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仲文低着头沉默,似乎是在平静自己的,良久,身周骇人的压迫渐渐散去,变得沉静宁和。
暧昧的气息突然远去,九九手脚得了自由,赶紧从他怀里钻出来,却被他双手抱得更紧,修长的指落在她圆滚滚的肚皮上,他笑着说:“没事了九九,不用起来,让我抱着你,我想跟宝宝说说话。”
“好吧。”九九咂舌,“你跟宝宝聊天吧。”
然后他就真的低下头去,一脸认真地对着九九的肚子说:“宝宝你还好吗?跟爸爸两天没见了,想爸爸了吗?”
九九噗呲一笑,“宝宝还这么小,哪里听得懂?”
“宝宝当然听得懂了,不然怎么需要胎教呢?看看你,这么粗心大意,肯定不会对宝宝进行胎教了,不行,我得抽空给你做胎教。”
九九苦着一张脸,想了下,诧异道:“你怎么知道?你偷看了我买的育儿教科书对吗?”
“什么叫偷看?我是光明正大的看,老婆怀孕了,难道老公不应该关心一下自己的老婆吗?你记性不好,我看了还能随时提醒你呢,一举两得。”
“那也是,不过我现在要跟你说正事,兰花儿,我觉得严寻今天看起来很奇怪,我感觉吧,他已经发现我不是林语娇了,但是我没承认我是萧九九。”
要是承认了,她可能连家都回不来了,所以就算她心中没底,也要先见了兰仲文在商量。
“嗯。”兰仲文淡淡应了一声,“你扮的这个林语娇确实破绽太多,本身你是个孕妇,比她胖了很多,也不宜多走动,要不,回家来养胎吧?你在外面我也不放心。”
尽管他现在经常加班,但只要九九在家里,他就会为了九九和孩子早点回去的。
“不啊,如果我现在跟你回去了,一定会引发很多猜想的,我觉得吧,现在不适合打草惊蛇,我既然扮演了,就算不像也要坚持下去,如果半途又不扮演了,然后林语娇又失踪了,反而会引起麻烦。”
九九抿着唇,以自己的论点来分析这件事情,“其实我想过了,如果十大富豪真的要对付你,就算我躲到国外去也没用的,姨父的身体不好,如果我去了美国,反而会增加他们的负担,到时候要是害得他也身陷囹圄就不好了。”
兰仲文没有说话,略作沉思后,才凝望着她的眼睛说:“你说的没错,据我们的人回报,现在燕兮已经派人出国了,估计是去找你的。”
到时候燕兮派去的人找不到九九,就自然知道九九还在香港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十大富豪人多势众,就算除却他本人和沈羽轻,也是以一敌八,一个人两只眼,八个人十六只眼,能办的事情比兰仲文多多了。九九能躲到国外去,他们就能找到国外去,如果九九在国外被抓住,那么他更是远水救不了近火,不如把她放在身边更安全,要是出了什么事,也及时能去救她。
“是吧,现在也就严寻知道我是萧九九,如果他不揭穿我,后面我扮得更像一点,也就没事了。”林语娇始终不是好操控的人,她对家人那么无情,就算抓了她的家人去威胁她,她也不一定会听命行事。
与其放一个那么危险的棋子在兰仲文身边,让她跟兰花儿朝夕相对,还不如让九九冒险一次。
他们现在是属于骑虎难下,在燕兮还没发现九九不在国外之前,十大富豪跟兰仲文还算没有撕破脸,所以敌不动我不动,九九必须继续扮演林语娇,提前撕破脸皮对兰仲文没有好处。
任何完美的计划都有可能出现破绽,这时候不应该说就此作罢,也不应该说早知道就不这样做了,而是该想方设法弥补一下,至少现在还不是危险的时候。
“九九,你知道的,我不喜你跟他走得太近。”他并不担心九九的安全,她身上带着卫星芯片,无论走到哪里,至少有4颗卫星在侦探她的下落。
且他已经派了几个人暗中保护她了,就算严寻立刻发现她的身份,并指出她就是萧九九,他派去的人也一定可以在第一时间把九九救离现场,至于后面的安全,另觅藏身的地方就是了。
目前最重要的,是他不想九九跟严寻走的太近,放任一个男人去追求自己的老婆,这是傻x才会做的事情吧。
原来他是在担心这个啊。
九九嘿嘿一笑,“这个你放心好了,我才不跟他纠缠不清呢,我今天已经告诉严寻了,我说我现在是沈羽轻的人。”
兰仲文一头黑线,“九九,你不是知道他喜欢的是男人吗?”
