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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哪怕是大家看着王华华这么明目张胆的占便宜,内心各种不满。但是,碍于林可的情面,那也是什么也不能说的。

    而林可因为也不是那么想要闹腾麻烦,所以,直接就默许了王华华这个奇葩的存在。不过,一圈下来,还不得不让林可佩服。

    王华华的口才,那妥妥的就是金牌培训师的存在哈。一句话,林可说的直白到不能再直白,而同样的意思表达,王华华却能用通俗的话说出来。

    而且,更是容易让大家听着不犯困。林可觉得自己完全是可以把王华华一个人先带出来,然后把这个培训的任务再交给她。

    当然,林可也是要试听几场的。要是操作合格了,那肯定是放手让王华华开始的。毕竟,王华华的表现可圈可点的,也是得到了其他四个人的认可。

    再说了,其他几个人也不得不承认,要是依着林可的培训。那干巴巴的,效果肯定是不如王华华厉害的。而且,王华华说的也对的。

    要是林可走了,那她作为最亲近的妯娌,那肯定是要接手林可留下的摊子的。要不然,她婆婆李翠翠肯定是要闹腾的整个上洼村都不得安宁。

    大家也是十分气愤,但是,回家被家里人一通劝说,也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不过,这个时候,大家又想到了村子里留守的张花花。

    觉得名字叫花花的都是厉害角色,不动声色的就能得到最好的位置。要是知道是这样的结果,那大家是说什么也不会同意的。

    当然,跟王华华争取不过来。但是,跟着张花花肯定是能争取一下的。毕竟,张花花的性子特别软绵。比起王华华的泼辣,那完全是个小绵羊。

    不过,这一切那都不是问题。问题是张花花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就偏偏的更入林可的眼。当然,知道林可也是要走的。那林可走的时候,尽量不要惹事。

