐厅里的位置靠的要近很多。
顾北初将放在我面前的一盘食物端走,见我有些不解的看着他才笑着说道:“我记得你不爱吃羊排这种有膻味的东西,没想到还是给送来了。”
看了一眼被他放的远远的烤羊排我终究还是没有忍住拆穿了他:“你怎么会记得呢?我们好像从来没单独一起在外面用过餐,会清楚我以前喜好的不是苏云禾就是顾晓,我想应该是你妹妹告诉你的吧!”
现在的情况应该是有些尴尬的,顾北初低垂着眼睛盛着浓汤,我没什么顾忌的往嘴里塞着食物,丝毫不觉得这样的尴尬氛围有什么不好,最好直到明天分开之前都这样尴尬下去,有时候这样的尴尬才能让人清楚的认清现实。
将浓汤递到我面前,我没有抬头说道:“谢谢。”
“你说的没错,关于你的喜好我从来都不知道,以后我会像记公司议程一样去牢记,对今天的食物还满意吗?”
“牢记什么?现在的我一点也不挑食,基本上能填饱肚子的东西我都吃过,以前爷爷经常跟我说他白手起家时是怎样的艰辛,那时候我压根不能理解是怎样的感觉,不过生活让我明白了。”无论是蔬菜沙拉还是牛排,浓汤还是甜点,区别也仅仅只是口感而已。
我的口气很轻快,这些话真的就只是一些普通聊天的话而已,我没想到的是会换来比尴尬更加沉闷的气氛,也是,无论如何去用心营造,总有些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回不来就是回不来,即使哭,吵,闹,怨天尤人也都无用。
晚餐后我阻止了顾北初收拾餐桌的举动,在我看来男人可以下厨,但是洗碗这样的工作还是女人来做合适,这是和寻欢住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我悟出来的一个真理,下厨的男人很帅,洗碗的男人却很落寞。
自来水管里的水有些冷,但是还在能容忍的范围内,顾北初没有去做自己的事情,而是站在我背后的位置煮起了咖啡,他有晚上喝咖啡的习惯,其实这个习惯在大学时是没有的,只是在毕业后接手顾氏才逐渐养下来的。
我想这就是差距,直到如今那些有关顾北初的事我都不曾忘记,那些不需刻意去牢记的一些事反而像是烙印一般被刻在了脑海里,说实话,这很尴尬。
咖啡壶发出呼噜呼噜的水声,空气里开始弥漫着咖啡的醇香,这是一种很神奇的味道,总是能很快的温暖有些冰冷的空间,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所以咖啡的香气总是伴随着温馨一类的形容词。
“直到现在才有这么真实的感觉,卫凉夕,你变了好多。”
我笑着回身看了一眼抱着双臂的顾北初:“因为我会做家事吗?”
歪着头思考了一下顾北初才应道:“嗯,大概是,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你当初学杀鸡的那件事,你还记得吗?”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不敢相信的问道:“你不会到现在都还记得吧?那时候就因为你特别嫌弃我不会做家事我才想要煲个鸡汤给你的,我记得是大二那年吧!你刚接手顾氏手忙脚乱的那一段时间。”
“才不是,是你大三那年。”
“怎么会?明明是大二。”没有注意到顾北初脸上的笑容,我兀自沉浸如那一段回忆当中。
顾晓靠着冰箱打了一个哈欠,一到周末这个丫头是肯定要赖床的,一大早就被我一个电话从被窝里挖起来的她眼下很不满,而我在顾晓的注视下已经举着菜刀有半个小时的时间,那只鸡居然还悠然自得的像逛街一样自在。
“你为什么突然要学习做饭?你不是最讨厌这样的事了?”
“谁说我讨厌了,我以前只是觉得没有学的必要。”直着脖子反驳着,其实我当然很讨厌做饭,除了玩之外的事我都挺讨厌。
“那现在有学的必要了?”
