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笑着说,“在外面吃惯了大鱼大肉,永远是家里的清粥小菜最合胃口。”
在把林夕拉起来后,眼见着她因为被叫索然无味的清粥小菜而忿忿扬拳示威,郁绍庭突然想起什么的岔开话题道,“对了,有个东西要送给你!”
说完郁绍庭起身后就去茶几底下摸东西,摸着摸着脸上就透出了一种不解的疑惑,一边在那继续摸着一边疑惑的道,“咦奇怪,怎么会不见了呢?”
林夕挑眉,在旁边看了一段时间后终于好心的问,“你在那摸大姑娘呢?”
郁绍庭哼道,“我旁边就有个大姑娘,我还用得着去其他地方摸了?”
林夕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你到底在找什么呢?”
郁绍庭眉心紧蹙,“我这里放了一个小盒子,你有看到么?”
“小盒子?”林夕疑惑的重复,然后就见她想了半天后顿时想起什么的道,“哦哦!是不是一只黑色的盒子?”
“是!你放在哪儿了?”
林夕耸耸肩,“那是你的啊?我还以为是谁随手丢在这不要了呢,那天收拾家的时候看到就顺手给扔了。怎么,那盒子很重要?”
“扔了?”郁绍庭顿时鬼叫一声,看林夕的眼神简直就像看到妖怪了似得!“你居然给我扔了!”
后半句下来,那就是十足的幽怨了。
“对啊,要是那东西很重要的话你也不会随手乱扔啊。在我们家就这样,重要东西都会好好放置保管起来,否则收拾东西的时候随时都可能会被扔掉。”
郁绍庭黑着一张脸,又不好对林夕发火,他可是刚刚把这小女人给安抚好呢!只是只要一想到那东西丢了,他那表情要多难看就有多看!
“怎么了?很贵?里面是什么?”
面对林夕的疑问,郁绍庭摇摇头,“贵不贵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很独一无二。是我专门找人设计制作的,花费了很多心思。不过……算了,扔了就扔了吧,又不是你的错。”
眼见他有些失魂落魄,却还在安抚她,林夕终于忍不住俯身去桌子的抽屉里把那个盒子拿出来,“喏,是这个吧?”
郁绍庭先是表情一愣,随后挑眉,“好啊!居然敢耍你老公我!”
林夕顿时一阵脸红,“什么老公!想当我老公美得你!”
郁绍庭唇角的笑容越发加深,“当你老公我当然美得慌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不过就算现在不是,以后也早晚得是。”
林夕撇撇嘴,怎么有人就能把不要脸表现的这么理所当然呢?
郁绍庭把盒子打开,从里面取出那只光芒璀璨的戒指,“这戒指的钻石是曾经我高价买入的一颗4克拉的极品钻,当时江弈城也看中了这块钻,你也知道,他在钻石这方面遇上好东西一定是势在必得的,这颗钻石也不例外。其实我主要对年代比较久远的古董玉器比较感兴趣,钻石类的倒是极少收藏,但是当看到这颗钻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怎么了,竟冥冥中有种我一定要得到它的感觉!”
“当时江弈城是绝不退让的,像他眼光这么刁钻苛刻的人都说这是一颗绝世好钻,所以在加价上他是半点也没有吝啬。不过后来他还是让给了我。”
林夕惊讶,“为什么?你私底下格外给他什么更大的好处利诱了吗?”
除了这点,兄弟情深什么的搁在这根本就不靠谱。好的东西大家谁都想要,也许别的东西江弈城不在乎,但是在钻石上的那种执着郁绍庭可是十分了解的!
“因为我只对他说了一句话,他就放弃跟我争了。而当时竞拍的时候我们两个价格已经是全场最高了,所以除了他以外我根本就再没有什么竞争对手。”
这倒是让林夕好奇了,只因为一句话就让江弈城那么执着的人放弃继续争下去的念头了?到底这个家伙说了什么?
难道说他放弃余非?开玩笑,人家还用得着他放弃?本来他就没得到过!
就听郁绍庭说,“我当时说,我要用这颗钻石来给我未来的妻子做结婚钻戒。”
林夕意外的睁大眼睛,怎么也想不到郁绍庭当时会说出这番话来。
郁绍庭边说着边拉过林夕的手,把戒指套在她指头上,“说来那种感觉真的很奇怪,我看到这个戒指的第一眼就觉得它是给我未来妻子设计的,那种感觉非常清楚明确,所以我就想都不想,一定要得到这枚钻石!”
看着林夕的纤纤手指戴上后,郁绍庭露出一抹疑似‘大功告成’的笑来,“好了,你现在已经戴上我的戒指了,那就是我的人了!想后悔已经晚了!”
林夕顿时手指僵硬的黑脸!刚刚她一直在专心的听他说这,谁注意到这细节来着!
“你戒指做这么小,就不怕你未来的未婚妻带不下?”
林夕真是怀疑,他郁少该不会是买得起这么昂贵的钻石,却缺那点儿铂金戒圈儿的钱吧?
郁绍庭无语的戳了下她额头!
“笨蛋!钻石是早就已经买好的了,戒指是我亲手设计的,专门为了你的尺寸贴身定制的!要不然你以为我要凭着戒指,像王子拎着水晶鞋那样去找灰姑娘?谁的脚尺码合适我就带她回去?这也太扯了吧,我敢打赌这灰姑娘的脚肯定长了个畸形儿,驴蹄子那种,要不然怎么可能整个国家从小到老都没有和她一个鞋码的?我郁少可找的是老婆,不是怪咖。”
对于这个男人的想法和见解,林夕简直是无奈了!
