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三百五十六章 嫌疑

    <content></p>

    听完柯摩斯的话,那个偏胖的狱警又点了下暂停键,使视频继续播放下去,而当显示的时间是18:22时,监控的角度又被调回来了。 </p>

    随后,在时间为18:30时,那个偏瘦的狱警去收回餐具,并且,他似乎低下头朝里面看了一眼,这跟他先前的供述相吻合,很明显,当时他以为死者章成是吃了晚餐睡觉了。</p>

    但是,从发案现场与尸检情况,及刚刚监控探头被人为转动来看,当时死者应该已经被歹徒拿光气迷昏过去了。</p>

    然后,视频正常播放,一直到20:10时,那偏瘦的狱警由于巡逻的关系,又出现一回。到了最后,是案发时间段的图像了,一切都符合他们先前说的情形。</p>

    看了监控,柯摩斯埋头思索起来,半晌后,才问起那瘦瘦的狱警说:“那时你去回收餐具时,应该朝里边看过吧,没发现有绳索之类的东西吗”</p>

    “这个还真没有,实际,那窗口的位置很高,从送饭口是无法看见窗口位置的情况的。并且,那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里面又没开灯,因此,我只看见疑犯章成似乎躺到床了,还覆了被子,以为他睡着了。”偏瘦的狱警说道。</p>

    “这样啊。”柯摩斯点点头:“说起来,根据尸检情况。死者死亡的时间应该在晚八点至十点下,当时,你肯定拘留所仅剩你们二人了吗?”</p>

    “这个...我也无法肯定,终归,大家都是同事,又不是疑犯,我不可能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并且,还有一些人,他们的踪迹我也不好说。我好像记得,卢所长是晚七点离开的,因为他走的时候,将汽车钥匙忘在了值班室,因此,当时他还给我打电话,叫我给他带过去,我是看着他开车走的。”偏瘦的狱警回忆道。</p>

    紧接着,他指了指那个偏胖的狱警,又解释说:“但是,那时杨胖子是守在值班室的,因此,值班室并不是一个人都没有。”</p>

    “原来是这样。”柯摩斯扭头看了看站在旁边的卢所长,问道:“即是说,卢所长也是听说出了事,才去而复返的?”</p>

    “没错,那时我都打算睡下了,忽然接到了电话,说是所里出了大事,马赶回来了。”卢所长说道。</p>

    “是我给所长打的电话,我报了110 后,感到有必要给所长说说这事,打电话给他了。”偏瘦的狱警补充道。</p>

    “那其余在办公室等待的领导呢?也是卢所长叫来的?”柯摩斯追问道。</p>

    “对,是我打电话叫他们来的,所里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们几个领导,怎能不到场呢?”卢所长回答:“柯神探,你该不会怀疑凶手藏在我们之吧?”</p>

    “也不能百分百确定,但相对而言,在场的诸位,嫌疑较大。”柯摩斯也毫不掩饰。</p>

    “我明白,截止到目前,一切线索,都指向了我们的人,但我不信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干出这种事情。”卢所长好像并不认可柯摩斯的说法,正气凛然地说:“并且,尽管我们的正大门有人把守,但我们所还存在一个后门,年久荒废了。我总觉得那是个隐患,因此,这期间正在筹划着想修理它,但很可惜,还是晚了点,早晓得,我该早点把它修好。”</p>

    “卢所长不用太在意,现在还无法判断歹徒是从哪儿潜入拘留所的,因此,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柯摩斯安慰道:“但是,有必要检查一下那个荒废的后门。”</p>

    在卢所长的引领下,我们很快赶到拘留所的后门。尽管这儿有一个昏暗的路灯照明。但看看周围丛生的杂草以及那个斑斑驳驳的铁门,很明显,后门的确像卢所长说的那样,已经荒废了很长时间。</p>

    在我们扫视一遍周边的环境后,卢所长指着那道锈迹斑斑的门说道:“这个是后门了,因为几乎不用,因此,长期都是锁的,从我来这里工作至今,也有近十年了,一次都没开启过,如今,连钥匙都找不着。”</p>

    “嗯,并且看周围环境,这里也不会有监控的。”柯摩斯叹了口气,靠近被荒草包围的门,仔细检查情况。</p>

    正当我们都在等他的检查结果时,他招呼我们道:“你们来看这里。”之后,等我们靠近后,他指了指门锁说道:“从痕迹来说,门锁的确有被撬过的迹象。并且...”说完,他抓住里面的门把,使劲一拉,门“哗”一下被他拉开了。</p>

    “可以说,这道铁门基本是个摆设。”他用手扶住门说道:“只不过,门已经这么旧了,边的锈迹,稍微碰一下,会往下掉。然而,地却没有任何锈迹,这说明,这道门肯定不是今天才被人为破坏的,而是已经有段时间了。”</p>

    听了他说的话,我刚想靠近一点,以便看得清楚,但是,我才刚迈出一步,他冲我喊道:“停下,小原,不要再走了。”</p>

    “怎么回事?”我怪地问。</p>

    “你再向前,破坏现场了。”他边说边朝我走来,在我前方不远俯下身,开启手机的手电功能,照在地说道:“看见这鞋印了吗?按照我的推理,应该是歹徒经过这里时留下的。”</p>

    沿着他的手电散发的光亮,我清晰地看见,地面的确有个鞋印。只是,该鞋印的尺码不免有些太大。</p>

    按照我的观察,该鞋印的尺码最少都有48码,我的脚也不算小了,平时也穿42码的鞋,不过,跟这鞋印起来,还差了一大截。</p>

    “这脚也太大了,若真是凶手的,那凶手的身高要有多高啊?莫非凶手身高真有两米以?”我不禁诧异地问。</p>

    “若该鞋印真是凶手经过时遗留的,那他的身高像你说的,起码在两米以,但明显的是,该鞋印是凶手故意留下来干扰我们的。”柯摩斯认真检查了鞋印。甚至还用手丈量了一下鞋印的深度后说道。</p>

    “为什么这么说?”我有些好地问道。</p>

    “这是因为,该鞋印显然是用小脚来穿大鞋所留的。”柯摩斯说道:“一个人走路的步骤:通常先是脚后跟挨地,再用前脚掌发力,通过反作用力,来推动身子往前行走。所以,若是正常情况下遗留的鞋印,通常会是前脚掌与脚后跟的位置的痕迹较深,而脚板心的部位较浅。”</p>

    </content></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