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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肉强食,天公地道”
冯子敬道:“清微派在正道七宗之中,实力最弱;家父虽然位居十神,却是神通最小的一个……也许,与其他九位神仙相比,家父不过是一个不服输的凡人罢了。
正一教助当今皇帝横扫宇内,定鼎江南,天师家族世代为大明国师,张氏便有了与鸿霄宫李氏争雄之心。
鸿霄宫是世外三仙境的首领,各路神仙都唯李氏马首是瞻。天师家族张氏想要封神,必定会一统七宗,令人间的法师、剑士,尽数归顺,与魔教、鸿霄宫鼎足而立。
茅山掌门余太常老奸巨猾,为保存实力,一早就低头归顺张氏。说是归顺,其实是与正一教联手瓜分另外五宗的势力范围。
神霄派与清微派早料到会有此一劫,所以缔结盟约。小弟就是清微派交到神霄派里的信物。
可惜父亲和师父都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低估了正一教出手的速度。
江湖规矩,斩草除根。
我活在世上,正一教和茅山派都会寝食不安的。我只有演一个没心没肺的人,才能多活些时日。”
“原来你也是靠演技才能偷生的”
李君武感叹道:“我们真是难兄难弟。”
“演技再好,只能解一时之急,想要长久地活下去,必须有绝对强大的法力”
冯子敬看着那叠银票,似是盯着一团熊熊燃烧的火:“余青松肯放过我,除了有兄长在侧,还有一个原因,便是他想留我这枚闲棋,在与正一教决裂时派上用场。
他一定觉得,我会认为正一教是清微派覆灭的主谋,我要寻仇,一定会去找张步尘和张玄心父子。”
“张玄心已经是宗主境界的人物,他的父亲恐怕比三神君还要厉害”
李君武道:“这个仇,不好报。我虽然向来倒霉,但是有天外飞仙的名号在,总能唬住一帮大小神仙,你我同行,应该总能化险为夷。”
“哈哈,小弟正有此意。与兄长同行,虽然险象环生,但却是生平最快意之事。”
冯子敬道:“可惜小弟也有要事在身,到了大名府之后,我们便要分别了。”
“大名府……”
李君武知道,自己去了之后,大名府里又免不了一场神魔大战,于是道:“贤弟的私事,我不便过问。但是大名府中妖魔横行,还请贤弟办完事情之后,尽早离开,不要逗留。”
“多谢兄长提醒。哈哈,如今小弟在世上唯一的亲人,就是兄长你了,还有什么私事不能说呢”
冯子敬笑道:“我去大名府,是为了跟一个女人成亲。”
“成亲?”
李君武奇道:“是啊。最近你我都很倒霉,有件喜事也好,转一转运气。”
“这不是喜事”
冯子敬正色道:“是差事。”
“差事?”
李君武奇道:“成亲这种事,怎么能算差事呢?难道子敬你是被迫的?”
“是差事,我是自愿的”
冯子敬道:“神霄派与清微派想要在江湖中立足,除了要有精兵强将,还要有金主支撑。密宗三寺和正一茅山背靠朝廷,清微派和神霄派就要与商贾结盟了。”
“与商贾结盟……”
李君武心中一动,登时想到回春堂。
回春堂江南分舵的老板余百万被魔教十二魔将排名第一的金刚夜叉附身。
长风道长正是因为与回春堂江南分舵的余百万借钱,才引火烧身,给了正一教和茅山派出手的理由。
李君武道:“你说的商人,不会是回春堂吧。”
“当然是回春堂!”
冯子敬道:“大明两京一十三省,最有钱的,当然是云腾钱庄;但是最会赚钱的,非回春堂莫属。
天下妖魔虽多,总多不过歹人。
财货往来,必须要有高手护送。
云腾钱庄走的是邪道,少掌柜坠入魔道,想借此守住财路,这是自取灭亡。
还是回春堂稳健些,选择与正道合作。”
李君武很想告诉冯子敬:“云腾钱庄是坠入魔道,回春堂根本就是魔道把持的啊。”
转念一想,天世的正邪之念模糊不清,说不定冯子敬知道其中真相。倘若自己不能给冯子敬找一条更好的出路,告诉他真相,不过徒增忧愁罢了。
提到回春堂,冯子敬来了精神,对自己未来的老岳父身世如数家珍,滔滔不绝。
“大名府是回春堂总舵所在,许员外不但掌管大名府的回春堂,也是整个回春堂的半个老板。
许员外一生经历起伏跌宕,少年时天下大乱,颇有建功立业之心,所以到山中学剑十年。
十年学一剑,结果发现学成之后,天下已定,一身绝技无用武之地,于是弃剑经商。
许员外又花了十年的时间,终于从一个小伙计,做到了回春堂大名府分舵的掌柜。
江湖传言,许员外文武双全,很快会接任整个回春堂的掌柜的位子。
许员外膝下无子,只有一位千金,珍爱无比。
倘若有人成功入赘许府,定然可以拿下回春堂的半壁江山啊。
小弟因为青春年少仪表堂堂,又是清微派的少掌门,所以被神霄派和清微派共同推举为新郎人选,与回春堂大名府分舵老板许旌阳的女儿,许娇容小姐,成亲。
所以,这是一件很重要的差事。
我一人身上肩负着两个门派的命运,这件差事,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兄长,你说重不重要?”