“知道啊,就是因为知道他喜欢的男人,我才那么说的,要是我呆在一个喜欢女人的男人身边你又不放心了,而且你也说了,沈羽轻是自己人,自己人也就是说他是我们这边的人啦,所以我索性就说沈羽轻是双性恋了,可男可女。”
“这个嘛……”兰仲文支着下颌想了下,如果是沈羽轻,他还确实放心了一些,沈羽轻跟他是一条绳索上的人,而且是个喜男色的纯gay,这点毋庸置疑,所以就算九九跟他在一块,也顶多是个gay蜜,擦不出火花的。
“其实我觉得吧,如果对外风传我是沈羽轻的女人更好,他是十大富豪的人,这样我可以以林语娇的身边跟他进出先生帮,而且现在他是暗中帮助你的,也就是先生帮的人还不知道他是内鬼,由他来保护我,再好不过了。”
九九不知道沈羽轻跟兰仲文的交情怎么样,也不知道他们是达成了什么协议?既然是围剿十大富豪,那么无非就是二分港岛,一人一半,所以兰仲文能不能赢还是关键,沈羽轻想二分港岛,那么兰仲文必须赢,所以基于这个前提下,沈羽轻一定会愿意帮兰仲文照顾九九。
他若愿意照顾九九,反而是最好的选择,表面上他是十大富豪的人,十大富豪要专心对付兰仲文,自然不会攻击他,这样他有时间可以保护九九了,兰仲文也不用分心照看,一举两得。
兰仲文沉默,九九说的话不可谓不对,他现在忙得连家都很少回去了,如果放九九在家里,在国外,都不是最安全的。沈羽轻怎么说也是富豪榜上前五名的年轻男人,没点手段说不过去,而且就算九九出了事,他也能第一时间挡一下危机。
沈羽轻这个人吧,看似与世无争,但那双常年处于权斗中心的眼眸令人一眼就知道他隐藏了不少实力,由他来当兰仲文的后援会,非常完美。
“兰花儿,你都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了,所以我决定了,我要以林语娇的身边混进俪群会,我要看看那几个觊觎你的女人到底想对你干嘛。”
“不好,很危险的。”
“宝贝你错了,如今你在风浪口上,身为你妻子的我,照样不可能置身事外,天下没有这么善良的敌人的,严寻已经洞悉先机了,我们现在唯有以不变制万变,硬着头皮走下去。”
“九九,我是担心你被人欺负,林语娇没什么家世背景,她就算跟着沈羽轻,进俪群会也只有被欺负的份。”
“欺负就欺负吧,总比躲躲藏藏的好,我想,就算她们知道了我是萧九九,也不会立刻拆穿我的,而是会先揣测我的动机,然后观察我到底要干什么。”
兰仲还是摇头,态度坚决,“九九,我不允许你去冒险,而且你不用担心我,我是不会输的。”
“我相信你,兰花儿,不管你说什么,我都相信你,所以我也请你相信我,我现在已经不是过去的萧九九了,我绝对有能力可以保护好自己的,你就相信我好不好?”九九觉得自己在兰仲文眼前,就是一个小女孩,他永远在担心她走路会摔倒的问题,却不肯让她尝试着自己去行走。
是。他这样是因为爱她,关心她,可过度的关心就变成了溺爱,这只会让她变成温室花朵,而无法真正的成长。
在法国的那几年,九九没有得到兰仲文任何照顾,可是她依然活得好好的,这证明人是不用绝对依靠另一个人的,看似柔柔弱弱的人,在危险来临之前,为了活下去,是一定会想出自救的办法的。
或许自己去尝试行走会栽跟头,可是她愿意,这比她被兰仲文保护更让她觉得自豪,因为她不想成为兰仲文的累赘,不想成为他的弱点,不想在未来的日子里,她一直需要他去分神来照顾保护她。
“九九,我不是不相信你,我是害怕失去你。”他的话永远那么令人动容,可是这样的关心在九九现在看来,就是一道沉重的枷锁。
“不,你就是不相信我,不然今天你不会质问我跟严寻的事情,关心则乱,因为太在乎,所以患得患失,兰花儿,你现在就是这样的状态,可是如果你一直这样,能专心对敌吗?”
