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为时四个月,如果有意向,四个月的时间,不管你住在那个犄角旮旯里,都足够赶到幽州了。
现在只过了十几天,幽州就已经涌入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全都是来当兵的。
沈十三开始忙了起来。
为了避免哄乱,幽州的东南西北城各设了四个征点,登记在册后,年后第一批新兵会先集结开始训练。
这几天忙就忙在他需要在四个征点来回走动观察,收拢一些资质好的新兵蛋子亲自训练,着重提拔,作为先锋队。
也就是俗称的敢死队。
这支队伍虽然危险系数最高,但也最容易立功。
富贵险中求。
来当兵,哪个不希望在保家卫国的基础上能够建功立业?
有诱惑就有动力!
所以沈十三虽然挂着死亡招牌,还没上战场就已经想赶死的人就堆得人山人海。
东南西北四个征点,沈十三每天去一个,想做敢死队的人,第二天自己主动去他在的征点。
为什么要东南西北四个地点溜达呢?
因为有些人,他是个好苗子,但他不想干先锋,沈十三四处溜达,就是想看看能不能从里面揪出一两个他看上眼的来。
要是不幸被他看上了——先锋小队欢迎你,不接受拒绝。
第一个月末的最后一天,沈十三坐镇在东面。
从日出到日暮,在东面排队的人都没有他能看上眼的,一天都没逮到一两个,支援来报名的也都是些辣鸡,他没耐心了,干脆撂了挑子,准备回家。
他正准备走的时候,前来一个报名的,身量虽然细长,但看稳当的下盘,是个武功不低的,他跟征点的官员一指,说,“他。”
说罢就转身回家了。
那官员立即懂起,问那人,“名字?”
“潘胜”
“年龄?”
“二十一”
“籍贯?”
“郑城”
问完,那官员点点头,在他的名字后面画了一个勾,并将‘潘胜’两个字另誊了一本册子,表示此人已经被纳进了敢死队的编制,然后用毛笔在特制木牌上写了他的名字,递给他,通知他正月十五在此地集合。
这人看起来很寡言,别人问什么,他答什么,吝惜每一个字。
她的身量实在是太细瘦,登记的官员疑惑的多看了他两眼,不明白沈十三到底看上他哪儿了。
又瘦又黄,看起来跟难民一样,还满脸麻子,不过倒是生得浓眉大眼,要是没有这一脸麻子,再胖上一点儿,应该是个俊俏的小哥儿了。
后面还有许多人等着,官员的目光没在他身上多留,转而继续工作。
他拿着牌子,一言不发调头,看样子应该是准备回暂时落脚的地方。
走了不到两条街,迎面碰到了一个人,他目不斜视的走过,那人却喊住了他,“多日不见,姑娘的肩伤可好些了?”
匕首从袖中滑出,握在手上,迅速起身而上,将喊他的清俊男子抵在墙上。
男子神色不变,像比在脖子上的东西是豆腐做的一样,“姑娘每次跟人见面,都喜欢用匕首抵别人的脖子吗?”
‘潘胜’似乎没想起他是谁,眼睛眯了眯,扫视了他的脸,在仔细的回想。
霍清口气中有几分做作的惋惜,“短短一月,姑娘就忘了在下么?”
宋闵知眼神一闪,想起来了。
她先才其实并没有听清楚霍清说了什么,只是听见‘姑娘’二字,身体先一步作出反应。
她现在着男装,脸用药汁抹成了黄色,还用黛笔点了麻子,做了个不大不小的易容,结果有人一眼看穿了她女子的身份,那这个人……肯定不能留了。
等看清了这人的脸,她就想起来了。
这是在平城那晚,她想刺杀沈战,绑走江柔,结果被对方的替身扰乱视线,中了圈套,受伤潜入的那所民宅里的男人。
霍清看到了她眼里的杀意,问,“姑娘想要杀了我吗?”
宋闵知没有回答他,而是将他松开,自己转身走了。
霍清在身身后道:“姑娘要是有难处,可以到通济街霍府找我,在下霍清。”
回应他的是一个冷冷的背影。
等人完全走不见了,霍清还盯着已经没有人影的街尾。
一个女刺客,女杀手之流,混进军队,是想要做什么?
他回望她和他迎面走过来时的那条街道,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今天沈十三,应该是在东面的征点……
脑中闪过她手中拿的牌子。
潘胜……么?
等回了自己的府邸,眼前莫名的闪过那一双生的好看却始终清冷的眼睛,霍清在桌前坐了一会儿,去了沈十三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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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说好的五更,结果我高估了自己,把牛皮吹破了,写了一天只勉强写了四更……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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