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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一把,满盘皆输

    “宋公子,你该不会是想把责任推卸给二殿下?”

    余秋雨想明白了宋哲的意思,迟疑的看向宋哲。

    宋哲点了点头,非常正确。

    这个锅,让二殿下来背是最合适的。

    “你放心,我回去跟小郡主商量,我们一定会送给二殿下一份厚礼的。”

    余秋雨心有几分讶然,点了点头表示赞许。

    “你,够腹黑。”确实够腹黑。

    移花接木嫁祸江东啊!

    虽然宋哲这样做是腹黑了点,但是看在宋哲是保护自己的份,余秋雨暂且不跟他计较。

    眼下这帮黑衣人走了,余秋雨的工作也得以继续。

    她继续拿起小铲子,左挖挖又挖挖,注意观察着这些土壤。

    这些土壤的颜色和湿润程度决定了水稻的种植面积,土壤里边有真菌的种子,所以应该能有点有机肥的存在,但是至于有机肥的数量有多少,余秋雨还需要依靠着经验去计算,连水分什么的,余秋雨也需要依靠自己的经验去计算。

    毕竟,这儿不是现代,没有那么多精准的测量仪器。

    依靠着经验和人力去计算,肯定会出现一点误差。

    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余秋雨在古代已经研究农业多年,经验已经是相当的丰富了,所以,研究这点土壤,不在话下。

    不过,是需要耗费点时间。

    她需要用点时间把这座山头的土壤分布都给观察一下,毕竟地方不同,土壤的分布也不同。

    有些地方相对来说会较贫瘠一些,有些地方相对来说会较肥沃一些。

    贫瘠的地方,少种些植物,肥沃的地方,多种一些植物。

    这是农业生产最简单不过的道理了。

    宋哲懒洋洋的靠在树干,看着余秋雨在那里观察土壤。

    阳光明媚,青山绿水,美人如画。

    真是一幅美景。

    宋哲想到他即将要离开这风景如画的岭南,回到那尔虞我诈的京城去,心稍微有些惆怅。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这样的生活,他做梦都想要。

    京城虽然好,可那是个名利的角逐场。

    虽然他年纪轻,但是他在京城长大,他见过不少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突然被流放到岭南去,他突然觉得,这样的小山村反而要京城宁静了许多。

    相较于在京城的生活,这里,更让宋哲满意。

    余秋雨观察土壤完毕,还采了一些鸡枞菌。

    她从田埂站起来,很明显因为蹲的时间有点长,她的双腿有点麻木,所以有些站不稳。

    但是观察了一天的土壤,又看宋哲一顿竹笋炒肉解了气,她的心情还是很不错的。

    “宋公子辛苦你了,走,我回去给你做菌菇鸡汤。”

    想起宋哲要离开岭南去京城,余秋雨的心里微微有些酸涩。

    人家都要走了,她也理应好好对待人家,以此在别人的心留下一个好印象。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

    见到余秋雨的态度好了许多,宋哲有些惊讶。

    以前她对自己可是爱答不理的呢。

    “这倒是没有,是觉得宋公子今天很辛苦,所以想给宋公子做道菜,让宋公子尝尝我做菜的手艺,毕竟之前宋公子只吃过我做的点心,可没怎么吃过我做的菜。”

    余秋雨坦然的掩饰着尴尬,带着一小菜篮的鸡枞菇,走下了山头。

    她把这整座山给看了一圈,这整座山的土壤肥沃程度是较平均的,所以水稻种植起来也是较容易的。

    不过……

    走下山后,余秋雨又转身朝着凸起的丘陵看了一眼。

    这样崎岖不平的山路,应该好好的改造一下了。

    而现代在山种植水稻,多用的是梯田。

    当然,她们也可以采用梯田来完成水稻的种植。

    想着,余秋雨的心里有了一个计划的雏形。

    在古代的农村去研究现代的水稻种植技术,余秋雨觉得,这可真是一次大刀阔斧的改革啊。

    回到村子里,余秋雨没有马回家休息,而是先去了集市,买了只母鸡。

    母鸡,鸡肉肥嫩,出油也多,用来做菌菇鸡汤是最好的。

    而且……

    余秋雨看了一眼山脚下的树叶子,突然又想起了一道菜。

    观音豆腐。

    在古代也许这些菜并不怎么常见,但是放在现代,那可是不得了的美味。

    而且,她是搞科研研究的,平时也会研究一下真菌和蔬菜。

    再加她本人又是一个吃货,较贪吃,所以在研究蔬菜和点心也下了点功夫。

    回到余家小院后,余秋雨摘下了几片较粗糙的叶子,用叶子沾了水,将鸡枞菇给洗的干干净净的,然后又将鸡枞菇给撕成一半一半的。

    宋哲靠在余家院子的墙,懒洋洋的看着余秋雨在院子里忙活,看着她的背影,思索了片刻,开了口,“你,要不要随我一起入京?”

