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很早就有这样的认识,但这个话题在国内;或者说整个旧世界,极具争议!
所以,一直不敢很明确全面地表达……
犯罪……
并不完全是负面的意义!
历史一次次鲜活证明:
每一次社会与思想的超越;
每一位英雄和勇士的传奇……
无不是始于“犯罪”、终于秩序!
——律法!
从来反映的都是当下的统治和经济……
是一种“强权”的“暴力”的承袭!
今天看来是“犯罪”!!!
在明天看来,
——是“天赋的权利”……
如果没有“犯罪”!
我们迄今,
仍然是随时可能被强暴;
——随时可能被屠戮的奴隶!
维护者维护的是“自身”;
并不一定是——真理!!!
反抗者反抗的是“不公”;
并不一定是——人类整体!!!
…………
…………
当然,
为了个人扭曲的私欲而虐杀同类的卑鄙!
是任何时代、任何国度,
都必须严惩的——顽疾……
侵晨 5 时许
注:
本诗修改中,看到本日“新华社”《参考消息》第十版头条文章——《数据驱动型经济可能摧毁民主》(作者:瑞士苏黎世联邦理工大学计算社会学教授德克-黑尔宾;来源:《日本时报》网站4月30日文;原题:《如何阻止“监控型资本主义”》)
文章认为:“大数据监控”时代,公民的如下权利,都受到了威胁,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保护!
……我们历经数百年残酷战争和血腥革命才收获的……价值观包括:
人权与尊严;
自由与自决权;
多元主义和对少数群体的保护;
分权原则;
制衡原则;
参与机会的权利;
透明原则;
公平原则;
正义原则;
法治原则;
匿名原则;
平等表决权;
不被误用和曝光的**权;
独处权。⿻>
可作为理解本诗的参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