兰仲文紧绷着下颌,一言不发地凝视九九,良久,他才叹了口气,“九九,你现在肚子里还有一个宝宝啊,我不可能不担心你的。”
“所以你更应该让我成长啊,你要知道,为了你和孩子,我一定会好好保护自己的,你要相信我。”很多时候,不是自己不想成长,而是别人不给自己成长的机会。
就像大部分父母一样,舍不得让孩子去闯荡,去吃苦,可这些关心是孩子真正要的么?这些关心只会让孩子变得更加懦弱,依赖,最后连最基本的生活技能都丧失了。
见兰仲文不说话,九九知道他心里还是不同意的,她垂下头,让自己的脸颊靠在他的胸膛上,轻声开口,“我们不要在争论了好不好?我不会成为你的累赘的,相信我。”
他轻轻闭上眼睛,喟叹一声,“九九,你想怎么做?”
“就让我去沈羽轻身边吧,我们都要相信,他喜欢的人是蔚北北,而不是我,我留在他身边,他可以保护好我。”
夜凉如水。
良久,他轻轻应了一声,“我知道了,我晚上帮你通知他。”
最终他还是妥协了,他爱她,所以比起保护她,他更应该尊重她,九九不是他的洋娃娃,如果他总操控九九的意志,总有一天她会反感他的。
而且她到沈羽轻身边去,也是有好处的,即安全,又可以杜绝一切桃花,另外,要见面也变得容易多了。
“我就知道你会答应我的。”九九喜笑颜开,在他紧绷的俊脸上啵了一口,“不要在生气了好不好?我保证一有事情就马上告诉你,绝对不隐瞒,好吗?”
“嗯。”他点了点头,扯出个淡淡的微笑,“也好吧,你在他身边,我就不用担心你的安全问题了,但是你注意了,不要跟严寻走太近了,你知道我讨厌什么的。”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跟别的男人走太近嘛,因为你会吃醋,是不是?”她歪着头佯装可爱,见兰仲文不理她,还故作撒娇地摇了摇他的手臂,“是不是啊宝贝?是不是吃醋了?”
兰仲文的脸绷了绷,绷不住笑了起来,“是啊是啊,所以不准伤我的心,不然我打你屁屁。”
“遵命,我是绝对不会的,而且这世上也遇不到像你这么优秀的男人啦,我干嘛犯傻去喜欢别人啊?咱们分开六年我都能挺过来,现在才分开那么一小会,我不至于这么饥渴不是?”
“嗯哼。”这话倒是有道理,兰仲文赞同,因着九九的解释,他心中的怒气已经消散了,昧着眼珠说:“那你想个办法跟林语娇的父母说吧,我晚上会跟羽轻交代的,让他明天来尖沙咀接你。”
“老公你对我真是太好了,可是老公,我晚上还没吃饭呢,你就打算让我饿着肚子在这里听你讲话吗?我们先去吃饭好不好?我想吃日本菜。”
“不可以。”兰仲文干脆拒绝,见九九拧着脸,柔了脸色说:“生肉细菌多,吃点健康的吧。”
“那吃西餐?”
“不好消化啊,你的胃也不好。”
“那就泰国菜吧?”
兰仲文想了下,“行,就泰国菜吧。”
他说着发动车子,动作娴熟优雅,经过一家24小时营业便利店,九九大喊,“老公停车,我要去买点东西。”
兰仲文依言停车,“你要去买什么呀?”