    “什么?”

    余秋雨听到他同自己说话,有些诧异的起身看他。

    “我们要回京,你想不想和我们一起回京?你放心,你在京,住的地方,服侍你的丫鬟,我们都可以帮你安排好,你若是想来京城,尽可以来。”

    宋哲盯着她,神色认真,语气也认真。

    余秋雨突然展颜笑开,她笑着摇了摇头。

    “实在是对不住,宋公子,我不能去。”

    京城,她不太熟悉,而岭南她至少生活了那么一段时间,相对于京城,已经较熟悉,而且岭南有余亦凡,她名义的哥哥。

    她感觉在岭南,自己较安全。

    “怎么,你是不愿意去吗?”

    不知为何,宋哲有些失落。

    她不愿意和自己一起去京城,回到京城,回到那种尔虞我诈的地方,他没有办法看到小姑娘明媚灿烂的笑容了。

    “我还得在这儿帮助你们研究粮食增产的办法,哪能去啊,再者,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孩,哪里能去京城,那可是贵人呆的地方。”

    余秋雨完美的把问题转移给了赵至琛和宋哲。

    她其实也想去京城看一看,毕竟在全国各地,京城是最繁华的。

    但是不是这个时候,她还要为自己的安全考虑。

    宋哲没有继续开口邀请她去京城,余秋雨有自己的选择,作为好朋友,他应该尊重余秋雨的选择。

    看在宋哲陪伴自己去山看土壤这么长时间的份,余秋雨难得的主动为宋哲做了几道小菜。

    菌菇鸡汤,观音豆腐。

    虽然说两样菜做的有些粗糙,和儒食轩那种大饭店里边做的菜的卖相根本不能相提并论,但是好在食材别致,味道特,非常的好吃。

    宋哲吃了一点观音豆腐,又喝了几碗菌菇鸡汤,倍感满足。

    果然,余秋雨不做菜则已,一旦做菜,绝对有把大厨下去的才能。

    “其实你要是愿意,完全可以来到京城开酒店,无论是你做的点心还是你做的菜,都绝对能成为京城的招牌。”

    宋哲这话是真心的,京城那些人吃惯了大鱼大肉,吃惯了珍馐美味,余秋雨做的点心和菜式百吃不腻,相信一定会被许多达官贵人捧场的,想要在京城发家致富,绝对没问题。

    “对,先把岭南的招牌做好了。”

    余秋雨知道宋哲的意思,刻意笑着打趣了一句。

    午饭过后,大伯母来了。

    她抱着一些新做的衣服,拿着在余秋雨的身照了一番,一边照着一边连连点头。

    “不错不错,你穿这身衣服,刚刚好合适。”

    脑补了一下余秋雨穿这身衣服的模样,大伯母赞许的点了点头。

    但是余秋雨却是一脸诧异。

    “大伯母,这是怎么了?”

    “我听说你舅妈给你议亲了,那李家公子虽然富贵,可是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品行不端,脾气也差,你嫁给他也不会幸福,所以我想着要不你再寻一门亲事?把你舅妈给你说的这门亲事给辞了。”

    大伯母说着,一脸的担心。

    余秋雨笑了笑,缓声开口道,“大伯母不用担心的,这桩婚事已经辞了,李家公子不敢娶我。”

    相信她命数之说的传言一经传开,是没有人敢娶她的。

    她的命数贵不而言,按照那玄远道士的意思,应该是会嫁一个贵气之人,余秋雨和宋哲设计了这一把,不仅仅挡了李家公子,还挡了不少要娶她的人。

    敢自己觉得自己是个贵气之人,敢冒着生命危险娶她的,放眼整个岭南,还没有几个。

    所以李锦设计的这一把算是满盘皆输。

    说着,余秋雨还告诉了大伯母事情的整个过程,当然除了玄远道士是她和宋哲设计才出现的这一点她并没与告诉大伯母,毕竟这样的做法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接受得了的。

    所以她只是说,她刻意把玄远道士请到了说亲场合,并且请玄远道士把自己的“八卦”直接推演给那些想娶她的人看看,彻底的打消了李家公子的这个念头。

    “可是女孩子大些了应该出嫁了的,你这样一闹,万一旁人不敢娶你了怎么办?”

    听到这些,大伯母无限的担忧。

    对,这么做确实可以挡一挡李家公子。

    但是余秋雨也很难嫁出去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