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三是在第二天早上收到的苏粤的短信。
短信内容很简单,一个时间,一个地点,是此次行动的集合地。
时间ig紧的,后天上午,这意味着唐三必须马上开始准备,而地点是在山东临沂。
要准备的工具不多,毕竟三爷那边肯定已经安排好了,唐三斟酌了一下,买了卷绷带,一卷绳索,手电筒,火机,折叠铲等等,放到了随身的背包里。
由于身上带了武器,坐飞机是别想的了,他买了一张长途汽车票,直奔山东而去。
两天之后,唐三到了山东境内,他根据苏粤发给他的信息,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集合的地点。
一个小镇的餐馆。
这个餐馆所处的位置很偏僻,估计是这种穷山僻壤很少有人来的缘故,也没有任何指路的路标,如果没有当地人带路,唐三没准找到天黑都找不到。
这种山区的建筑质量很差,整个餐馆都是木头搭建的,看起来就好像电视剧里面古代那种搭在山路边上的茶摊。
进入餐馆,里面除了正在打瞌睡的老板,只有两个男人,一个坐在仙桌前,一个站在窗口,一言不发的远眺窗外,好像在想什么事情。
那坐在仙桌前的男人长着一张长长的马脸,样貌很普通,打扮甚至可以说很老土,穿着一件洗的发毛的海魂衫,脸上有一道疤,从眼角处一直蔓延至嘴角。
听到有人进来的声音,此人转过头来,朝唐三笑了笑。
唐三也笑着打了个招呼,在男人旁边那张桌子前坐下,如果不是因为他眼中不时闪过的戾气,唐三还真以为他是个老实巴交的普通人。
三人分具三个方向,唐三和那刀疤男人一人占据一张桌子,至于那个戴着兜帽的黑衣男子,则是一直保持沉默的姿势,望着窗外,就连唐三进来,他都没有看一眼,仿佛身处在另一个时空一般。
将近正午时分,一辆越野车呼啸着从地平线冲了出来,一个漂亮的甩尾,停在了餐馆门口。
车门打开,两个人跳了下来,为首的是一个沧桑的男人,大概三四十岁左右,留着平头小胡子,外貌很不起眼,但是一双眼睛,浑浊中透着精光,让人看了一眼,就终生难忘。
看到此人进来,那坐在仙桌前的刀疤男人连忙站了起来,“三爷!”
“你小子,一段时间没见,又壮了。”三爷和刀疤男子熊抱了一下,然后回过了头,深邃的眼睛笔直的盯着唐三,审视道,“你就是苏粤介绍过来的摸金校尉?”
“嗯。”唐三点头,站起来对着三爷拱手道,“久仰三爷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能和三爷合作,是我的荣幸。”
三爷似乎很高兴,他是个土夫子,说白了就是盗墓贼,而摸金校尉却是整个盗墓界的鼻祖,两者之间,就好像一个是普通高校出来的大专生,一个是清华北大的高材生,如今被摸金校尉称赞,这是一种荣誉,无论是不是真心话,传出去,他的面子上总归好看。
三爷伸.出宽大的手掌,“苏粤和我说过,你的道法很厉害,我喜欢你这样有本事的年轻人,我们都已经老了,以后这天下还是你们年轻人的。”
唐三笑了笑,和三爷握了一下手,“三爷的身子骨,还健朗着,哪里老了?”
三爷哈哈笑着,指着那刀疤脸,“这位叫秃鼠,以前当过兵,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是我手底下最厉害的人,这次行动,我特意把他拉回来的。”
“秃鼠,这名字有点怪啊,你不会戴着假发吧。”唐三和他握了一下手,他的手掌上,食指跟虎口有一层老茧,这两个地方的老茧,只有经常摸抢的人,才会出现。
秃鼠哈哈一笑,“以前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时候,有一颗炮弹正好落在我身边,把我炸晕了,等我醒来的时候,人没受太严重的伤,头发却被火烧没了,所以他们给我起了这么个外号,后来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
“照我说,应该叫他蟑螂,这家伙命硬,浑身都是伤,就是死不了。”三爷拍了拍秃鼠的肩膀,指着身后那个戴眼镜的年轻人说道,“这个叫张易,一个老朋友的儿子,北京大学考古学专业高材生,热衷于古代文明,对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很有研究。”
唐三打量着张易,这个年轻人看起来很斯文,而且进来以后,没说过一句话,性格可能比较内向,这样一个人也能盗墓,估计是被忽悠过来的。
最后一个,也就是那个站在窗户前,不吭不响的年轻人。
“那一位,和你一样,也是朋友介绍过来的,姓张,叫张少爷。”
唐三嘴角抽了起来,这称呼……
一边的秃鼠也是嘀咕了一句,“这小子什么来路,居然还要老子叫他少爷。”
那年轻人拉下兜帽,淡淡一笑,“我姓张,名少爷。”
呵呵呵......张少爷?
这名字,太装逼了,这不是占便宜麽!
经过三爷的介绍,几人算是初步的认识了一下,至于能否更深一步的合作,还要看接下来的情况,毕竟踏入这一行的,没有哪个是简单的,不会仅仅因为一两句话,就对别人掏心掏肺。
至此,参加这次盗墓行动的人,都已经到齐了,一共五个人,三爷、唐三、秃鼠、张易、张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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