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教育改革{第1/1页}
从天启二年开始建立师范学堂后,前期是一年就毕业,朱由校想等到教师基本上满足后再实行两年的学制。但一直到天启八年,依然是一年学制,因为根本就没有教师满足的时候。
天启四年,在南直隶开办了南京师范学堂,在四川开办了成都师范学堂。天启五年,在陕西开办了西安师范学堂,在湖广开办了长沙师范学堂。天启六年,在广东开办了广州师范学堂,在福建开办了泉州师范学堂,在山东开办了临清师范学堂。天启七年,山西开办了太原师范学堂,河南开办了洛阳师范学堂。
天启三年毕业的那一届学生,在分配到各处学堂后,很多人都在天启四年被朝廷重新召回,然后再派到了各地的师范学堂担任教师。在师范教育中,对民族的认同感教育是第一位的,第二位就是官话的学习了。所有的师范生必须说得一口流利的官话,当然是北京官话而不是凤阳官话。而且要求在任教时必须用官话教学,使学生至少要能听懂官话。
天启七年九月,朝廷将教育这一块从礼部划拉出来,正式成立了教育部,部长便是原京师大学堂师范学堂的副校长杨鹤。这人打仗不大行,但是抓教育确实是一把好手。各地师范学堂的建设和人员配置基本上是他负责的,事后无论是厂卫还是廉政公署,都称赞其“账目清楚明白,无一毫错处。任用均以才德论,无有一例徇私。”
朱由校已经命令翰林院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制定了《教育法》,《教育法》规定,每年的教育经费,均由户部按一年的税收总额按比例拨款。天启八年到二十年为每年税收总额的一成,然后再根据情况来决定是增加还是减少。
这个拨款数额已经算是非常非常高的了,因为全国的小学堂本来就不多,中学堂更是只有十来所,所以大量的钱便被用来兴修学堂。朱由校对杨鹤的要求是五年之内,各个布政司至少要有一所师范学堂,北京和南京要有两所。每个乡必须保证要有一所小学堂,每个县要保证有一所中学堂。
《教育法》规定,所有年龄六岁到十五岁的大明男子或女子,均可以在国立小学堂学习两年,如成绩优异,则可以继续在国立中学堂学习两年。而其中成绩优异者,则可推荐入京师大学堂或各省师范学堂学习。
这个成绩优异,只能是按考试成绩。所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将永远被免除进入大明学堂的机会,并且追缴前面学习阶段学费的十倍,而参与作假的教师则永远开除教师资格并入狱十年。
《教育法》对教师和学生的要求也非常严格,里面有繁多的教师师德规范,象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礼物,象不得击打学生臀部及手掌以外的部位或导致其受伤,象不得对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或者利用教师身份获得任何好处……教师只要有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都会被永远取消教师资格,并且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
每个学堂都会邀请地方的开明士绅及有威望的人士组成学堂董事会,董事没有薪资,权力却极大,专门负责监督学堂的各项行为,能够对上级教育机构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有这样一个机构对学堂进行监督,应该可以使教学环境更加纯净,教师也不敢有太多出格的行为。
而学生中凡属有忤逆教师管教行为的,无论是言语还是行动,都会被永远开除学生资格,并记录在案,不得参与大学堂的入学考试及科举考试。欺压同学的行为也会被直接开除,若是年满十二岁,则会被送入辽东农场进行一年的劳动改造。
朱由校看到这个《教育法》草稿的时候,觉得对学生要求实在太严格了。觉得应该给学生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却遭到了群臣的一致反对。叶向高认为,一个教师爱学生,学生爱老师的学堂,才能培育出真正对大明有用的人才。一个学生如果对教师都忤逆,对同学都期压,那这个学生根本就不配读圣贤书。
朱由校喃喃地说道:“难道我们不应该让学生快乐地学习吗?这样的学校不会压抑他们的天性吗?”
叶向高笑道:“陛下,学习本来是掌握技能的过程,也许有些人在学习中是快乐的,但那应该只有极少数,在这殿中的我想应该不多。白首穷经通秘义,这读书之事,本来便是苦事,何来快乐之言。”
朱由校不死心地说道:“日后我们在全国各地都建立了足够多的学堂,所有的学生都会进入小学堂,中学堂里学习。总有些人是不愿意学习的,那时怎么办呢?”
叶向高道:“要到这一天,不知还要多少年,老臣是看不到的了。只是老臣觉得,小学堂便是掌握基本的书写和算术方法的,这当然最后要让所有人都懂才行。但中学是为大学选拔人才的,为什么要所有人都进中学堂学习呢?有些人天性便不爱读书,那我们让他们懂得民族大义,知道要爱华夏,爱大明,爱陛下便可,会写自己的名字,会看看书报便可,简单地算数记账,不会受到商人欺负便可,何必要学那么深呢?对他们又有什么好处呢?”
朱由校道:“可是到了那个时候,你即使是种田,还是做什么事都要一定的技能,而中学堂便是学习其原理的时候,不学又如何能够在这世上立足呢?”
徐光启上前道:“陛下,掌握某项技能,并不一定需要知道原理的。象我们的钢厂,那工人只需要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就行了,而炼钢的原理要知道做什么呢?小学堂学习之后,便可以在钢厂先实习一段时间,然后就懂得了流程,自然就成为了一个合格的钢厂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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