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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超级吃货吞食记

    忽然,“啪嗒”一声脆响,吸引了胡途全部的注意力,他转过头去,看到铁锹的木柄从他右手握着的地方断裂开来,他右手抓着一把烂木头,像是被虫蛀了的。手机端 m.</p>

    胡途把手的烂木头搓掉,低头看自己的手心。</p>

    他的两只手掌里有许多彩色的毫毛,手心还各有一根格外粗壮的彩色须子,像根须似的,签字笔笔芯稍粗一些,约0.5mm,伸出手掌心3cm长。左右手也有所差异,无论是根须还是毫毛,右手都左手要粗壮且密集些,吞食木头的速度也快一些。手心没有毛孔,那些毫毛也不知是从哪冒出来,摸起来十分柔软,手也不会感觉到痛,好像它们本来长在那里似的。</p>

    他又一次张大了嘴巴,忍不住骂道:“大哥,注意点底线啊!你要知道你是寄生在我的身体里的,你可不能这么坑我!”</p>

    这是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的事,早在彩色毫毛喝水的时候,他该想到这些的。可他却不能接受这个离的结果。</p>

    夕阳西斜,美了西天的云彩,而胡途却像是要哭了似的,细长的影子在垃圾堆扭曲着,凄凉着。那两条根须却得意地抖了两下,倏而间,又缩回了身体里,手掌的毫毛也随之隐没。</p>

    “咱们要立一个规矩。”胡途右手指着左手,“估计我是赶不走你了,但你要住我这里,必须得有一个规矩,否则咱们俩,早晚都得成为科学家的小白鼠。你也不想被解剖的吧?”</p>

    说话时,他往电子称瞥了两眼,注意力又被电子秤的数字吸引住了,“73.6公斤,原来涨了11公斤。”他表情非常怪异,“这不对啊!你那么大的一个莲台,吃了那么多土,喝了那么多水,只涨了11公斤,你都吃哪去了?”</p>

    他越想越觉得怪,然后他拿起一截断了的木棍,电子称的数值显示为“73.8”。他说道:“莲台,小莲,出来。你不是喜欢吃吗,把这截木棍吃下去。”他用两只手抵住木棍的两头,仔细地观察着。</p>

    过了两秒,手掌的根须探了出来。它先是在木头缠绕起来,绕成一张,然后那张的线条浸到木头里,像一条蛇吞食猎物一般,以可见的速度把木头吞噬进去。</p>

    胡途一边注意电子称的数字,一边碎碎念着,“你要记得,我不说,你不能随便乱动。想要什么,你吱一声,我不会亏待你的。”</p>

    两根根须像一个稚嫩的小虫子,小口小口的吞食着木头。在一分钟内,一根根须大约能吞食三厘米木棍,两边加起来是六厘米,所以这一根半米多的木棍,不到十分钟能被吞食干净。整个被吞食之后,连渣都不剩一点。</p>

    胡途注意的电子称数值,也从最高的“73.8”,逐渐降低到“73.6”。“了怪了,真是了怪了。”他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瞅着,也没发现任何的残渣,他问道,“你到底是个什么万一,被你吃了的东西这么消失了?难道你不用遵循能量守恒定律?坏了坏了,要是这么算得话,你岂不是要把整个地球都吞进去。”</p>

    “我不信!”胡途看着自己的双手,摇了摇头,“你要是真这么邪门,老子拼着两败俱伤,也要把你送给科学家们去研究。”在做决定之前,他还要彻彻底底的做一个实验。</p>

    他把称搬回了屋里,然后倒了一公升的凉白开在塑料瓶,站到了称,电子称显示着“74.6”。他大口大口地喝起来,电子称的数字也随之减少,他几乎一口气喝光了所有的水,五分钟之后,电子称的数字恢复到了“73.6”。</p>

    胡途被惊住了,他拍打几下自己的脸,自言自语道:“没错啊,是清醒的啊!可是怎么会有这么离的结果?”他瞪大了眼睛,“真是倒了血霉了,可是,遇到这种怪事,我要不要报警呢?”</p>

    随即,他又使劲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不能报警,报警应该是逼不得已,鱼死破的做法,现在还没到那个程度。说不定还有我不了解的地方,说不定事情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糕。”他接近于崩溃,此刻阻止他的,是他最后一点理智,“要不去睡一觉,说不定我在做梦呢!”</p>

    “胡途,你神神叨叨的,干嘛呢?”忽然,胡途的身后传来一声质问,那是一个年女声,“都到晚了你也不做饭,拿着个称垃圾的称称体重,你是打算把自己卖了吗?”</p>

    胡途被这突如其来的数落惊出了三魂六魄,冷汗哗啦一下,湿透了整个后背,倒是以毒攻毒,暂时解了他心的烦恼。他哭笑不得地说道:“老妈,你怎么一惊一乍的,吓死我了。”</p>

    那是胡途的母亲,身穿着红色的工作装,左边胸口挂着名牌,面写着她的名字“徐素婉”。她并非胡途的亲生母亲,她生不了孩子,才收养了胡途,但她一直把胡途当成亲生儿子一样抚养,两个人的关系很好,介于朋友和亲人之间。</p>

    徐素婉性格开朗,喜欢笑,长得也很漂亮,是运气不好,因为一直以来沉重的生活打击,她的脸早早地被折磨出了皱纹。但那些皱纹并没有影响她的气质,她很讲究保养身体,一点都不像农村妇女那样粗糙。</p>

    徐素婉在本地一家图书馆工作了十多年了,一直以化人自居,这也是最值得她骄傲的一件事。而她最不喜欢的一点是,她唯一的儿子——胡途,没能继承她化人的衣钵,连大学都没考。</p>

    她总是要求胡途认真读书,即使不为了读大学,肚子里也得有点墨水,否则这辈子只能“面朝黄土背朝天”,过一天重复一天的苦日子。</p>

    然而,她到底不是化人。她喜欢在包里随时装着一本书,但从来不翻开来读;她在家里弄了个书架,面摆满了书,可又任由它们在书架积灰;甚至她说话的样子,也并不素雅,尤其在数落胡途的时候。所以,她在要求胡途好好读书的时候,也只是做做样子,并不会真的去检查,胡途也早有了对策。</p>

    她见胡途竟然想反驳,当即祭出了杀手锏,说道:“我今天布置给你的功课你做了吗?”她似乎早知道胡途没有完成功课似的,继续说,“你饭也不做,功课也不完成,你在家是等着当大爷的是吗?”</p>

    “我功课都做了,你去看看,复习的书现在还摆桌子呢!”胡途心虚的说,“你别动手啊,我这去做饭。话说我这厨艺都快赶大厨了,老妈,反正我也考不大学,要不我去做厨师算了,一年也能挣不少钱。”</p>

    “你得了吧。”徐素婉当即泼冷水道,“你那厨艺,糊弄糊弄我这个乡下人还行,到了城里,连油盐酱醋的好坏你都分不清。还是听我的,好好读书,以后才有权力做选择。”她说了一句真理,人只有足够努力,才能获得选择的权力。</p>

    胡途走出了房门,院子里的大棚里停了一辆小巧的瑞QQ,那是徐素婉的座驾。穷困的时候,她开着电动三轮车下班,后来债务还清了,生活也好些了,才买了它代步。她常说:“女人对自己,要落落大方,要舍得,否则心里委屈了,别人也没时间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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