“买个冰淇淋吃吃,憋了好久没吃了,老公你要吃吗?”
“不准去。”兰仲文拉住她欲要开门的手,英眉濯濯,“你怀孕了,不要吃那些了。”
“偶尔一次没事的,书上也说了,孕妇是百无禁忌更好,除了那些会导致流产的食物不吃外,可以适当吃点别的,愉悦自己的心情,有益宝宝健康。”她头头是道,说得兰仲文无法反驳。
“书上真的那么说?”他挑眉,语气狐疑。
“我会骗你吗?”
“好吧,那你坐着,我去帮你买,不要老是走动,多休息知道吗?”
“知道了。”九九吐了吐舌头,把安全带重新戴好,兰仲文望了她一眼,也没问她喜欢吃什么,就直接下车走向便利店。
很快,英挺的身影就从便利店里钻了出来,寒流笼罩的冬夜,他呼出温热的白气,绯红如樱花的唇瓣轻轻抿着,疏离而妖娆。
他信步而来,长腿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度,九九呆呆地看着,有一瞬间的失神。
兰仲文坐进车里,将手里的小罐雪糕递给九九,“这是最小的雪糕了,芒果味的,你吃几口就好,别吃太多了,等下要吃晚饭了。”
“好,谢谢老公。”九九点头,他笑若星辰,于是九九也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他竟然还记得她的口味,不过她的口味也太好记了,只要是芒果味的东西,她都喜欢。
九九觉得男人再有钱,再帅,再有能力,真的不如体贴好,天冷了叮嘱你穿衣,来例假了给你煮红糖水,生病了帮你买药,太阳大了帮你遮阴,太多太多的小感动,汇聚起来就是一生的幸福。
两人吃了饭,散了步。
江边的休息椅上坐着一对对拥吻的情侣,兰仲文和九九牵手散步于其中,感觉空气都成了甜蜜了音符,在死气沉沉的大冷天里跳跃着烈火般热情的步子。
大冬天的,之所以坐在这里谈情说爱,很明显就是因为爱情啊,爱情可以使人忘却寒冷,忘却温饱。
话是这么说的,但九九肯定做不到忘却寒冷,也做不到忘却温饱,她和兰仲文是真正名义上的老夫老妻了,人家都说七年之痒,他们都在一起十三年了,早过了那个蠢蠢欲动的寂寞岁月。
十三年,熬过了孤寂,忍受了苦闷,度过了初爱时那种慌乱和惘然的甜蜜,越过了守住自己的寂寞岁月,灵魂变得相通,思念变得深沉,坚定的心,不挪的情。
对于爱,他们已没了那烈火般的热情,没了那丝线盘旋般的缠绵,不会为了一点点小事矛盾和争执,而每次的争执都带着理性和教育,男人不喜欢永远无理取闹的女人,女人不喜欢敏感没有安全感的男人,因为安全感一旦超过一个点,那个男人就会患得患失,害怕女人的背叛,不断限制女人的自由和空间,比如不准去ktv,不准出去玩,不准参加派对聚会,却不知道这样的限制就跟要女人坐牢一样,生活里必须只剩下这个男人的出现,渐渐的,目光变得狭小短浅。
可当女人活得世界里只剩这个男人的时候,爱情搁浅了,亲情变浓了,男人开始嫌弃女人像母亲一样唠叨,为了一点点钱斤斤计较,天天什么事都不干,就只会坐在他耳边唠叨。
其实这样的女人就是男人导致的,一开始是男人希望的,最后却是男人恐惧的。可这个男人重来没有想过,如果当初不是他的要求,女人怎么会活成这个样子呢?她被男人困得久了,渐渐变得失去目标,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这时候,她身边只剩下一个男人,那么她当然要紧紧抓住这个男人,不然她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年轻,没有社会能力,知识因为深居简出而掉光了,日渐衰老,没有变得越来越坚强,而是越来越懦弱。
兰仲文不希望九九会变成这样的女人,他总希望她可以一辈子活得纯真,希望她40岁的时候,都像现在的模样,对着他说:“老公,我要吃雪糕。”
