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四十章 友谊之光

    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导演了处女作《落水狗》,这也是这位天才导演纵横好莱坞的开始。

    然而当影片在摇滚乐中结束时,有细心的观众感觉到,其结尾竟然似曾相识,联想到影片片头那东方人熟悉的慢镜段落,清晰的概念跃然而出——香江电影。

    确实,《落水狗》的结尾与香江著名导演林翎东的作品《龙虎风云》的结尾十分相似,而《龙虎风云》公映的时间是1987年2月。

    《龙虎风云》的结尾,受伤垂死的高秋躺在阿虎的怀中,内疚地对他说:“我是警察”。阿虎不相信,睁大了眼睛,不相信中带着不解——难道就是这个他引以为朋友的人破坏了他们的整个抢劫计划?他拿起了枪,但警察还是闯了进来。

    而这个结尾与《落水狗》如出一辙。

    同样,《龙虎风云》和《落水狗》的故事内容也过于相似,都是讲述一伙专业强盗的抢劫计划因为卧底警察的泄密而遭到灭顶之灾,更酷似的是两片在叙事中都设计了卧底警察和强盗中的某一位产生了真挚的友谊,警察为情义所困,最后在内疚中死去。

    1994年,昆汀·塔伦蒂诺因为《低俗小说》在戛纳电影节获得大奖,名声大振,他过往制作的影片也受到青睐,影迷们在仔细研读了昆汀的作品以后,揭露了他的抄袭行为,闹成剽窃风波,引起了轩然大波。

    此事的结局是昆汀·塔伦蒂诺借东方之行,前往香江,拜访了林翎东,向他致敬。

    而此时的林翎东因为自己的新作《侠盗高飞》而受到美国制片人的注意,正在秣兵买马,准备前往好来坞发展,所以对昆汀的到来,表示出了欢迎。

    虽然双方的初衷都并不纯粹,但两人都是思维别具一格的天才,个人风格也都极为强烈,一番交流之下顿时产生了惺惺相惜之情,遂握手言欢。

    不过也由此可见,十年代的香江电影其实并不弱势,反而影响力十分巨大,而香江的电影人们,同样并不比好莱坞差,前有李晓龙令“功夫”一词写入了英文词典,后又有程龙让那些傲慢的白人们重新认识了华人和中华文化!

    处在这个最好的时代,秦煊有十足的信心将华语电影带到一个比前世更高的高度!只要稳固了香江这个基本盘,等到未来内地发展起来,背靠着13亿人的庞大市场,谁说就不能达到与好莱坞分庭抗礼的程度?国强则文化强!

    好莱坞碾压全世界?呵呵,少年很有兴趣与之碰一碰!

    …………

    随后周闰发讲述了缘由,林翎东去年转入佳艺电视台做制片,可惜后来佳艺倒闭,于是他便去了加拿大约克大学学习电影制片,而这次是正好家里有急事回港处理,想约周闰发这几个老同学叙旧,却不料反被他们给拉了过来。

    说话间菜已上齐,众人分席落座。

    之前秦煊为自己的这些亲朋做了介绍,大家也算是熟识了。除了沈婶和小敏两人面对一桌明星有些拘谨与胆怯之外,韩湘菱倒是落落大方,毫不怯场,反倒与陈钰莲聊到了一起,一个生性清冷,一个骄傲强势,这样的两个女人居然能说说笑笑聊在一块儿,并且关系迅速升温,看得秦煊也是有些惊奇。

    不过这两个他最在乎的姐姐能够和谐相处,少年还是十分欣慰的。

    嗯,不止是和谐相处,两个人分明有晋升为好闺蜜的趋势呀!

    当然,这一顿饭秦煊也不会忘记邀请对他有恩的俞铮,但是看到这位姐姐{?}吃了几口菜就迫不及待地凑到了陈钰莲的身边,心中难免有些怪异和腻歪。悄悄看了眼对“危机”兀自浑然未觉的周闰发,暗自嘀咕自己是不是不经意间给给自家大哥创造了一位“竞争对手”?

    好,以上都是少年的胡思乱想。人家是很正经地在聊韩湘菱的节目好不好。

    而李潇这位酷哥,竟然意外地与任达桦聊得很是投契。今天为了庆祝,周闰发带了好几瓶红酒过来,李潇平时滴酒不沾,但此时居然与任达桦连干了几杯,可见他们确实是惺惺相惜。

    菜过五味。

    韩湘菱举起酒杯,看着秦煊动情地说道:“煊仔,这一次谢谢你!虽然已经说过很多次,但我还是要再说一遍,以后你就是我韩湘菱的亲弟弟!来,姐干了!”说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秦煊笑了笑,也将杯中的饮料一口喝完。

    她还待再倒第二杯,秦煊却将之拦了下来,摇摇头说道:“姐,少喝一点,既然你都说了我是你的亲弟弟,那我们姐弟之间就不必这么客气了。”

    韩湘菱眼眶有些泛红,实际上,无论是之前她独自去九龙城寨赴约,还是之后背负七十万的巨额欠债,她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姑娘怎么可能不害怕?

    可以说,是秦煊在她最最绝望的时候拯救了她!

