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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此子不可小觑!【拜求订阅】

    保定。

    保定是一个大城市,就位于燕京附近。

    保定城中藏龙卧虎,曾经“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小李飞刀李寻欢,就居住在保定城中。

    但如今,保定城的“李园”已改成了“兴云庄”,里面住着的也不再是李家人,而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龙四爷,龙啸云。

    龙啸云的武功虽然不算极高,但龙四爷在江湖中的威望却一直很高。

    龙四爷锦衣华服,相貌堂堂,为人豪爽任侠,慷慨义气,正是江湖中不可多得的好汉。

    就算是在他儿子龙小云的面前,龙四爷依旧经常保持着威仪。

    现在,龙啸云就在他儿子龙小云的面前,在他的书房中。

    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红斗蓬上镶着白兔毛的边,看来就像是个粉装玉琢的红孩儿。

    无论在谁看来,这孩子都是一个很可爱的孩子。

    他当然就是龙小云。

    但,这可爱的孩子,这些年做过多少让龙啸云头疼的事情,大概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不过,在这头疼中,龙啸云隐隐还有些骄傲。

    因为他的孩子实在太聪明,聪明得就像是天才中的天才,可以给他龙家光宗耀祖的天才。

    在几年前,江湖第一智者百晓生曾经看过龙小云。

    当时,他只留下了这样一句评语。

    “此子不可小觑。”

    “小云,你找我有什么事情?”龙啸云问道。

    随着龙啸云这句话出口,一向桀骜不驯的龙小云,居然直接跪了下来,跪在了龙啸云面前。

    “父亲,我错了”,龙小云圆圆的眼睛中盈满了泪水,泪水已顺着脸颊流下。

    龙啸云大吃一惊,猛地站起了身。

    一种极为不详的预感,在他心头升起。

    “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

    “我……我让人帮我杀人了”,龙小云的眼泪在止不住的流:“您忘了么?父亲,一年多前,孩儿曾经出去过半年,那段时间中,我被人欺负了。”

    他用手扒开腿,指着腿上的伤疤道:“这不是狼咬的,这是一只狗咬的,那人不但让他的狗咬了我的腿,他还打了我。”

    龙小云的泪水,仿佛断了线的珍珠,眼中满是痛苦和绝望。

    “那时,如果不是我福大命大,我可能就再也没机会见到您和我娘了”,说着说着,他已哭出声来,涕泪交流,仿佛受尽了天大的委屈。

    “他是谁?他在什么地方?”龙啸云拉起了他的宝贝儿子。

    他仿佛已忘记了他宝贝儿子杀人的事情,只记得了他儿子被欺负的事情。

    “他……他已经死了,我找人帮我杀了他。”

    龙啸云松了一口气。

    “连一个孩子都欺负,那种人本就死有余辜。”

    他皱了皱眉头,似乎才顾及到了自己的身份,瞪着龙小云道:“但杀人是一件大事,你找的什么人?杀的又是什么人?有没有人知道?”

    “我找的是燕山七鬼,杀的那个人就是……就是日月城边叶家庄的一个人。”

    “日月城……叶家庄……”,龙啸云念叨了一声。

    突然间,他的瞳孔猛地一缩,眼中满是惊惧。

    “日月城叶家庄,难道就是那个日月城叶家庄?”龙啸云用手抓住了龙小云的肩头。

    “爹,你……你弄.疼我了。”

    龙啸云立刻就松开了手。

    龙小云的脸上满是悔恨的泪水。

    “我本来只想杀他们一个人的,但,燕山七鬼他们太心狠手辣,他们居然杀了全村的人……”

    “如果……如果早知道他们会杀这么多人,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找他们的……”

    龙啸云明显还正在惊惧之中,久久没有说出话来。

    龙小云流着泪的眼,偷偷瞟了一眼龙啸云。

    他圆圆的眼睛,隐隐中已哭得红肿。

    “现在,那个叶飞十有八九已经知道了我杀人的事情,他……他可能很快就会找上门来了。”

    “他这些天杀了那么多人,他绝不会听我解释,更不会相信我的,只要他一过来,我就死定了。”

    “我死不要紧,我是死有余辜,但我害怕他会加害您和我娘。”

    “唰”的一声,龙小云直接拔出了随身携带的短剑,剑锋已止住了他的脖颈。

    龙啸云大吃一惊。

    “爹,为了不连累您,不孝儿子走了”,龙小云含着泪的目光,看起来让人心碎。

    这句话说完,他的剑锋已向他脖颈上划去。

    龙啸云手臂一动,登时就抓住了龙小云的剑。

    甩飞短剑,龙啸云一把拥住了龙小云。

    “有爹在,爹绝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

    “我不管你做过什么事情,不管你杀过多少人,杀过什么人,你永远都是我的儿子,是我和你母亲的心头肉。”

    “只要爹不死,任何人也不能让你死!”

    龙啸云的眼中闪过一抹阴狠。

    “他的剑法就算再厉害,难道他还能比胡疯子还厉害?!”

    “他就算再杀人如麻,难道他还真的能和整个江湖作对?”

    “只要他敢来,我一定不会让他出了保定城!”

    龙啸云的心中还想起了一个人,一个他本不愿想起的人。

    这个人是他妻子林诗音的表哥,兴云庄原来的主人,小李探花李寻.欢。

    准确的说,他想起的不是李寻.欢的人,而是李寻.欢的飞刀……

    与此同时,叶飞已走出了雾灵山,向着三百里外的保定城走去。

    从雾灵山走出来的时候,叶飞已扔了那柄用来掩饰身份的剑鞘,露出了他那柄大名鼎鼎的“无锷剑”。

    那柄虽然磕碜得不像是一柄剑,但却比任何剑还要快,不但快,而且将变化衍生到极致,仿佛和他融为一体的剑。

    这柄剑的上面,如今已染了上千人的鲜血。

    一个人一柄剑。

    叶飞就这样向保定城走去,带着他的剑,也带着他满身的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