不要染上一丝丝被岁月腐蚀的味道,不要变得唯利是图,不要变得精明睚眦,就让她永远画着美好纯净的画吧,做着纯真美丽的女孩,永远做他的女孩。
灵魂越来越动人,这句话是建立在一生一帆风顺的人身上的,假如一个从生下来就被父母嫌弃,早早当家辍学打工供弟妹上学,没什么知识和美貌,嫁了一个贫寒没什么知识的老公,一生都为了生活和温饱而奋斗,子女上学得去隔壁借钱,考试家长签名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或者因为写得太小学水平被老师污蔑是自己签的家长名,无论辛苦赚了多少钱,那些钱最终都要拿来交房租,如果这样一个女人,你对她说只要努力,你的灵魂会越来越动人,这句话有用吗?这句话对她来说根本就是打她的脸,或者说,她可能都听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因为知识有限。
现实便是这样残酷的样子,而生来要富贵的人,除非是遇到大劫大难,否则只会越来越富贵,越来越高大上,气质,修养,动人,都是用来形容这类群体的。
九九生来富贵,尽管她的性格相对比较单纯,但这样的单纯也是她父母对她的保护,父母愿意她活得快乐无忧,希望她一生安康富贵。她有这样的命来承受富贵,这是出生就注定好的,她必为掌上明珠。
但凡家世显赫的子女们,多半都是活得简简单单的,不知愁为何物,不知钱为何物,劫和难都是后期才出现的,那时候他们必须去靠着自己努力成长,因为人不可能一生受别人的保护。
兰仲文是九九除去父母外的另一个保护伞,当她从高空降落下来时,她遇见了他,他救了她,让她的富贵之命锦上添花,他为她挡去一切灾和难,他有这个能力,他愿意去保护她,护她一生富贵,安康荣华。
九九想去成长,他不会阻止,但他会保护好她,就算她闯了祸,他也有能力让她平安退险,他已经活得这么强大了,不希望他的妻子像他一样在刀光剑影中求生存。
易珈蓝和郁循那样的爱情不是他想要的,夫妻两一辈子为了更强和最强而奋斗,只手遮天,四面树敌,年轻的时候可能风光无限,羡煞旁人,但年纪大了后呢?好不容易入睡了,却总要担心有头睡觉,无头起床。他们不仅失去了太多太多相聚的时光,最后还得远赴国外,说好听是安享晚年,说难听是做了太多犯法的事情怕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躲在国外终老。
到了林语娇的住处,兰仲文把车停在之前来的位置,这里有树荫,监控只能隐约看见,不会太引人注意。
“到了。”兰仲文把睡梦中的九九唤醒,“九九,快醒醒,我们到了,我送你回去。”
“嗯?”九九模糊睁眼,车窗外的路灯有些刺眼,她眯起眼睛,这才发现到家了。
“到家了,我送你过去。”
“好。”九九打了个哈欠,兰仲文替她把帽子和墨镜带上,两汪眼瞳想月牙一样,弯弯的,深深的,涌动着罕见的温柔。
两人下了车,皆带着帽子,兰仲文把她揽在怀里,挡风领被他拉得高高的,遮住了立领内的笑容。
路灯朦胧,将两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站在小区门口,兰仲文摸了摸她的肚子,声音温柔,“小宝宝,爸爸要回去了。”
九九觉得好笑,便笑了出来,“你这样子要是被别人看见了,还以为你是疯子呢,摸着我这么平坦的肚子说话。”
“这哪里平坦了?明明就圆滚滚的,九九,我最近发现你真的吃胖了一些,这样好,我不在你身边时你要多吃点知道吗?要是被我发现你不吃饭,我打断你的腿。”他佯装愠怒。
“哼,那要是被我发现你不吃饭,我也打断你的腿。”
“好呀,一言为定,不管发生什么事,不管再忙再累,我们都一定要按时吃饭,不让对方担心,可好?”