顾晓一问我又想起顾北初贱兮兮的吃着夏蕊那个女人做的便当的样子,切,有什么了不起,我卫凉夕要是学过做饭说不定能做出一桌满汉全席出来,额,等等,到底要怎么杀鸡呢?真不该给家里的厨师放假,起码有人教自己,顾晓肯定不知道我现在是一肚子懊悔又不好意思这么放弃的纠结。
顾晓实在不能理解的摇摇头:”就算要煲鸡汤有必要买一只活鸡回来吗?夕夕你明明看上去那么聪明,怎么做出来的事都这么蠢,难道真的是胸大无脑?”
说到到这里顾晓下意识的去看了一眼我的****,又看了一眼自己,然后小声嘟囔起来:“果然,至理名言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晓晓,你会不会杀鸡啊?”懒得理她那一番话,我看着手中的刀和眼前的鸡就是觉得无从下手,只能求助厨房里第三个可以喘气的生物。
“你觉得我应该会吗?”
“我觉得你应该不会。”
两个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和一只傲娇的公鸡对视着,我又撸了撸袖子,看着眼前的鸡目露凶光:“砍掉头应该就死了吧?”
“万一不死呢?”顾晓的智商好像突然变低了很多,什么动物没了头还会不死?
“鸡啊鸡,跟你商量一下,你让我砍一刀试试看呗!”我晃着手中的倒一点点的接近那只鸡,十分讨好的语气就希望能增加它的好感。
“咯咯……”
也不知道鸡是听懂还是没听懂,总之在我握着那把亮晃晃的刀马上要抓到它的时候它撒腿就跑了起来,顾晓不像我那么胆大,被吓的吱哇乱叫,鸡受到惊吓后也开始咯咯不停的叫着,我突然觉得这个鸡居然比顾北初还难搞,顿时来了斗志,握着刀一直在后边追啊追。
三追两追鸡就从厨房里的窗户飞了出去,我立刻手脚麻利的爬上橱柜,也跟着从窗户里跳了出去。
也怪我运气不好,幻想中帅气的落地姿势因为高估了自己的腿长,所以当我以及其不雅的姿势四仰八叉的摔倒在地上的时候,就看到顾北初站在自己卧室的阳台上,以一脸极其惊悚的表情看着我,其惊讶程度不亚于见到了外星人。
此时的我身上沾着鸡毛,手中挥舞着一把菜刀,任谁看到我都不会觉得这是一个正常人,看到顾北初之后我应该觉得害羞才对,可是眼下的我居然觉得愤怒,然后在心里发誓一定要把那只鸡煲成汤,再亲手端到顾北初面前,喝死他。
这个美好的早晨,卫家花园里的追鸡大战正式拉开了帷幕,顾晓从小受到的教育让她无法像我那样毫无形象的从窗户里跳出来,只能规规矩矩的走人类的通道。
“呀!被我抓到你就死定了,你这只不知好歹的鸡。”
“凉夕,凉夕你跑慢点,你手上拿的是刀啊,是刀。”顾晓紧张兮兮的跟在我身后提醒着,我当然知道她是担心我杀鸡不成被鸡杀。
我停下来单手叉腰喘着粗气嘟囔:“我去,那么短的两条腿居然跑那么快,累死我了。”
我伸手脱掉脚上还剩下一只的鞋往旁边一扔,之前的一只已经在追鸡的过程中掉了,剩下的这一只还真是碍事。
“刚才是热身,现在才是开始,你以为你能躲的了吗?看我今天不把你大卸八块,你给我站住。”
顾晓手中拎着我的鞋一直跟在我身后跑,怎么想都觉得不科学,人类的腿比鸡的腿不知道长了多少倍,没来由我追不上它的。
十分钟后,我和顾晓站在花园角落的橘树下,两人全都满头是汗仰着脖子往树上看着,之前被追的惨兮兮的大公鸡此时安稳的站在一支分叉的树枝上,悠闲的用嘴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晓晓,这是鸡吗?为什么会飞?这家伙是怎么做到的?”我觉得自己的精神世界受到了不小的冲击,这东西居然会飞,多么不可思议。
“鸡是禽类,禽类应该都会飞吧,不然长翅膀干嘛?”顾晓有些不确定,语气也不甚坚定。
“禽类都会飞吗?管他呢,拿着,我上去抓它。”将手中的菜刀一把塞进顾晓手中,胆小的顾晓差点直接把刀给扔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