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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愧是能随随便便就扔六十万给我的老板。

    三辆越野吉普,一行十三人,我坐的是最后面那辆车,我,板寸男在开车,大发和黑鬼在后排睡觉,真到了这种地步,心里还是十分的紧张,所以一直睡不着,所以在副驾驶上发呆。

    板寸递一支烟,自己手里点着一支,呲着一口大黄牙说道:“小兄弟你还是眯一会吧!要到我们的地方还有好一会呢。”

    我苦笑着摇头,说了句谢谢。

    “其实啊,我第一次跟赵哥下地和你差不多,那时候我刚退役,赵哥是我在连队里的班长,所以混不下去了,也就跟着他入行了。”

    板寸似乎打开话匣子就关不上了,有一句没一句的跟我聊了起来。

    “你们两个部队出身,怎么也干起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盗墓这一行,说伤天害理吧,也算不上,毕竟盗的是死人的东西,可要是说不违法乱纪的话,可抓到又是要挨枪子的活计。

    板寸头熟练的吐出一口烟雾,多年的香烟熏烤,不仅是牙齿焦黄,就连夹烟的两根手指都已泛黄。

    苦笑道:“小兄弟,你以为退伍军人待遇能有多好啊,大好年华没努力工作赚钱,进军队几年,出来发现自己跟外面已经有些脱节了,退伍金也就那么点,有没有一门吃饭手艺,能干嘛?去给人家当保安看门啊?”

    一时间,我无言以对,我混了四年大学,一无是处,要不是家里帮忙,我可能连去当保安人家都嫌弃我体格不行。

    以前还时常觉得,那些什么军人优先什么的让人蛋疼,凭什么他们优先啊?谁不赶时间啊?

    板寸头看我一时无语,又抽了两口烟,道:“也不是说后悔当兵,不是常说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生吗?我不觉得后悔什么,毕竟嘛,路都是人选的。”

    是啊,路都是自己选的,可我这是被路给选了。

    没有再搭话,闭着眼靠在车椅上假寐。

    那时候高速没有现在这么发达,贵阳到铜仁有高速直通,不过我们并没有走高速,或许是怕查车或者怎么样,走的还是上个世纪的老路,坑坑洼洼,车开得十分慢。

    摇摇晃晃之间,脑袋开始有点迷糊,直到有人拍我肩膀时,才慢慢的恢复清醒。

    天灰蒙蒙的带着点亮,不知道是傍晚还是黎明。

    三辆车上的人已经全部下车了,已经搭好了帐篷(当时还觉得,明明有车,干嘛不在车上将就一下,干嘛还有费力搭帐篷,直到后来经常下墓,才知道能在帐篷里好好睡一觉是有多奢侈。)四个帐篷围成一个大圈,几个类似七八十年代那种马灯的东西放在旁边,使周围亮如白昼。

    一共十三个人,包括我在内,不过最惹我瞩目是一个年轻人和一个女人。

    我刚二十岁不到,能被我叫年轻人的说白了也就是个半大的孩子,看上去也就是十七八岁的样子,留着斜刘海,长长的覆盖住了一边的额头,背后背着一个宽布袋,低着头扳手指,感觉周围的一切都和他无关。

    另一个就更厉害了,跟我差不多大的一个女孩子,身材纤细,小胳膊小腿,高马尾,盘腿坐在灯盘,左手轻轻的抚摸着灯,右手支着头,嘴角带着弯弯的笑意。

    时至今日,我依旧记得她的一眉一目,连嘴角的弧度,不是我有多猪哥,只不过因为她给了太多太多不好的第一次罢了。

    其他人都成圆形以大发黑鬼以及那个女孩子为首盘坐或者蹲着,清一色的板寸甚至于光头,一开始觉得大发和板寸是因为军队的习惯,后来才知道,底下的环境太复杂,这种发型是最好的选择。

    叫醒我的是板寸,拉着我坐在圆形的最末端。

    大发的目光扫过所有人,咳咳两声,清了清嗓子道:“人都到齐,这一次撑伞的是我,你们各位伞骨伞布有黑老带来的,也有关虞小姐带来的,伞布和伞骨,各位自我介绍一下,毕竟马上就要交托后背了。”

