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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十万个为什么

    “哎呀,你怎么这么笨呢...”柯摩斯一脸泥巴糊不墙的表情对着我唉声叹气,之后,指着数本掉落在他脚边的书籍说道:“你没发现这些书跟别的有什么区别吗?”</p>

    我走去,捡起他指的那些沾满了血渍的书籍,认认真真翻看了一遍说道:“除去沾染的血相对多一些,及里边的纸由于沾了血的缘故,有些皱褶外,没什么区别啊?你该不会是说这几本跟其他的书的名字、厚度及内容不一样吧。手机端 m.”</p>

    “你以为我像你这么无聊吗?真是笨得像头猪。”柯摩斯显得又气又好笑地说道:“小原,实际,你应该已经发现它们的反常了,只是在你的脑海里,在你的惯性思维,潜移默化地将它们常态化了,以为它们是这样的。所以,你会不由自主地放弃深入地思考,不会去想它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也忽视了隐匿在它们身后的线索。”</p>

    柯摩斯的话貌似很浅显易懂,但在细细品味后,却发现有着深刻的道理。是的,很多人不是这样的吗?因为总是自以为是,将看见的结果常态化,而不去追根究底,找寻真实的原因,因此,往往会忽视许多重要的事。</p>

    他看我并不吱声,便开始作出解释:“我从五个方面来阐述吧,其一、现在歹徒犯案的顺序我们已经清楚了。他先是袭击了褚羽督察之后,再故意放倒书柜,伪造成意外。这样,按照常理来说,在散落的书,最多会沾染歹徒行凶时,四处溅起的少许血渍。</p>

    其二、虽说人的后脑部位很关键,但那里却不像别的部位,在遭遇袭击后会流出大量的血。并且,尽管褚羽是短头发,但多少也会沾染与阻挡一些从伤口流出的鲜血,因此,是不可能让这数本书都沾满血的。</p>

    其三、这几本书的血渍,从颜色看,色泽如此浅,因此,必然是混合了别的液体,从面被稀释成这副样子。</p>

    其四、从这几本书的散布范围来看,这几本书掉落到地面的位置与褚羽督察倒到地的脑袋的位置,间还隔着一段距离,但这两者之间,却没有别的血渍,所以,不可能是褚羽后脑部位的伤口流出的血,又流到这几本书的。</p>

    其五、这几本书的书纸,尽管已经干燥,但从边角处多少有些变形的状态看,先前应该是受过潮。</p>

    综所述,我想结论已经出来了吧。小原,请教你一下,这世有什么东西,本来是固体,有一定硬度,可以用来砸伤人的后脑勺,然后又会化作液体,稀释血渍,又或者是准确地说,是稀释粘附在面的血渍,从而一块儿被书纸吸收,到最后,又能消失于无形,像空气一般?”柯摩斯阐述完后,看向我问道。</p>

    “是冰块吧。”答案已经很明显了,我尴尬地笑着答道。</p>

    事实,在柯摩斯说到第二点时,我推测出凶器是冰块了。没错,正是由于是冰块,因此才能变形才能隐身,也才能消弭于无形。也同样由于是冰块,到现在,已经蒸发了,因此柯摩斯才会说用不着找凶器。终归,已化作水蒸气消失于无形的前凶器“冰块”,纵使研搜科的人有三头六臂,也无法找到它。</p>

    “原来如此,那倒是用不着找了。但如此一来,重要的物证又少了一个。真是...”此刻,房琳有些懊恼地插话道,然而,紧跟着,她话锋一转地问道:“说起来,小斯你先前说要将嫌犯找出来,莫非你手里已经握着线索了?”</p>

    能看出来,她与我不一样,尽管她也十分关心歹徒的行凶手段与作案凶器,但很明显的,她更加关心这个凶犯到底是什么来头。</p>

    “是的,不过线索并不在我的手里,准确地说,是在褚羽督察的手机。你们发现他时,不是还发现了掉落在他的手旁的手机吗?”柯摩斯回应道:“接下来,你们可以从他的通话的记录里找出案发时间段,在昨天,与他通过电话的人,我想真正的凶手藏在里面了。然而,再通过不在现场证明,逐一排除这些人,这样一来,即使无法立即找到那个真正的凶手,最起码也能大幅度地缩减嫌疑人的范围。”</p>

    “嗯,有道理,原来如此啊。但我有个问题,你是如何知道我们是在褚督察的手旁边发现他手机的呢,为什么是在手的旁边,而不是在衣兜里,或是其他地方?另外,为什么你会知道凶手与他打过电话?还有,如果要通过不在现场证明来排除嫌疑,一开始要设置出相对精准的案发时间段,总不能设置为从晚七点到凌晨一点,如此大的时间跨度吧。若是这样的话,恐怕多数人都无法给出完整的不在现场证明。”房琳困惑地问道。</p>

    听见房琳这一堆提问,我不禁暗暗笑了笑,真是有默契啊。因为这些,其实也是我想问的,但是,既然她已经替我问了,也省了麻烦,只消等柯摩斯回答行了。</p>

    然而,柯摩斯抓狂了,只见他无可奈何地挠了挠后脑勺后,说道:“我的房大法医啊,你怎么也变成十万个为什么了,我以为小原会有这么多疑问,没想到你也是。哎,那好,我从开头为你解答吧。”</p>

    说完,他缄默了片刻,又开口说道:“第一,我为什么会知道手机会在他的手旁边,这是因为,根据我的推测,午夜时分那个古怪的报警电话,应该是他自己打的,否则,不能解释在那时会有人使用放在他身旁的手机打报警电话。”</p>

    柯摩斯又说道:“我估计,那时他应该是清醒了一下,很可惜,由于身体被书架压住,后脑勺又遭遇震荡的缘故,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只能很勉强地从衣兜里取出手机,用手机的紧急呼叫功能,拨打了报警的电话,然而又陷入到昏迷之。”</p>

    等到我与房琳理解地点点头后,他又接着说道:“而说到为什么凶手与他打过电话,原因也十分简单。像我先前说的,从案发现场的各种痕迹显示,本案应该是褚羽督察的熟人作的案。”</p>

    (本章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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