“重要,当然重要!”
李君武听完倒吸了一口凉气:“天世江湖的水,好深啊。这件事虽然重要,但是贤弟的个人幸福,我也很是关心。不知道哪位许小姐,青春几许,相貌如何?”
“许员外半生奔波,三十得女,实属不易”
冯子敬掰着手指道:“我这位老岳父今年刚刚过完七十大寿,所以……”
“也就是说”
李君武下巴都快掉到地上:“我这位未来的弟妹,如今已是四十高龄!
贤弟,你才十六岁,含苞待放啊,怎么能如此委屈自己?”
“正所谓天降大任于斯人”
冯子敬视死如归道:“为了两个门派的未来,小弟义不容辞,义无反顾!”
“哎,老天何其残忍”
李君武道:“在你跳入火坑之前,我这个做兄长,必须让你快活一番!”
“快活?”
冯子敬道:“大事未成,为何兄长还有闲心快活?”
“**苦短,千金难赚”
李君武道:“我们现在有了钱,第一件事,当然去纵情挥霍!”
手握三千两的银票,难兄难弟大笑而去。
清风吹过,灰烬飞起。
李十三身躯所化的灰烬之中,显出一抹雪白。
一枚羽毛,莹白如玉。
这枚羽毛插在地上,随风轻摇,犹如一株破土而出的树苗。
——
——
焉独山高一百尺,山势绵延上百里。
山路宽阔,但是不平坦。
一辆装饰华丽的车疾驰而来,掀起数尺高的烟尘。
拉车的,是八头毛驴。
赶车的老汉五十多岁,目光锐利,面如赤铜,双手骨节粗大,一看就是修习硬功夫的高手。
这位高手不但硬功夫了得,赶车的手段也极高。
那八头毛驴毛色不一,脾气也不对付,一看平时就没在一起拉过车,若不是那老汉在后面用鞭子约束,早把车扔在一边打起来了。
车中坐着两男两女。
两个女子身着华服,浓妆艳抹,年龄在十四到四十岁之间。
二女化妆手法也非常独特,若是将她们的脸比作画纸,好像是画家在凝神构思的时候,不小心有一滴墨滴在纸上,然后围着这一滴墨补救,最终也没有救过来的一副画。
身着紫色衣裙的女子手上拿着一根笛子,或是一支洞箫。
她一会儿横着拿,一会儿竖着拿,无论她如何拿,始终吹不出调子来。若不是那根竹子上有洞,别人还以为是支打狗棒。
车辆颠簸,这女人拿跟竹子上下挥舞,不像是吹奏什么乐器,倒像是在赶车。
另一个女子身着大红衣裙,怀里抱着一只琵琶。
她弹琵琶的手法很独特,直接将手指按在弦上,随着驴车在山路上颠簸,手指顺势在弦子上划来划去,弹出高低起伏的音调。
两个少年男子手上都拿着酒杯,杯中酒不断撒出来,酒香盈车。
光头的少年一袭黑衣,神采飞扬,口中吟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哎呀呀……”
他光顾着吟诗,手上分寸把握不当,杯里的酒洒出大半。
有头发的少年一袭白衣,神情沮丧。
“我们花了很多钱,为什么我一点挥霍的快感都没有?”
白衣少年看着杯中酒撒在新买的衣服上,认真道:“兄长你居然还有兴致作诗。”
问话的,是飞天遁地十八剑冯子敬。
做在冯子敬对面把酒吟诗的,正是天外飞仙、慧心法眼小目犍连李君武。
“贤弟,你不要忘了,我现在是文武双全富可敌国的儒商啊”
李君武道:“此番前去明月楼中会花魁,送什么稀世珍宝,都太俗气。不如我给她赋诗三百首,看她动情不动情。”
“兄长你可真厉害”
冯子敬道:“山路如此颠簸,身边又坐着这么两位天——姿国色,小弟我是有点诗意都没有,反倒是有很强的尿意。”
“不要被你的眼睛束缚。这两位姑娘虽然妆容独特,但是上了车之后一语不发,冷傲之性,在歌姬之中,可谓绝无仅有,正好符合我们这种富可敌国的商人异于常人的品味啊”
李君武道:“要用心去感受!此处山明水秀,快马轻裘,美人相伴,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旅途。”
冯子敬看着身边紫衣女夸张的妆容,叹气道:“若是谁梦到自己坐在这里,恐怕是场噩梦吧。”
崎岖的山路,倔强的毛驴,看不清美丑的歌姬,自然不会让李君武兴致如此之高。
让李君武神清气爽的,是那三千两银票。
虽然他可以平静地跟余青松要出两万五千两黄金的高价,但是当崭新的银票真的拿在手上时,心中激动之情,难以言表。
冯子敬说自己从来没有一次数过三十张一百两的银票。
李君武不知是真是假。
多半是假的。
可是有一件事,是真的:李君武在人世的时候,手里从来没一次拿到过三千块。
在此之前,李君武还没有体会到金钱的法力。
在人世的时候,他从没有过这么多钱,自然没有机会。
刚到天世的时候,他落在鸿霄仙宫里,那里要什么都会有人供奉,根本不需要钱。
直到拿了余青松的三千两银票,李君武又获得了另一种法术——有钱能使鬼推磨。</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