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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林杰的话,夏阿里斯明显有些失望,“是吗?朋友,我以为我们可以一直合作下去呢?不过你们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好聚好散。kuuhuu我也不强留,不过你换这么多人民币难道是要回国。”

    林杰一边打开手提箱确认一边回道,“没错,算算日子,我在这里已经待了快10年,我已经受够了佣兵生活,十年里,我一直在攒钱,目的不仅仅是攒出回家的路费,我要攒出国内后可以让我吃穿不愁的钱。”

    确认钱没有问题后,林杰望着箱子里红色的人民币,想起了十年前的一幕,自己的母亲为了能有钱去买毒品而把只有8岁的自己卖给人贩子,而自己贝人贩子转手卖到国外,也就是现在这个鸟不拉屎地方——阿拉伯。kuuhuu

    “朋友,既然钱没有问题,那么我们后会有期。如果你想通了还想干这活的吧,你知道怎么来找我们。”,就在夏阿里斯准备上车离开时,林杰拍了一下夏阿里斯。“怎么?还有什么事吗?”夏阿里斯疑惑道。

    “给我一点水,我的水喝光了。”,“……”,夏阿里斯一挥手让车上的人拿来几瓶水给林杰。林杰收下后便转身离开。离开后的林杰打开水瓶,猛地喝了一大口,“终于有点水润润喉咙了。(—)总算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林杰想起自己刚刚被卖到这里的时候,自己一开始只会哭着要回家,奴隶贩子可没有因为他是中国人就对他手下留情。每天干着苦活还要忍受鞭打。最可怕的是因为语言不通,自己甚至要被同为奴隶的其他人欺负。

    就这样每天都干着重活,直到有一天,林杰听说了自己要被卖给一个恋童癖当奴隶,林杰非常害怕与恐惧,自己被压抑了多年的愤怒终于爆发了,当天自己便咬伤了前来视察的奴隶贩子,奴隶贩子非常生气,狠狠地打了他一顿。那是林杰被打的最严重的一次,全身遍体鳞伤几乎就要断气,奴隶贩子见自己这样就觉得自己活不了多久,也不会浪费钱给自己治疗,就把自己扔到沙漠等死。

    思绪突然停止,林杰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回到自己藏身的驻地,一处不起眼的贫民屋,回到自己的屋子后,林杰脱下身上脏兮兮的白色袍子,露出一身武器,将防弹背心脱下后,林杰将外衣全部脱光只留一件背心,然后将没喝完的水用来打湿毛巾擦了擦脸。

    随后从床下面的一个箱子里翻出一件还算过得去的衣服,穿上衣服在穿上防弹背心,将手枪匕首等武器藏在防弹背心里。然后穿上一件休闲衣。“这样我的样子就看起来不那么土了。”林杰确认了身上东西都带着后便拿起手提箱,再穿上白袍。

    “这应该是最后一次在这屋子里,之后我就要回国了。”林杰看了看这个陪伴自己多年的“狗屋”,自己当上佣兵后,便一直住在这里,在这里吃饭,在这里睡觉,在这里数钱,在这里包扎伤口。现在是时候离开了,自己干掉二十多个米国大兵,米国军方一定会察觉,在他们发现自己之前回国,反正钱已经攒够了。这是最后一笔生意,做完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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