    要是知道是自己招惹了林可的不高兴,那家里人都不会让自己好过。毕竟,现在全村子都把林可当成了福星。

    要是这个节骨眼上惹了林可,那就是惹了财神。所以,四个姑娘(张梅花,张青青,齐梅梅,齐瑶瑶)哪怕是心里不高兴,也是不会直接表现出来的。

    而林可却是不管这些的。毕竟,先挑哪个村子开始当第一个幸运村子,那都是老支书他们定的。林可知道,肯定是那种村风比较好的。

    而且比较稳定的,要不然,特别村风彪悍的村子,那肯定是不想考虑的。不要到时候面包作坊的普及没有做到,还白白的夭折了这次行动。

    这顶大帽子扣下来,大家是没勇气来承担的。不过,几个人有了新人的加入,那妥妥的开始互相努力竞争了。大家卯足了劲的开始认真。

    哪怕是回家了,也是加班加点的开始练习一天学到的东西。这还是让林可十分吃惊的。毕竟,大家都是什么水平,林可这么久了也是知道的。

    现在居然一下子就这么厉害,讲真有些不适应。但是,这也是林可希望看到的。毕竟,有人努力,总比养一群懒散不上劲的手下要好。

    林可更是知道,以后这四个人,肯定是要独当一面的。要是可以,以后说不定自己其他培训上,也会请这四个人帮一把忙。

    当然,要是林可全部的投资都放到了地产上。那说不定就不用这几个人,而是改用王华华。哪怕是跟着王华华要好的也是行的。

    反正,林可是特别相信人以群分物以类聚。除非是特意结交,否则一般都是相似磁场的人更容易走的近。而林可这辈子,觉得自己要走几个能说会道的。

    毕竟,自己一直都不擅长这块。当然,自己不会和这样的人合作,而是直接雇佣这样的人。毕竟,这种人,完全是口甜心黑的主。

    完全是不顾别人能怎么样,和别人哪怕是一分一里也是丝毫不让。但是,要是用别人的时候,那就是不遗余力的利用。

    总是不压榨完人家的最后一点血,不甘心。所以,哪怕是要用王华华,那也不是合作,而是雇佣。总之,主动权必须掌握在自己手里。

    两个多星期的培训结束以后,林可也是考核了王华华的培训能力,觉得这人的确是这五个人里面,最厉害的一个。

    就直接带着这人在最近的一个村子开始培训。当然,这个村子也不是说就靠着上洼村,而是离着上洼村比较近的一个村子。

    因为林可的调整,所以,老支书也不得不做出相应的调整。完全不是一开始想着用周边的村子,往出去推销面包。毕竟这个时候的面包,还没有密封袋。

    时间一长,那妥妥的是坏了的。哪怕是依靠附近几个村子,那也是卖的不是特别远的。当然,现在林可这么做,无异于断了垄断的买卖。

    这也是让老支书特别烦恼。却也不得不依照林可的话。毕竟,这个时候,那股风还是没有完全降下去。要是真的杀个回马枪,那自己一个家子都倒霉。

    与其有赚钱的命,没有花钱的命,还不如真的来个法不责众。毕竟,这个时候,连带着县里、市里、省里都有了参与,那自己还怕什么啊。

    到时候,自己这个村子,不仅仅是状元村子,更是积极带领附近村子发家致富的模范村子。有了这个省级的模范牌子,那就是护身符啊。

    这点,林可可是一个劲的给老支书强调了几次。毕竟,有了这个护身符,那可是比其他的都值得。有了这个,哪怕是真的遇事的时候。

    只要能说会道的人,肯定是能扭转局面的。而林可几次提到王华华就是个嘴皮子厉害的。老支书也是有意开始观察王华华了。

    一通观察下来,还真的觉得张生旺运气不是一般的好。那真的是能遇到两个这么好的儿媳妇,真的是把一辈子的好运气都花光了。

    当然,要是以前说起张生旺,那真的最多的就是这人特别耳根子软。特别喜欢听儿媳妇的话。而从现在至以后的未来,老支书直接确定:

    大家提起张生旺,不再是说张生旺多么多么耳根子软。更不会说李翠翠多么多么的泼辣。而是人家娶到了两个特别厉害的儿媳妇。

    大儿媳妇,那是妥妥的厉害人一枚。要是没有林可,那上洼村整个都不会发展的这么好。那就是整个上洼村的福星。

    另一个,看看那张嘴,以前就是知道厉害,那也是只以为都是农村人,吵架厉害。却没有发现,人家在正事上,也是能顶的上啊。这可是难能可贵了。

    不过,轰轰烈烈的扩大事业版图的事情,闹腾了两个星期,别人依旧是热热闹闹的。而林可却觉得自己终于解放了。

    毕竟,王华华为了表现好,那也是拼了。直接把两个宝贝疙瘩都送到了李翠翠跟前,白天那两个熊孩子是直接蹭到林可家里吃饭。

    把林可的家里当成了自己的另一个家一般,当然,张宝蛋是被林可彻底个给改造了一番。要是不给张月娥留吃的东西,那就直接没有他的了。

    而且,以前张宝蛋连扫地这样的事情,那是沾也不沾手。但是,在林可的调教下,完全是必须会扫地,而且要是扫不干净都是不可以的。

    顺带着,林可教之之,他们两个就是旁听。而现在的之之,说话那都比之前叠字强多了。可能更是有小孩子,他们之间交流更容易。

    再加上,林可完全不知道,之之是自己有一个空间补充体力。只要是觉得累了,那就是自动的去喝一口空间的水。然后整个人又精神奕奕。

    不过,另外两个熊孩子,可是被之之给虐的不行。林可去做饭了,那就留着三个熊孩子一起去练习字。

    而林可回来检查的时候发现,两个大孩子居然不如之之的字写得好看。那个高兴哈,立刻激动的抱起之之就几个大大的口水印子。

    可是把张月娥和张宝蛋两个羡慕的不行。林可当时只顾着高兴自家儿砸,完全是没有注意到另外两小只的羡慕。要不然,肯定也是要抱抱的。

    但是,因为没有注意到,所以另外的两小只那叫一个羡慕吆。看着之之的眼神都是暗搓搓的。不过,很显然之之不要看着年纪小。

    但是,情商那绝对的是妥妥的高出了张大军和林可这对父母。感受到了来自哥哥姐姐的嫉妒,赶紧特别狗腿的抱着哥哥姐姐,一人一枚湿吻。

    林可看的直接哈哈大笑,可是把两个熊孩子给笑的脸红的不行。而林可完全是没有意识到,比起自己的开怀,更是要去抱抱两个宝贝。

    四个人一起欢快的吃饭,而为了表示庆祝家里多了两个陪着之之的好朋友。所以,林可是特意声明了,做的这么丰富,那就是为了感谢他们两个。

    两小只也是觉得得到了满足,而不是担心自己成了林可的负担,被林可给嫌弃了。因为吃的好,两个孩子那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横向发展。

    当然,之之也是不例外的。毕竟,三小只搭伙吃热闹。原本平时只能吃几口,甚至半碗的饭,结果到了最后,林可都发现饭不够吃了。

    看到自己儿子也开始胖乎乎的,林可就各种高兴。觉得这样也是挺好的。反正,自家也不是缺那一口吃的。不过能让自己宝贝儿砸长长肉也好。

    所以,林可是特别高兴的每天换着花样的给三小只做吃食。而三小只也是各种给力,只要是林可做出来的,那都是能一扫而光。

    林可完全是开启了调教之之,顺带提高自己厨艺的创造力模式。但凡前世听说过的好吃的,那都是要尝试着做一些出来的。

    哪怕是用辣子爆炒出来的,那都为了能给之之三小只吃到,直接旁边放着温热的白开水。然后把菜放到开水里过一下。

    哪怕是味道变了很多,但是,也不影响他们能吃哈。再说了,这个时候的猪大肠,那真的是不如后世的好吃。

    而就是热水过了一遍的猪大肠,张宝蛋和张月娥也是吃的津津有味。连带着,之之都吃了很多。当然,洗猪大肠这个艰巨的任务,那就张大军的。

    林可完全是受不了手抓着猪大肠那种腻滑滑的感觉,想要吐都觉得吐不出来。好在,张大军看到林可把大肠泡在盆中,主动就去清晰了。

    而哪怕是盐珍贵,林可也没有稀罕。直接往里面撒了大把的盐,这样才可以洗的更干净啊。而剩下的,林可也是直接留给了张大军。

    因为怕三小只吃的上火了,林可直接又给三小只熬制了冰糖雪梨。三小只,除了之之主要是吃梨,其他两小只是可以喝糖水的。

    而张大军回来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爆炒猪大肠,也是各种高兴,觉得既然这么好吃。那以后自己没事也可以多去几次屠宰场。

    或者是直接跟张二叔把他们家里的猪大肠,多买几副。反正,自己媳妇的手艺不差。买回来,这么便宜的食材,还能有这么好吃的味道,那就是赚了。

    所以,接下来的几天,在林可和几个孩子目瞪口呆中,每顿饭必上之菜就有一道肥肠。要是刚开始还特别喜欢吃,那到了后来,林可都无语了。

    毕竟,这么重口味的东西,那是说什么也不能给三个孩子多吃的。毕竟,吃多了上火这件事,林可可是十分清楚的。

    而几个小孩子,那是眼馋肉肉啊。不过,看到林可又给他们炸猪肉条,才放下来猪大肠的事情。每天都吃肉,还要喝一杯牛奶。

    那以前就是直直一个人的伙食,现在居然连带着这两个宝贝疙瘩也带上了。家里一下子就多了一项花销。不过,林可还是觉得没事的。

    毕竟,这个时候的牛奶,那真的比起后世算便宜中的便宜了。林可也不计较这么几块钱。毕竟,不是以后每天都要给两小只加餐的。

    ps:谢谢一直不离不弃的亲们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