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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16章 拆掉自己的木屋

    哒哒哒。

    马蹄声在砂石路上碾过,骊龙马昂着头颅,黑色的马鬃迎风飘荡。

    这条主干道,已经修建了两个多月,每天基本上维持着180名平民工人,每人一天一个铜板的报酬。也就是说,这条路一天花费180个铜板,两个月,总共花去一万多个铜板,大约1枚金币。

    有时候,人力就是这么令人叹息的便宜。

    从各地搬运来的石头,都被敲碎成指甲盖大小的碎石,平铺在地面上,混合着东海岸的海沙,让整条路显得十分干净整洁。

    没有水泥,碎石和海沙踩上去,总会不知不觉沾上一点掉进鞋子里。

    “可惜荆棘岭只是多石头的土丘,石头个头也很小,连石板都没办法切割。否则的话,将主干道修建成石板路,会更漂亮。”李斯特觉得有些遗憾,小镇实在太贫瘠,周围资源也极度稀缺。

    他现在卖了两次黑珍珠,钱袋鼓鼓的,足足存了五百多枚金币。

    可是却无法立刻转化成资源——牲畜不能多买,牧草量少;建筑不能多建,人手不足;道路不能常修,石料不够;荒田不能多种,工具稀缺。

    便如今天,全镇开始修缮木屋。

    道路便没有工人施工了。

    平民们在巡逻队、文书小吏的监督下,开始检查自己家的木屋结不结实。梁柱裂开的要上报更换,屋顶破损的要上报补洞,窗户松动的要上报加固,墙角腐朽的要上报修理——平民们热情很高。

    因为领主大人提供修缮材料。

    这让平民们,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不上报就是吃大亏!

    “或许,我应该开始烧砖,石头不够砖头凑。”李斯特看到轰轰烈烈的木屋翻新大会战,心中想到。

    石匠和木匠就是异世界的建筑工人,平民住木屋,贵族住石头城堡。

    在鲜花镇,只有李斯特的城堡,是用岩石垒砌并用糯米作为凝胶材料。糯米的价值,非常贵重,糯米孕育的精灵,被称之为“墙精灵”。它的价值不在于可以吃,而在于具有很强的粘结效果。

    没有水泥,墙的凝结,要么用泥土,要么用糯米。

    很幸运的是,郁金香家族有一只糯米小精灵,所以伯爵修建的城堡,都很奢侈的用了糯米凝结。

    这样的城堡,比起泥土凝结的城堡,坚固很多倍,而且可以修建很高。

    譬如李斯特的城堡。

    推去房顶的尖塔形屋顶,还能继续加高几层。

    “转头的烧制,几乎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找到适合烧砖的粘土,就能烧出合格的砖块……不过,烧砖要建砖窑,还得用到煤炭,没有煤炭的话,至少要有木炭。不经过摸索,恐怕烧不出合格的砖块。”

    喜欢看书,喜欢没事瞎琢磨的李斯特,懂得知识还挺多。

    他懂得硝石制冰、粘土烧砖、手工造纸、黑火药配方、土法水泥、蒸馏白酒、胰子配方、望远镜、烧制玻璃,等黑火药配置成功连手榴弹都能造出来。此外什么水车、犁、风车,鼓捣鼓捣也能说出一个大概原理。

    但知识想要转化为实物,绝非简单事情。

    最大的制约就是材料和人工。

    硝石制冰需要硝石,如果不是找到一座超小型硝石矿,制冰就是一句空口号;烧制玻璃也一样,需要石英砂和纯碱,石英砂大概需要找到石英矿脉,他记得是那种看上去有点透明的石头。

    但纯碱是什么,是苏打吗?

    他记得做稀饭的时候,需要放点儿碱,草木灰中可能有少量的碱,可是烧玻璃的纯碱从哪弄?

    黑火药除了硝石,还要硫磺。

    水泥需要石灰石。

    “严格说起来,我貌似还不知道硫磺、石灰石长什么样子吧?”李斯特忽然想起来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他光知道硝石可以制冰,石英可以烧玻璃,石灰石可以造水泥,硫磺可以配炸药。

    但石灰石、硫磺,长什么样子?

    此前他只知道硝石是白色的,很多书中都提到过,长在厕所、墙角上面,后来经烟雾任务提示有超小型硝石矿,才成功发现硝石。

    真要让他自己去寻找硝石矿,恐怕白了头都找不到。

    “石灰石这名字比较俗,大概是一种常见的石头,跟大理石、花岗岩有没有关系?至于硫磺,是不是得从火山口找一找,据说火山口都是硫磺味道的。”

    此刻李斯特觉得。

    真实的自己,远比想象中的自己,要无知的多:“这就有点尴尬了……但我肯定知道烧砖的土从哪找!”

    理论上烧砖要用粘土,就是那种可以烧成红色砖块的土壤。

    但不追求质量多高的话,大部分土壤都可以用来烧砖,稍微有点粘性的土壤,就算不错的材料。

    鲜花镇这样的土壤还是很多的。

    “等任务完成,我就召集一批农奴,为我烧砖,我要用转头盖房子。”盖火焰菇大棚,盖厕所,盖猪马牛羊圈,盖工厂厂房。再盖个足球场、篮球场,养一批职业球员,没事过来打比赛。

    “还是得花时间去找石英、石灰石和纯碱,水泥、玻璃的用处,非常广泛。”

    然后他忽然想道:“其实我是一名贵族,享受生活才是我应该做的事情吧,为什么我整天想着的,都是搞发明、研究?”

    他曾经是一名文科生。

    不是理科生。

    大学学的是信息管理。

    “生活如此美好,我可不想当一名魔法师。”

    正在他骑着马,思绪飞扬时。

    不远处街道边,嘭咚一声,一间木屋竟然倒塌了。

    李斯特抬手遮挡阳光,看向那边,一群人乱糟糟的看着热闹,他便吩咐扈从骑士:“怎么回事,去询问一下。”

    扈从骑士很快将一名现场监督的巡逻队员带过来。

    巡逻队员跪在地上,回答李斯特的提问:“回领主大人,是大嗓门的亨特,将自己的木屋拆了。”

    “将自己的木屋拆了?”

    “是的,我们亲眼看到亨特拿着棍子,用力敲打自己的木屋,将几根支撑柱子敲断,然后木屋就倒了,亨特也被埋了进去。不过他没被砸死,只是砸断了一条胳膊。”

    “他为什么要拆了自己的木屋?”

    “额,亨特听说领主大人的城堡,会提供木屋修缮的材料,所以,他想要换掉自己的木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