“好。”九九轻轻点头,“天冷,你快回去吧,记得早点休息。”
他拉着她的手,微微摇头,笑容浅浅,“我舍不得你。”
她的手心如此温暖,让他舍不得放开。
九九的脸一下就红了,他们何曾几时这么粘腻过呢?似乎没有吧,九九在记忆中搜寻了一会,发现他们从来没有这么难舍难分的时候过。
刚恋爱那会在上学,意识懵懂,也不敢做这么出格的事情,后来又因为大学分开了,没什么约会的机会,在后来他们就同居了,然后分开了,最后相遇,结婚了。
没有过两人一起去约会然后舍不得回去的情节,谁叫以前他们是邻居啊,后来又同居,没住得这么远过。
想到这,九九觉得分开也不一定全是坏事,至少每次见面前有期待,分开时有留恋,而不见时有思念。
她低着头,嘴角绽放一抹甜蜜的笑容,兰仲文从上往下俯视她,她的睫毛又浓又密,轻轻扇动着,恍如要一瞬间化了他的心。
就在他出神间,九九轻轻踮起脚尖,在他微凉的唇上落下一吻,眼眸色淡如水,“好了,你回去吧,这么冷,小心感冒了。”
“不想回去,我想你。”他深深地凝视着她,眼珠湛然。
“想什么呀?我现在不是在你面前吗?”
“等回去就见不到啦。”说着轻轻拥抱住她,头抵在九九耳廓旁,缓慢吐息,“九九,我不想回去,我就想这样一直抱着你。”
九九忍俊不禁,“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粘啦?”
“可能是因为即将要分开的原因吧,觉得好不容易见到了你,一眨眼又要分开了。”
“哪里是一眨眼。”她指着自己手上的手表,“我七点出来的,现在都十一点了,四个小时啦。”
说着她楞了一下,看着自己手腕处的姻缘绳说:“兰花儿,今天严寻应该看到这个了。”
兰仲文眼中的笑意不减,“看见了就看见了吧,都绑了死结了,总不能因为他而剪掉吧?一剪又断了,明天你找个宽一点的手镯带着吧,挡着这条姻缘绳,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剪断它,不过万一要是遇到紧急时刻,你就剪了吧。”
“好。”九九点头,表情犹豫,“兰花儿,其实我还有一个事想告诉你。”
“你说。”
趁他现在心情好,九九一股脑发表意见,“其实我觉得带着这个假发不是办法,万一有人扯我头发,我就暴露了,兰花儿,我在想,我头发现在也留长一些了,要不我去把头发烫起来怎么样?就烫梅艳芳那种,现在不是好流行吗?要是林语娇去烫,还真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兰仲文摸着她手感偏干的假发,若有所思的默了下,而后点头,“九九,你想烫就去吧。”
“谢谢老公。”其实九九早想去烫那样的头发了,她长这么大,除了上高中的时候烫蓬一次,后来就一直没有烫过头发了。
戴着假发虽然显得脸小,但是假发就跟戴着帽子一样,戴的时间长了,头皮就瘙痒难耐,因为假发不透气。
第二天一早,九九就飞奔出门烫头发,她对林爸林妈宣称,严寻并不是她的男朋友,而是她的追求者,但是她不能答应严寻的追求,因为她的男朋友今晚会来家里拜访,名字叫沈羽轻。
林爸林妈一听这话,怔了好一会,半响反应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出门去买海鲜,女儿的男朋友晚上要来家里拜访,他们当然要好好招待对方了。
头发就是女人的生命,美丽七分靠造型,三分靠发型,可以说发型是关乎美貌的重要因素,所以九九不敢贸贸然找一家美发沙龙解决头发大事。
她找到一家只招待贵客的美发沙龙,价格她没看,但光看装潢和设计就知道这是一家吸人血的美发沙龙,落座在寸土寸金的尖沙咀商业中心,能在这片地方租起铺租的,都是实力杠杠的。
九九一走进这家美发沙龙,就觉得瞬间进入了古代莺莺燕燕的窑子中,并不是说这里的人穿着暴露,反之,她们都穿着非常正统的西服,但热情程度让人招架不住,娘里娘气的美发师向九九递了几本造型书,然后服务员就给她递了水,接着开始介绍套餐,也就是遵循着顾客一踏进来,就休想离开的理念,他们一定会把客户介绍到头昏脑涨,然后胡乱地点上几样套餐才作罢。
九九头疼地凝着眉,对服务员的询问充耳不闻,只轻轻道:“我先自己看下吧。”
“好。”女服务员立刻止住无休止尽的话题,但并未立刻,这里的宗旨就顾客是上帝,一个顾客配两个服务员,一个单独的美发师。
耳边终于稍稍安静,九九低下头翻造型书,翻到一款波浪形卷发,她抬头询问,“能帮我烫这款吗?就是有点像梅艳芳那样的,但是不要那么蓬,你们可以烫出这个效果吗?”