如果这个男人都不叫极品的话,林夕觉得她这辈子的估计就很难遇到极品了!
不过……是他亲手设计的?这钻……也是他从还没有遇到她的时候就准备送给未来妻子的吗?
林夕觉得,就算是颗石头都会被郁绍庭给打动了吧?这个男人,实在是没有让任何女人去拒绝的理由。
他把他给未来妻子的钻石为她做了一枚钻戒,这种情谊是真的不能用价格来衡量的。
郁绍庭拥过林夕,“林夕,你一定要对我有信心,这次,我是真心的。”
林夕下巴卡在郁绍庭的肩膀上,眉梢眼角露出些许笑意,“好吧,看在你这么真心的份儿上,我就给你一次机会,要是表现不好的话我可是毫不犹豫的踢人出局!”
郁绍庭捏捏她的鼻尖,“我可不会给你这个机会!”
末了,他语气认真道,“林夕,我想带你回家。跟我的家人正式介绍一下你。”
这话让她顿时紧张起来,“啊,这么快,我觉得……”
他笑,“我觉得,丑媳妇迟早是要见公婆的,这点就算是担心害怕也没用。”
林夕咬唇,出拳就捶了郁绍庭一拳头,说谁丑媳妇呢!她才不是丑媳妇呢!
突然,她脸色一变,“呀!小伟去哪了?怎么还没回来?该不会走丢了吧?还是说他找不到我就一直在原地等我?”
郁绍庭说,“小伟又不是小孩子了,他还能走丢了不成?放心,我已经事先和他说好了,不管我搞不搞得定都会给他打个电话,需要他帮忙的时候他再来。不过,从一开始我还真没想过搞不定会怎样。”
说着郁绍庭拿出手机的拨通了林伟的电话,“喂小伟你在哪?好,我这就下楼接你。”
然后他对林夕颔了颔首,“好了,我要下去接我的小舅子了,媳妇你赶紧把房间里我的东西都收拾一下,要让小伟上来看到这么乱,说不定会以为我们两个在楼上兵荒马乱,造势如此激烈的干了点什么呢!”
林夕额头顿时滑下三条黑线!
大概,也只有他脸皮子这么厚,思想这么黄的人能够想到这些吧!小伟那么单纯的孩子怎么可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
***
自从林夕默认了和郁绍庭的关系后,他便嚷着要搬进她房间来住,各种死皮赖脸外加节操粉碎。为了不带坏弟弟,林夕果断的拒绝了郁绍庭这一非分之想。她从来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更不想让人以为她跟了他郁绍庭以后,就开始随便起来不是人!
对于林夕这想法,虽然郁少痛心疾首的很难接受,但是痛定思痛以后,他觉得他这么爱林夕,他就应该尊重她的想法,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为了她那个纯洁的宝贝弟弟,他只好——
等林伟半夜睡着了以后,再偷摸的溜进她房间!
林夕是真心不想给这个大野狼开门,可是却又怕吵醒了林伟,每每到屈于这是野狼的淫威下!那感觉,就像白天一副清心寡欲的跟尼姑似得,大半夜却饥不择食的出来的偷汉子!
哪直这只大野狼胃口好的就像晚上没吃过东西一样,食髓知味,每天晚上把她从半夜榨干到天色渐白,也不知道这个家伙哪里来的这么大*,就像这辈子没吃过肉,要把所有的荤都补回来似得!
搞的她天天上班的时候都要顶着两个大黑轮子!只要一听同事打趣她昨晚是不是去做贼了,她就有种心事被人知晓的感觉,做贼心虚似得,生怕人家想到那方面去!
自从她答应了和郁绍庭在一起后,他甚至比过去更加的对她体贴入微,而丝毫不是那种人和心都已经得到了,心思也都不在这了。家务活照样该做做,每天仍旧是一下班回来就和她一起去买菜做饭,然后再出去推着小伟散步打球。
日子过的温馨而平静。虽然以前林夕和那些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也很平静,但是和郁绍庭的这种平静却是因为有爱,才有幸福的感觉。是一种一丝一毫都蕴满了幸福的平静。
有天她没课的时候,他说要带她去个地方,还以为他要带她出去玩儿呢,却想不到竟把她给带到了公司,还在碰到了几个公司的业务骨干后对人家说,“叫老板娘。”
搞的人家一个个脸上写满了震惊,却又不敢打量她太多眼,甚至私底下她听那个颇为能聊的助理兴奋的告诉她,郁少终于带老板娘回来了。这可是他第一次带女人来公司呢!
林夕这才知道,原来以前不管他结交了多少女朋友,最多是把她们带到自家的酒店,却从来不带她们去工作的地方,而她是他第一个带过来的女人。
虽然答应了和郁绍庭在一起,林夕也在心里告诉自己,她一定要摆正心态,学会坦然面对和接受别人的眼光,不管结果到底怎么样,都为自己的幸福努力一次。这是她第一次爱上一个人,就算以后因为任何原因不能在一起,也至少努力过不后悔。
但是毕竟郁绍庭的身份摆在这里,以前和他斗嘴的时候没觉得有任何压力。不过觉得只是个朋友罢了,但当成为他女朋友后,她却一下子就有了压力。
尽管郁绍庭不想给林夕任何压力,但是他还是觉得,他非常有必要把锦绣乾坤未来的老板娘介绍给他公司的员工们认识,也同样是在对她表明了他爱她,想要娶她的决心。甚至就连他接待来自美国的那个代表团时都是带上她一起的。
不适应?没关系,一回生两回熟么,慢慢适应就好了。这么漂亮的郁太太放在家里只有他一个人看到多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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