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君,您真是太神了!”飞彩由衷赞道。
“是呀,母君,”飞虹附和道:“您怎么就知道那国主的心魔?”
“这很简单哪。”凌霄轻轻一笑,笑意直达眼底。“一点情报,一些推测,再加上现场的判断。快速的,准确的判断。”
“请母君赐教。”彩虹齐声说道。
“情报就是姥姥和你们,还有郎叔叔和司马叔叔,还有最后空军带回来的情报啊。所以母君就推测莲雾公主和十几年前的那场雪灾是那国主的心结。那国主是个学术型的技术人才,他毕生热衷追求的,是学术上的更上层楼,甚至是达到空前绝后的水平。就好像西慈国的第二代国主制成的‘镇国之宝’一样。”
“所以他听说母君吃了‘镇国之宝’,才会有了‘舍不得’的心态。”飞虹接道。
“所以他会接受母君的血,放我们回来。”飞彩也接道。
“不错,谈判最重要的,就是给对方想要的。”凌霄说道。“然后,现场判断也很重要。你们还记得,我们初现身的时候,那莲雾公主正在做什么吗?”
“在磨墨。”
“在给国主泡茶。”
“不错。不是夫妻恩爱的那种磨墨泡茶,而是像丫鬟一样的磨墨泡茶。如果那国主真是爱莲雾公主爱到骨头里,又怎么会让她像丫鬟一样的呢?所以,那国主留着莲雾的肉身,是为了什么呢?”
“这就来源于郎叔叔给母君讲的故事了。”凌霄自问自答道:“郎叔叔说,当年莲雾公主对男人,都是出于利用,哪怕是当年的西慈国二王子也不例外。可是那二王子对莲雾公主却是真心的。当一颗真心久无回报,甚至最后还永远地失去了得到回报的机会,那巴扎王子,想必是非常不甘的。”
“所以,母君给出的条件,都是那巴扎想要的。”飞虹总结道。
“不,不仅是他想要的,还是他无法拒绝的诱惑。”凌霄又眯眼笑了一下,“还有威胁,都是他无法抵御的。当年冰寒过后,西慈国的防御措施多半是抗寒,可是,抗寒的措施,却又多半不耐火……”
“所以,母君威胁他要火攻。”飞彩接道。
“所以,这便是恩威并施。”飞虹最后总结道。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凌霄摸摸飞虹的头说道:“谈判的时候,对你在意的东西,要装作不在意。越是在意的,越是要装得不在意。”
“哦,特种兵!”飞彩轻叫起来。
“不错,特种兵。”凌霄赞许地看着飞彩,也摸摸头她的头。
“所以啊,”凌霄转而说道:“两天之后你们就去边关吧,若是见到特种兵回来,就让他们转回西慈国去,让他们告诉巴扎,要巴扎给他们每人配备一只海东青,并且完成人鹰合训。训完之后,考核通过,我再兑现我的部分。并且提醒巴扎,不得藏私。哦,对了,让火炮小队轰几发火弹到对面去。”
“是!”彩虹高声答道,明显的精神头不一样了。通过这番提点,对凌霄后面这番话,二人能听懂百分之九十。不明白的那百分之十,是巴扎能完成这个任务吗?
这一番提点,虽然看似是彩虹受益,实则是五人受教。星宸是一直都在,梦优和鼎晟是后面来的,他们被星宸阻住,便一起做了“偷听者”。
现在,“面授”完成,星宸和梦优对望一眼,步入内堂。“偷听”已是欺君,若女君功力尚在,他们岂敢如此放肆?“偷听”完了悄悄溜走,不是罪上加罪?
“你们两个,既然听了,就回去写篇‘听后感’来吧。”对二人的请罪,凌霄不置可否,只淡淡说道。
“至于晟儿,明日你就带上獒,去西慈国,跟特战队和海东青一起合训。不仅要巴扎完成人鹰合训,你还要跟巴扎一起完成獒鹰合训和人獒鹰合训。晟儿,你有信心吗?”
“是!司令!保证完成任务!”鼎晟挺身扣靴行礼高喊。鼎晟最兴奋的事,莫过于被派任务。还是如此刺激的任务。獒鹰合训,听听就好玩。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学无止境。”凌霄继续意味深长地提点鼎晟道。
“是!母君,孩儿明白。”鼎晟躬身行礼。后面这句,不是司令对下属的命令,而是母亲对儿子的教导,因此鼎晟前称“司令”,后称“母君”。他知道,母君是要让他去偷师呗。
这一次合训,让鼎晟开了眼界,他才知道,原来世上不仅獒可以训,鸟可以训,就连植物,只要找准了方法,都是可以训的。声音、气味、冷暖……只要找准方法,在人的面前,只有值不值得训的生物,没有训不了的生物。
而巴扎也把鼎晟引为忘年之交。鼎晟是他多年来遇到的,在“生物学”上最有天赋的孩子,这天赋甚至比他自己还要高。很多东西一学就会,一点就通,一通就透,一透就悟,乃是真正的奇才。
特战队经过人獒鹰合训,其作战能力成几何倍数上升。见识到特战队的战力,巴扎也是惊掉了眼球。幸好,他有毒……
特战队,正式更名“特种战队”。而西慈国,也成了特种战队的常驻训练基地。
合训完成之后,凌霄兑现了她的部分,让巴扎与阴间的莲雾公主相见。当然,这个活儿,是让彩虹去做的。巴扎与莲雾公主会面的情形无人知晓,只知道他们会面之后,巴扎烧了莲雾公主的肉身,让她好转世投胎。
而巴扎也遵守约定,与常天遥订立奴隶契约。可是常天遥没有接受,他要巴扎与凌霄订立。因为他要凌霄与他安安心心的在一起,不需要退路,不需要后手,不需要底牌。任何可能会与她相抗的力量,他都不要。他唯一的所求,是她的安心。若是他负了她,她便可以毫无顾忌地甩了他,然后把她的日子过得更好。她不信天长地久的誓言,但是他可以给她天长地久的安心。
后来,是巴扎和鼎晟订立了奴隶契约。因为巴扎犯下的“反人类罪”,终身手铐脚镣,任何时候不得取下。
促使巴扎接受这一切的,不仅是因为约定,还因为那管血。凌霄说得不错,那“镇国之宝”代表的,便是他的祖先,西慈国第二代国主。他也才知道,那“镇国之宝”,是他永远也无法超越的高度,任何人都无法超越的高度。
第二代国主天生带奇毒,成为他终身弄毒的资本,也是他可以只专注于□□,而不必关心解药的资本。那“镇国之宝”除了上百种天地奇毒之外,还有一种绝无仅有的奇毒,那便是第二代国主的精血。“镇国之宝”乃第二代国主“倾尽所有”所制,他要如何超越?而吃了“镇国之宝”的凌霄,便是祖先。现在她的精血里,也有祖先的精血。
做鼎晟的奴隶,也算适得其所。
那八十几万中了天花蛊的人,注定无解。巴扎制成它们,不是为了让人破解它们。世间但凡霸道的东西,注定无解。比如天花蛊,比如冰魄。双绝娘子夫妇致力好几年培育的,可能可以解冰魄的药草,也是注定要失败的。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