“肯定可以啊。”美发师信心满满地承诺。
“那我就烫这个头发吧,还有,别在跟我介绍套餐了,我只想烫个头发就好。”
“可以的。”虽然这里的服务热情得让人难以招架,但是态度也是极好的,客户一旦要求了,他们就会无条件执行,因为来这里的客人非富即贵,有些客人喜欢受众星捧月,而有些客人喜静,他们会根据客人的要求而更改,算是一家非常尊重客人的店面。
为了不引起猜忌,九九今日没有带假发,但化了睫毛巨长的浓眼妆,唇色是妖娆的正统俄罗斯红,衣着奢华的阿玛尼套装,远远看着,恍若冷艳高贵的埃及艳后。
她特意找了个机会告诉美发师,她的头发昨晚被口香糖粘住了,因为觉得太恶心只好把头发剪短了。
惜发如金的美发师非常同情她,娘里娘气地说:“真可惜,长发的女人最是动人了。”
很明显,这个美发师喜欢长发女孩。
九九讲完这句话,觉得交代得差不多了,便坐在蒸发机下看时尚杂志,她崇尚一切美好的事物,对于美也有一定的追求和认知,最爱的服饰风格是渲染中国色彩的旗装,但生在国际之城香港,她也要适当融入潮流意识。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口响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九九循声望去,就见燕兮跟徐虹两人相携而来,华衣美服,贵气逼人。
九九楞了一下,目光越过两人身后望去,顿时僵住了。
徐虹身后跟着眉目如画的萧颜安,而萧颜安左侧站着一个九九非常熟悉的旧日情敌,云卿。
原来她还活着。
云卿还是旧日的模样,有一股江南女子的柔媚,尖尖的瓜子脸,皮肤白皙,只是现在的她跟旧日又大不相同,那秀丽的容颜,有半边脸都糜烂了,从她的颧骨一直蔓延到下巴,那狰狞糜烂的皮肤刺痛人的眼睛。
她当日被投进公海时,身上带着伤口,想来她是被海中生物攻击了。
九九怔怔看着,胸口一阵翻江倒海。
容貌对于一个女子来说最是重要,这代表着别人对自己的第一印象,第一感觉。骄傲如云卿,让她顶着这张容貌活着,九九可以想象,她心里的怨念有多深。
可是当时到底是谁救了她呢?她被投进海里的时候,分明手筋和脚筋都被挑断了,没有自救的能力。
是谁救了她呢?
这时候,燕兮等人已经发现在蒸头发的九九了,千钧一发之际,九九大方打招呼,笑容谄媚娇柔,“燕姐,徐太,你们也来做头发吗?怎么那么早啊?”
燕兮和徐太没什么反应,倒是他们身后的云卿暴怒了,她一看见九九,情绪明显变得激动起来,瞪大充满恨意的眼睛,恨不得冲上来撕碎九九。
萧颜安也不例外,咬牙切齿道:“九妹?”
“不,她不是萧九九,她是林语娇,只是模样跟萧九九长得很像而已,不止你们误会过,就连蔚北北和严寻,当初也分不清两个人谁是谁。”燕兮美艳的脸上表情平淡,很明显,她没认出眼前这个人是九九,虽然只见过萧九九一次,但她知道萧九九不喜欢这种浮夸的打扮,好像想证明自己多有钱似的,穿得花枝招展的,惹人生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