    在走出九龙城寨的那一刻起,这个少年就已经成为了她韩湘菱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秦煊心中也很是感慨,想起自己当初在前途未卜的情况下因缘际会地租了韩湘菱的房子,在随后的相处中,她对自己处处关心,生病时又悉心照料自己,而之后一系列发生的事情则将二人的命运牢牢地纠缠在了一起。

    策划《湘菱讲故事》、发表《仙剑奇侠传》、怒闯九龙城寨、对决梭哈赌局……

    可以说,不知不觉中他们都已经将对方视为了自己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

    所以,当《仙剑》被屡次退稿时韩湘菱会当机立断地找到俞铮约见胡纤,而在她遇到困难时,秦煊也会义无反顾地选择卖掉《仙剑》的文字版权替她还债,哪怕这样会打乱他的发展计划,哪怕这些钱他原本另有用处。

    可那又如何?帮助自己的亲人难道还需要犹豫吗?

    在座的其他人,无论是俞铮、李潇、沈婶这样的亲历者,还是周闰发、陈钰莲、吴梦达这些后来从别人那里听说这些事的人,都不由笑意盈盈地看着他们姐弟二人,有感慨,有祝福,也有些羡慕。

    特别是周闰发,看着这个当初自己阴差阳错带回家里的小兄弟,心中满是欣慰,自己果然没有看错人!

    当下举起酒杯,朗声笑道:“煊仔,你的《仙剑》轰动香江发哥非常替你高兴,但我更高兴的是你有责任、有担当,能竭尽所能地帮助韩小姐,义之所至,当仁不让!好!”

    陈钰莲也满含善意地看着他,这个少年,有能力、有担当,年纪虽小,却是个真男人!

    秦煊笑了笑,真诚地说道:“得人恩果千年记,人生在世,哪能只顾自扫门前雪?再说其实我也没做什么,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

    他的语气很平静,但其他人闻言却都露出了钦佩的神情。

    任达桦翘起大拇指:“煊仔,你是个爷们!”

    林翎东看着这个一脸淡然的清秀少年,心中既惊且叹,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样的人,想来没有人会不愿意与之交朋友?虽然只是初次见面,但他脑海里却蓦地涌起一个想法:这个少年,未来不能成功的话简直是没有天理!

    这时吴梦达也情不自禁地叹了一句:“温润如玉,说的大概就是煊仔这样的人。”旋即本性复发,又开始逗起了小敏这丫头,“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可惜现在有酒无歌,气氛未免有些不足,听说小敏你是钢琴十级呀?不如弹奏一曲给大家助助兴!”

    陈钰莲闻言抿嘴笑道:“阿达,这么文绉绉的话可不像你说的哦。”

    吴梦达撇了撇嘴,故作不屑:“我本来就是文艺青年好不好,只不过平常被潇洒不拘小节的一面给掩盖了而已。”

    陈钰莲顿时被他的不要脸给噎的翻了个白眼。

    众人都笑了起来。

    不过言者无心听者有意,秦煊却是心中一动,恰巧这时小敏有些害羞,呐呐道:“我、我不行的!”一指秦煊,“还是让秦煊哥哥来,他现在钢琴弹得可好了,还会自己作曲,好厉害的……”说到这里语气兴奋了起来。

    不知道这点的人顿时十分惊奇,没想到一个孑然一身游过来的内地孩子,居然在短短时间里连钢琴都学会了,还能自己作曲,不管质量如何,其努力和天赋已然超人一等了,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少年啊!

    众人顿时起哄,怂恿秦煊弹奏一曲。

    正好有这个想法的少年也没有推辞,于是起身走到不远处摆放着的钢琴前坐下,修长的手指放到键盘上,转头看向那一张张带着笑意和期盼的面孔,恍惚中蓦然产生了一种熟悉与陌生相互交织的感觉,仿佛时光交错,他想到了自己前世的碌碌无为,又想到了重生后的点点滴滴,复杂的情绪随即化作了一段优美的旋律从指间流转出来。

    众人纷纷露出了认真的神情。

    片刻后,一阵清亮的歌声响起:

    “人生于世上有几个知己,

    多少友谊能长存。

    今日别离共你双双两握手,

    友谊常在你我心里。

    今天且有暂别,

    他朝也定能聚首。

    纵使不能会面,

    始终也是朋友。

    说有万里山,

    隔阻两地遥,

    不需见面,

    心中也知晓,

    友谊改不了……”

    听到歌词,在座的好几人都愣了一愣,现在的流行音乐大多是歌颂爱情,描写友情的凤毛麟角,经典如邓丽珺,也被内地称之为“靡靡之音”。因此,蓦然听到这么一首唱友谊的歌,顿时令所有人都感到一阵惊艳。

    是啊,人生在世能有几个知己?有人说得一个知己就足矣,是伯牙子期那样的知音相投,在那空灵的高山流水之中做一对知音,在人生的困境中彼此扶持,于黑暗中一起走向光明。

    这一刻,大家心中都涌起一阵悸动,不老如青山,不断似流水,心相系,情常在,就像歌词中唱的“此缘就算不在,此情也永长久”,纵使相隔千山万水,再见也终是兄弟!

    活得一世,金钱、权柄并不珍贵,只是岁月中这份属于性情中人的友谊才应最为珍惜。兄弟豪情,人生豪迈,有生之年能结交到几个这样的知己好友,一起欢唱,一起伤感,为别离,为相聚,为美好的往昔,不是很美好、很幸福吗?

    这一刻,看着前方专注地弹奏着钢琴的少年,听着他指间跳跃的音符,所有人都痴了……

    半晌,秦煊终于演奏完毕。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周闰发迫不及待地急声追问。

    其他人也满含期待地望着他。

    秦煊微微一笑,环顾了一眼,缓缓说道:

    “这首歌的名字

    叫做

    《友谊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