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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的青梅竹马(1)

    安楠在这个世界活到了八十三岁,那时候齐之恒也已经老了,成了个帅老头,但每次家族聚会的时候,都会拉着安楠的手得意地跟子孙们炫耀,说自己年轻时是怎么坚持不懈地追求,才把他们耀眼无比的叔祖奶奶成功娶回家的。

    子孙们都知道安楠年轻时堪称波澜壮阔的伟大事迹,因此也乐得听齐之恒的夸耀,虽然知道自家叔祖爷爷也很厉害,把事业做得很大,但他那点成就跟叔祖奶奶比起来就逊色很多了。

    叔祖奶奶可是国宝级的名医啊,这样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偏偏被叔祖爷爷得手了。

    于是齐之恒喜滋滋地从他们的大学时代说起,连当初他们只是为了破谣言而在一起的第一次都被他说得浪漫无比,听得小辈们心生向往。

    往往这时候安楠都会笑骂齐之恒“为老不尊”,连那点不光彩的事都能说出口。

    齐之恒则理直气壮地表示那是他们的初遇,怎么能不跟子孙们说说呢?与其让他们胡乱猜测,还不如自己说出来,免得后人给安楠写传记的时候胡编乱造

    歪理总被他说得合情合理,安楠便随他了,反正年轻的时候被他炫耀惯了。

    当别的男人晒豪车游艇,爱家一点的晒孩子时,齐之恒则不停地晒妻子,夸妻子,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宠妻狂魔,生活中除了工作,就是毫无原则地围着妻子转,大家都习惯他秀恩爱了。

    他把这恩爱秀了一辈子。

    安楠的神魂脱离肉、体回到虚无之境的时候,果不其然又有一股充盈的力量冲入体内,那是她救死扶伤、拯救万千之人的功德。

    她花了上百年把这股力量完全融入神魂,再把上个世界的记忆封在脑海深处,便利索地进入了下一个世界。

    安楠一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正拿着一件白衬衫,站在一个个子高高、光裸着上身的年轻男人面前。

    她花了半秒钟理解自己接下来要干什么,然后便不动声色地按照原主的模式,帮眼前的男人穿上衣服。

    等最后一个扣子扣好,年轻男人便用双手抚了抚衣服,确定上面没有一丝褶皱,这才一声不吭地迈步离开。

    他这是下楼去吃早餐。安楠看了一眼桌面上的时钟,正好七点二十八分,用两分钟下楼,七点半正好做到餐桌前,这是柯从斯每天雷打不动吃早餐的时间。

    这么刻板、固执的行为模式,很明显,柯从斯就是个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

    阿斯伯格综合征,是一种高功能自闭症,目前该病病因不明,发病率却不低,然而却没有有效的治疗方式,只能改善。

    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往往在人际交往上会出现不小的困难。

    他们有与人交往的强烈意愿,却缺乏相应的技巧,所采取的交往方式刻板、生硬、程式化,更无法理解表情、眼神、肢体动作等非语言表达的信息。

    所以患者往往不受欢迎,也不能灵活地应对场景变化,难以融入群体,建立并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尽管患者的语言发育正常,但是使用语言来进行沟通的能力差,在交谈过程中不会察言观色,无法与人进行有效沟通。

    他们只能理解简单、清晰的语句,难以领会幽默、隐喻、双关意义的语句。

    此外他们的行为模式刻板仪式化,兴趣爱好单一独特。

    行为模式刻板仪式化表现为固执地保持日常活动的程序,如吃饭必须用同一个饭碗,要是不能保证则会使他感到烦躁。

    柯从斯每天必须在七点半吃早餐正是行为模式刻板的表现。

    另外,他们并不擅长运动,肢体协调能力差。

    这种病还有一个通俗的称呼——天才病。

    因为得了这种病的人很有可能成为某些领域的顶尖人才,比如印象派画家梵高、科学家牛顿和爱因斯坦、音乐家贝多芬以及童话作家安徒生。

    在柯从斯身上,则表现为他在电脑方面的强大天赋,相比在现实世界里的孤僻自闭,他在网络世界里混得风生水起、如鱼得水,是个在黑暗世界中惹人追捧的黑客。

    柯从斯与原主今年都是二十岁,却并没有读大学,因为柯从斯不能正常与人交往,所以他基本上没过去学校,都是在家跟家庭教师学习。

    原主安楠并不是柯家的孩子,像是养女,或者说更像是从小服侍柯从斯的贴身女仆,她之所以能留在柯家,是因为柯从斯习惯她的伺候。

    原主出身不详,五岁时被人贩子拐走,就遇到了同样被拐的柯从斯。

    柯从斯是柯家的大少爷,他被拐走可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柯家动用了各种关系大力搜查,于是即使人贩子费尽了心思和力气带着拐来的小孩逃窜了好几个月,最终还是被柯家找到了,绳之以法。

    被拐来的几个小孩,除了原主,全都找回了亲生父母。

    当时警察也全力寻找过原主的父母,但不知道是因为那时候消息闭塞,还是因为原主本身就是被父母卖给人贩子的,总之,原主并没能找回父母,成了孤儿。

    当时柯从斯自闭的症状非常严重,父母、亲人全都不认,一接近就歇斯底里狂躁,只有同在人贩子手下生活了几个月的原主接近他时,他才会安静下来。

    柯家人见此,只好收养原主,让她安抚柯从斯,喂他吃饭、帮他穿衣,让他入睡。

    于是就这样,原主就成了柯从斯的私人贴身女仆,与他形影不离、亲密无间,从五岁到二十岁一直在一起,勉强算是青梅竹马。

    因为柯从斯的特殊情况,他是在家上学的,那身为他的贴身女仆,原主自然也就只能跟他一样在家学习。

    柯家不是苛待佣人的人家,所以柯从斯上什么课,原主就跟着上什么课,都是一视同仁的。

    只是柯从斯的智商高,学什么都很快,往往老师才讲了1,他自己就推出了2和3,甚至根本不用老师讲,他自己看书就能学会。

    而原主只是一般人,哪里跟得上柯从斯的学习进度?所以她一度感到非常挫败,幸好那些老师也同样,他们在柯从斯身上没得到的成就感,却在原主身上得到了。

    于是他们上课时,往往是老师给原主正常地讲课,而柯从斯自学,有不懂的才询问老师,但这种时候都是极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