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天没有立刻躺下,而是坐在椅子上出神地看着这具已经有些黑色皮肤的身体了,上面有很多疤痕,有线条状的,有点状的,看来这些日子在军队里待的并不怎么舒坦。往日里那让女孩子都为之倾倒的是哪个的皮肤此刻已经多了很多的疤痕,这些多是一起没哟的。
叶天躺了下来,和沈经纬这孩子并排躺着。
“二叔,雷家找过你没有?”
沈经纬突然问了一下,让叶天有些没有想到。“没有。他应该不会找到这里的,如果再来了,你再捅他一道就行了呗。”
在手夏的世界里,对策浮躁的东西和狂傲的人,结局一般都是坏人得到恶报,世界恢复和平,然后我们快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从此过上了无忧无虑的好生活。
“二叔,你记得,以后如果还敢有人来找你麻烦的话,尽管告诉我,我直接把军队开过来,踏平了他!有一个,我踩有一个,有两个,我踩俩,如果还有一群的话,咱们就直接扔一颗炸弹过去就是了,然后咱们就跑路,不在国内看谁还能咱们怎么样。”
“瞧把你给能耐的,真要是那样的话,估计你二叔的这点儿家产早就败光了。行了,你先睡觉。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你刚回来,不要累着了。估计现在看北平也是有些任务要完成的。先休息好了再说。”
休息。这些日子一来,沈经纬都是以全力的速度进行爬升着,从最一开始的基层后来,再到后来的侦察连,最后再打到现在的卫兵战士。他的心灵早已经在追逐中奔跑了,现在休息,谈何容易。
雷豹在他心里留下来的影子永远都挥散不去,虽然现在是军中的精英,但是最初的那股无力的挫败感和二叔跪下的影子却始终在脑海里围绕。
叶天把他塞到军队里,起初是为了他的安全着想,但是沈经纬自身心里所想却是大大超乎叶天的预料,复仇的**比他想象的还要强烈,心理受挫之严重也是他事先没有想到的,不然,莫言也不会告诉自己这小子有相当雇佣兵的年头了。到底是要怎样,叶天心里也没谱。
看到沈经纬许久不说话,叶天知道他心里又开始胡思乱想了,从一进门的时候开始他就感受到了沈经纬身上的变化,这种变化以前没有,是在后期养成的。很大一部分就是那次雷豹的事情。叶天不知道该怎么去说这件事情。
“你什么时候归队?”
“一共三天假期,我把攒了半年的所有休息假期都放到了一起,这样还能延长一点儿。”
叶天嗯了一声,又看着天花板说道,“那就好。明天办酒桌的时候,你就给我当伴郎,万一你以后娶不上媳妇儿也能趁着现在过把瘾,体验一下婚礼了的感觉,别说二叔欺负你,我可都给你想好了。不用谢,谁让我是你二叔呢。”
说着说着话,叶天想到死了的公孙牧羊,不禁感慨道,“谁能想到曾经的那个大山里的小毛孩子竟然成了军队的精英呢。世事难料啊,还是俺家经纬有大出息,让你二爷知道了,肯定也得笑出花来,估计棺子里也能找出活灵芝来。好好干,你难耐大着呢,等弄个将军再回来的时候,咱们就在大街上那么一站,看他狗娘养的哪个敢看不起咱们,老子把他跺了!”
“嘿嘿,还是二叔厉害。我现在一穷二白,哪像二叔,有房有车还有一个好看的媳妇儿。胡屁股说了,这种大屁股的娘们儿最容易生娃了,以后肯定能给你生个大胖小子,恭喜二叔了。”
叶天抿着嘴笑了笑,“我有什么好恭喜的,不过是在走的路上碰到了几个肯点拨指导一下我的贵人。哪有脸面说运气呢。运气这东西,其实还是自身的努力和付出占的比例大一些,越努力的人越幸运,这不是一句空话。跌跌撞撞,稀里糊涂,坑过,也被坑过,杀过人,也被人杀过,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说到底,还是为了利益。现在马上我还要启动手里的一个项目,还是经济的,跟钱有关。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成功了。小子,你可得好好的啊,最好能当上一个将军。等哪一天老子混不下去了,我就直接过去找你了。你可得我养老送终,别弄的我临了连一个摔盆的人都没有。”
沈经纬看着上面的天花板笑了笑,没有说话。
“经纬,你还小,很多东西都放不开,所以才活的有些累,如果你把眼界打开了你就会发现,其实很多时候,你都在自欺欺人,或者用自欺欺人这种说法也不太对。总之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谁不是磕磕绊绊走过来的,一帆风顺的话,飞机都要掉下来。”
“二叔。”
“嗯?”
“我想爷爷了。”
叶天眼睛一软,到底还是孩子啊。
对于叶天的婚事,所有人都是不遗余力的。本想低调办完婚事的夫妻俩却遇到了好管闲事的干妈沈雪霈,二话不说就替他们把办婚事的地点由一家中档型酒店改在了天河大酒店。任由叶天说出了百般借口和理由,就被沈雪霈以一句“你一辈子能结几次婚”给顶了回去。这婚事,也就由他们做主了。
似乎是真的把叶天当成了自己那个已经故去的儿子,这次的婚事也都是大都经由沈雪霈亲手操办的,从唐素身上那身价值百万的瑞蚨祥老字号师傅亲手赶制出来的旗袍到她的婚车、花童、食物和化妆品,事无巨细,像是打扮自己的女儿一样打扮着叶天的媳妇儿。
旗袍不是每个人都能穿的起的。要有身段儿,身材臃肿定然是穿不起来的,还要有气质,俗艳之人穿旗袍,只会更加俗不可耐,生生让人以为这是从八大胡同里走出来的风尘女子,气质一般的人,也只是借了衣服的一个样子,形在而神散。唯有与众不同的气质才能真正地驾驭起一件旗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