    或许几个月前我对这番话肯定是云里看雾的感觉,不过现在却是很了解。

    以前民国时期,战火纷飞,各种贼,匪,盗猖獗,不过那时候的人都是被生活所逼,常把自己当做绿林好汉,所有各自有着自己这一行的祖师爷,话头。

    盗墓的,最有名的摸金校尉拜曹操为祖师爷,大多数人肯定都知道,因为曹操手底下有支军队,专挖死人财来做军饷,这支军队就叫摸金校尉。

    可惜啊,摸金校尉一般都是师传徒,父传子,我们这些只能算是散盗,哪怕都是盗墓的,有传承的摸金校尉一直以来都看不起我们这种。

    大发说的这些就是民国时候传下来的话头,《堪风测水》上有记载,所以我懂。

    那时候,一些地主老财,一些小官小商这一类小墓,都是自己单干,吃独食。

    要是踩狗屎运气好,遇到那种一个人吃不下的大墓,这个时候就真是团结就是力量了。

    如果发现的人,在这一个圈子里威望够高,能够自己召集人来,那么他就可以自己牵头,这就叫做撑伞。

    伞骨伞布就是撑伞人叫来帮忙的,当然,也不白帮的,有多少,能拿多少全看运气和本事。

    伞骨主要是对付各种看墓兽甚至粽子,大多数体格强壮,身手灵活。

    伞布一般是熟知各个朝代墓室机关,给撑伞人和伞骨,伞把挡这雨的。

    一般来说,都只会有撑伞人和伞骨伞布。

    特殊情况下才会有伞把,不错,就是现在这种情况。

    撑伞人或许是从当地传说,民间杂记中知道了墓的大致位置,而不准确,这个时候就有伞把的出现了。

    没错,很荣幸,我就是那个伞把。

    在那群秃头大汉的介绍中,我才发现这一行人,分成了两个派别。

    一边是那个女孩子关虞为头领,一边以黑鬼为首。

    女孩子那边是六个个肌肉发达,眼神很凌厉的大汉,全部盘坐在地上。

    黑老那一半圆就随意很多了,大多数都懒懒散散,都是上了岁数的中年人,不过都有一个习惯,摩擦手掌,连带黑老在内,有三个人。

    老实点说,当时的意识一片模糊,连人的名字都没记住,除了大发和黑老,我唯一记住的就是一口大黄牙的板寸和那个小孩子。

    板寸叫洛浮,洛姓还是很少的姓氏,最起码他是我这近二十年来遇见的第一个。

    如果说洛姓比较少见,那么那个小孩子的姓氏就更少见了。

    左良,姓左,他只说了名字,没有说自己是伞骨还是伞布。

    不是和黑鬼一边,也不是关虞那一边的。

    突然间,自己才发现,这十三个人之间的关系比宫斗戏的势力关系还乱。

    关虞那边那一群肌肉男伞骨,黑老和另外两个中年人应该是排除机关的伞布,洛浮站队大发这个撑伞人,再然后就是我这个看上去很牛的伞把,最后是这个左良。

    乱,十分的乱。

    本来就不怎么清醒的大脑,被这么一搅,又给昏头了。

    大发没有介绍我这个伞把,我也不会傻到为了吸引注意力去吹嘘自己的身份和重要性。

    能干这一行的都不是傻子,随便动脑一想就知道了,没必要我多说什么。

    所以,紧跟在左良后,也只是说了我的名字,普通话,咬字很清晰,最主要怕挨揍。

    黑鬼像跟我很熟的样子,冲我点头一笑,我也有点受宠若惊的样子,把头点得比他还低,还孙子。

    看上去很熟络的样子,也不过就见了两次,人在陌生的环境都会依赖比较熟悉的人吧!

    “嗯,好了,既然大家都相互有了了解,那么早点休息,距离目的地还有三个小时的车程,明天一早出发。”大发说完,首先专入帐篷里面,洛浮紧跟在他身后进了同一个帐篷。

    然后黑老和伞布一个帐篷,五个肌肉男一个帐篷……还剩下一个帐篷,也还剩下两男一女。

    左良停下了扳手指的动作,甩了一下指节,咔吧作响,这时候我才发现——这孩子人长得不错就算了,手还好看,非常的好看。

    然后若无其事的走进最后一个帐篷,那个叫关虞的女孩戏谑一笑,道:“怎么,人家一个小孩子都不怕,你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怕的啊~。”然后转身进了帐篷里。

    这一句话说得我脸上火辣辣的,特别是最后那个带颤音的啊!

    起身随后,奶奶的,要怕的也是你,啧啧,两男一女?第一次就这么刺激啊。

    不知道是在车上迷糊太久还是别的原因,躺进睡袋里反而睡不着了,帐篷顶上是透明塑料布,看着无星的夜空,周围两个人呼吸均匀,不过也睁着眼睛。

    左良甚至还没有进睡袋,就那样坐在哪里,不过背后的布袋解了下来,一直摩挲着。

    气氛压抑,我受不了这种环境和无言的气氛。

    很脑抽的问了一句:“你们为了什么来这里啊?”

    刚说完就想抽自己了,你这他娘的不是白痴吗?

    果然,关虞翻了个大大的白银,甩给我一句话:“挖坟啊!刨死人财。”

    这倒没什么,左良那句话才是真的让我嘴皮子抽筋。

    “干大事啊!”

    你不是小屁孩,我才是。

    你是来干大事的,我他娘是被大事干来的。

    (本章完)</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