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你怎么揍人啊!”叶月适时的跑过来,有些生气的说道:“你这样的德行怎么当村长?会把村民带坏的!”</p>
“这种人是贱骨头,揍一顿学乖了!”刘顺笑道:“我不是把村长大印都给他了,已经不是村长了!”</p>
“哼,现在是民主选举,你是村里人选出来的村长,算是镇长都不能够轻易撤销你这个村长,除非你真犯了原则性的错误!”叶月说道:“打黄元兴的事情,你自己还是想想怎么给薛镇长解释吧!”</p>
说完后,她转身走。 </p>
“哎,小月月,你等等我啊,我知道你是在关心我,要不你帮我想个办法吧!”刘顺知道她生气了,迅速的追了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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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有什么办法?”叶月不高兴的说道:“现在你打人是不争的事实,我帮不了你!”</p>
“哼,挨批评挨批评,反正我揍人揍爽了,不亏!”刘顺想了想,很潇洒的向家里走去。</p>
直把旁边的叶月气得银牙咬得咯咯直响,觉得自己是遇到了一个野蛮人,粗鲁、无理。</p>
不过再想到对方揍黄元兴时候的模样,又觉得那姿势真的挺帅的。</p>
因为,她也很讨厌黄元兴这个人啊。</p>
刘顺说得对,对方是在拿着鸡毛当令箭,自己是一个助理,竟然还想让她去当助理的助理,真是可恶。</p>
想到这里,她忽然觉得刘顺不是那么可恶了。</p>
而且,这都一个月没有见到他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挂念的。</p>
“刘顺,你等等我!”想到这里,她又向着刘顺追了出去,不过刘顺早走远了,只剩下她在后面不停的跺脚。</p>
吱吱吱!</p>
刘顺还没有走到家门口,突然一只小家伙跑了出来,以箭一般的速度,窜到了他的肩。</p>
小家伙自然是小圣。</p>
这一段时间刘顺不在家,他可是受尽了委屈。</p>
虽然说村里的精品蔬菜也能吃,但是它吃惯了刘顺灵芝空间里面的好东西,早变得挑剔了,所以这村里面的精品蔬菜,它真的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p>
偏偏肚子又饿,只能够忍受着吃了。</p>
现在刘顺回来了,它知道自己又会有更好的蔬菜吃,所以飞速跑了出来。</p>
“还是小圣对我好!”看小圣这么亲热,刘顺摸了摸它的头。</p>
它高兴得又跳到了刘顺的面前,对着他一阵呲牙咧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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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是想吃好东西了吧,一会儿回去给你!”刘顺自然知道这聪明的小家伙想要的是什么。</p>
听到刘顺的话,它很灵性的快速向着帐篷里面跑去。</p>
刘顺来到帐篷里面,迅速的进入灵芝空间,摘了一根大黄瓜和一个大西红柿,扔给了小圣,这才进入到了客厅。</p>
他刚进客厅,张碧兰迎了出来,她的脸本有着担忧之色,在看到刘顺的瞬间,全都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喜悦,“小顺,你回来啦?饿不饿,渴不渴?快,快进来看看,妈看看你瘦了没有……”</p>
张碧兰说了很大一堆话,但是刘顺觉得一点都不厌烦。</p>
因为在他训练的这一个月时间,思念得最多的,是妈妈。</p>
现在看到妈妈,他的心里,也充满了喜悦,甚至于有着泪痕在眼打转。</p>
儿行千里,母担忧。</p>
这一次,离开了一个月,张碧兰得多担心他?</p>
等回到客厅,刘顺扶着张碧兰坐下的时候,她的眼睛同样湿润了。</p>
这时候叶月刚好来到门外,看到这母子两人都有点热泪盈眶,她选择了默默的走开没有打扰。</p>
等给妈妈报了平安后,刘顺这才问道:“妈,我这离开了一个多月,家里的房子应该早建好了吧?怎么你们还不搬过去住?”</p>
张碧兰早收住了眼泪,笑道:“妈这不是想等你回来了再一起搬过去嘛,儿子修的新房子,那必须儿子第一个先住!”</p>
刘顺听到这话,心里又是一阵感动,为了让自己第一个住,老妈在这里多住了这么久老房子。</p>
他站起身来,说道:“妈,走,我们搬家,所有的东西都不要了,除了衣服,全买新的。”</p>
张碧兰听到刘顺的话,笑而不语。</p>
随后她陪着刘顺把所有的衣服都搬到了新家,刘顺一看新家,惊呆了。</p>
“我滴个奶奶,建得这么气派,我都要认不出来了!”刘顺过来之后,发现这房子真的是修得大气。</p>
远远看去,简直像是古代皇帝坐的宝座,通体是金黄色的,他甚至不知道怎么达到这样的效果的。</p>
等走到家门前,他发现,这地面之,竟然铺了瓷砖,等走到家里后,再次惊呆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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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面有空调、冰箱、洗衣机、还有超大屏的液晶彩电,当然,还有全现代化的厨房,以及数套真皮沙发。</p>
“这些东西是谁买的?”刘顺惊呆了。</p>
按说如果没有自己的同意,其他人不可能买这些东西才对,张碧兰又从不管家里的事,这东西,更不可能是老妈买的。</p>
“小顺,里面这些家具,都是王长发买的,他说这是她给女儿的嫁妆,妈也喜欢玉儿的姑娘,以前你不是也吵着要娶玉儿当老婆吗?所以妈也没有反对!”张碧兰回道。</p>
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而是张碧兰在家里不管事,王长发来了一招先斩后奏,把这些家具买了才给她说的。</p>
她看家具都买了,也只有等刘顺回来再决断要不要这嫁妆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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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自己喜欢王玉儿,这也是她说的大实话,相于孙思诗,她觉得王玉儿当自己的媳妇更好。</p>
对孙思诗,她一点儿也不了解。</p>
她看得出来对方很优秀,担心自己的儿子配不对方,儿子是有钱了,但是学问不高,怕将来娶了她,会受委屈。</p>
但是娶王玉儿不一样,农村的女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旦嫁过来了,那会踏踏实实的过日子。</p>
“嫁妆,王长发?”刘顺发懵,这是硬要把女儿踹给自己啊。</p>
这些家电算下来,怕是得有十万块钱了吧,对方怕是把整个家底都掏完了,为了女儿,真是够拼的。</p>
“对,小顺啊,王长发前不久专门找我说这事情,他说啊,你一心为了事业,现在不能够考虑和玉儿的婚事,他也理解。但是呢,现在大城市里面都流行试婚,也是所谓的先同居再结婚,他说啊,干脆让玉儿来和你住一起,等到到了结婚的年龄,你们再扯证办酒碗对了!”张碧兰解释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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