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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厚德博学,精诚济世

    ,最快更新极品医圣最新章节!在正常情况下,能够站在讲台上给毕业生们讲话的人,无不是工作了三年以上,取得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的人,让一个去年才刚刚毕业的人去演讲,可以说是前所未有,但是郑翼晨绝对够格,原因孙传文在一开始就已经阐明:在他教过的学生中,郑翼晨是最有出息,最给老师长脸的学生!

    郑翼晨不假思索一口答应:“没问题,如果我的经历能对师弟师妹们有所启发和激励,也是我的一种荣幸。”

    “好,那就这样说定了,讲座的开讲时间,定在星期天晚上七点半,地点在教学区的教学楼504,不见不散。”

    孙传文站起身来,摆手说道:“我先走了,你不必送我,医治病人要紧。”说完背负双手,洒然离去。

    星期天,下午三点半,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一辆本田车缓缓开入校门。

    校门与正面的综合教学楼之间,是一大片广场空地,左侧是图书馆,图书馆前摆放着一个三米来高的张仲景大理石雕像,右侧则是一个医药博物馆,珍藏着一些校友捐赠的具有历史意义的跟中医相关的文物,展示数千年来传统医学护佑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历程,馆藏文物达上千件。

    坐在驾驶位上的郑翼晨,用崇敬的目光,仰望广场中央的花坛。

    花坛上矗立着一块棱角分明的不规则巨石,高约两米,色泽土黄,石身上用红漆写了八个方方正正的正楷大字:厚德博学,精诚济世。

    这八个字,是中医药大学的校训。

    寥寥八字,层层递进,道尽身为一个合格中医的准则。

    “厚德”来源于《易经?坤卦》“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人处于世,要经历许多艰难困苦,曲折磨难。对待艰难、对待曲折,要具有如土一般兼容万物的博大胸襟。

    身为一个中医,首要的不是医术精湛,应当是懂得为人处世的方法,理解人活于世的目的。

    学医之人,对待病患要如同自己家人一般,不能根据患者年幼、美丑、贫富等因素而影响为医之道。

    博学,出自《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意为广泛地学习。博学是基础,是一切发现、发明的源泉。

    博学,要求学者通过各种渠道获求知识,精益求精,医圣张仲景,正是“勤求古训,博采众方”,才写成了旷古烁今的《伤寒论》。

    古今著名的医家几人不是博览群书,遍访名医而建立其认识、治疗疾病的思维方式和治疗方法?

    博学,是提升自身医术,成为一个大医的关键。

    精诚,是为人处世的感受,也是对自我的要求。医生,是病人托付性命的人,更需要为人真诚的品性。

    “济世”是“厚德、博学、精诚:的最终归宿,也是医者最终追求。

    救世即济助世人,是一种“达则兼济天下”的无私情怀,能够做到这个地步的医生,无一不是名动一时的大医家。

    厚德博学,精诚济世!

    郑翼晨喃喃自语,反复咀嚼这八个字,心下感慨不已:“我要走的路,还长着呢。”

    百无聊赖的李轩,受不了他的神神叨叨,重重拍打了几下玻璃,没好气说道:“别发愣了,快点找地方停车。”

    他今天原本要再接再厉,搞他的房地产项目,却被郑翼晨连哄带骗,外加拳打脚踢,带到中医药大学来,心情一直处于比较低落的状态。

    郑翼晨白了他一眼,讥讽道:“你可真是个白眼狼,好不容易故地重游,重归母校的怀抱,你居然一副萎靡不振的表情,未免太过分了。”

    李轩不甘示弱和他对视:“拜托!你难道忘了吗?我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接手家族生意,而是想要在学校开咖啡厅的吗?那段时间,我几乎天天来这里闲逛,什么故地重游?明明你才是白眼狼一个,毕业都快一年了,要不是你的老师邀约,估计你也没想着过来,哼!”

    郑翼晨被他说的哑口无言,讪讪一笑:“是,是我的错,要不是因为我的事,估计你现在已经当上咖啡厅的老板,观看来往的超短裙大学生流口水了,哪像现在那么苦逼?在工地上见到的不是建筑图纸,策划书,就是晒得黝黑,威武雄壮的汉子,一点视觉上的福利都没能享受到。更惨的是,你现在一刻也不松懈,恨不能累倒在工作岗位上,到你真的累倒的时候,居然连一点津贴都没有,因为……你丫就是发工资的老板!”

    “别说了!”李轩痛心疾首,眼眶泛起泪花,“本来以为咖啡和美女才是我‘帅气贵公子’的归宿,一不留神,就成了一大堆搬砖黑汉的总瓢把子。两者的落差实在太大了,呜呜,回不去了。”

    郑翼晨把车停在教学楼的地下停车场,和李轩并肩而行,在校园里漫无目的的遛达。

    他接到孙传文的邀请,今晚过来给毕业的师弟师妹演讲,为了不负孙传文所托,郑翼晨费尽心血,这几天一有空就在书写演讲稿,对着镜子练习,洋洋数万字,可以说是呕心沥血之作,为的就是一个一鸣惊人,满座皆惊。

    他今天也是盛装出行,穿西装打领带,脚下是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李轩则是‘被迫’盛装出行,也是西装革履,不过衣服档次比郑翼晨差了一筹,没办法,谁叫今晚的主讲人是郑翼晨,小土豪总不能喧宾夺主,掩盖着他的光芒吧?

    两人陆续逛了国际楼,办公楼,药王山等建筑,在图书馆和博物馆门前也留下几张合影照。

    郑翼晨心血来潮,站在张仲景的雕像前,负手瞻仰他的音容笑貌,张仲景一手抚须,另一手持着半开的书卷,目中神光湛湛,尽显悲天悯人的大医形象。

    郑翼晨心中顿时生起高山仰止的感觉。

    “李轩,帮我拍张照。”

    李轩调好摄像头的角度和焦距,将郑翼晨和雕像尽数囊括到镜头中,调侃道:“你这个样子,跟那些追星族见了明星偶像的时候,没什么两样!”

    郑翼晨放声大笑:“废话!在我面前的可是大名鼎鼎的医圣啊!千年以来,唯一能在中医医道,得到‘圣’的雅称的医家,只张仲景一人。儒家号称诸子百家,能称做‘圣’的人,只有一个至圣先师的孔子,就连孟子这种大儒,也只能称为‘亚圣’,张仲景在中医界,光照万古,他是一个标杆,代表着医者的巅峰,我拜他为偶像,理所当然!”

    李轩拍完照后,郑翼晨拿过来,看了一眼,这张照片敏锐捕捉到他对先哲的仰慕和崇敬,满意的点点头:“我要拿它作为微博的头像照片,微博名也要改一下,新名字我已经想好了。”

    “叫什么名字?”郑翼晨慨然说道:“就叫……‘一生俯首拜仲景’!”(写到此处,忍不住热血沸腾,恨不能仰天大叫几声,畅快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