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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9章 陈鑫的收藏2

    华夏帝国的太上皇静静走在摆放他收藏的宝库里。

    身后一步开外跟着老太监曹大官——在陈鑫欣赏收藏的这一个小时里,曹少钦都会紧紧跟着他,免得陈鑫在这一个小时里出什么事。

    但也不会打扰他,因为伺候了陈鑫一辈子的曹大官知道,这半个时辰就是现在陈鑫最幸福的时光。

    既然是最幸福的时光,当然要让陈鑫自己慢慢回味。

    曹少钦看着陈鑫的目光一个个从圣旨、书籍、金花中飘过,每一件珍藏都让这个老头子流连忘返。

    然后,陈鑫越过这些有关天家亲情的纪念,来到那些让陈鑫为之自豪的收藏品面前。

    陈鑫提起一根铁管子。

    曹少卿很清楚,那是世界上最早的火铳,一门20毫米口径的火门枪——陈鑫自己的发明。

    这东西并未真正装备部队,第一批只造了20挺,与现在那些士兵抵肩瞄准射击的新式步枪不同,这东西需要在后面插一支棍子,开火的时候,士兵需要用一只胳膊把它夹在腋下,然后另一只手用火绳点火射击。

    由于枪管短,装药量不足等原因,这东西威力平平{比神臂弓强一点,能破甲,但也没有太显眼的优势},有效射程比软弓还要近一些,装填速度慢的让人心焦,而且由于无法瞄准,准确度简直惨绝人寰。

    说起来,几乎全是缺点,曹少卿自己估计,如果有军队把这玩意当做武器使用,大概会被只有弓箭的选锋兵打成狗。

    但是,曹少卿同样清楚,这看似笑话一样的铁管子,就是横扫天下的华夏帝国野战军手中的主战武器,最初的形态。

    陈鑫当时曾经得意忘形的对曹少钦说:“这是人类第一次把可控的化学能用在战场上!它的意义怎么形容都不过分!”

    化学能是啥,没读过几本书的曹少钦并不清楚。

    不过,这话确实就是事实。

    火门铳发明半年后,陈鑫召集的工匠改造出第一支火绳枪,过了两年,火绳枪开始大规模装备新军部队。

    又过了两年,新军跨过辽海,进入辽东半岛作战,从而开启了华夏帝国对鞑靼黄金帝国大反攻的序幕。

    因此,陈鑫没有收藏火绳枪,没有收藏燧发枪,没有收藏火帽枪,自然也没有收藏如今正在列装的击针枪,却偏偏收藏了这件玩具。

    盖因它是这一切的起源。

    陈鑫说:“起源一定不能是最好的,因为这意味着此后再也么没有进步。但起源一定是最值得纪念的,因为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

    陈鑫放下火门枪,开始欣赏一枚金币。

    这玩意,跟陈鑫送给自己老婆的金花同出一脉——都是占领扶桑后,那里的大金矿出产的第一批黄金铸造的。

    曹少钦觉得,太上皇收集这件东西,大概是为了纪念当时,伴随着扶桑金银涌入,以韩昆为首主持的币制改革。

    作为一个太监,曹少卿并不清楚铸币税的巨大经济效益,因此他至今不太明白,扶桑那每年几百万两金银实物,到底是怎么让华夏帝国在数年时间,财政收入翻番的。

    不过,现实就是现实,既然已经发生了,那就得承认其真实存在。

    曹少钦猜测,这东西让国库从此有可用之财,这大概就是陈鑫收集这么一件纪念品的意义所在?

    他猜对了,但不是全对。

    这个世界上只有陈鑫和韩昆{现在可以再加上欧扬}知道,陈鑫对扶桑是有一些私仇的。

    占领扶桑首都江户后,陈鑫曾经下令:“在此搜杀扶桑30万以祭天!”

    当时的江户城{就是现在的东京}男女老少全加起来都没有30万人,但陈鑫心意坚定,不杀够数目绝不罢手。

    于是扶桑占领军扩大杀戮范围,先是江户周围三十里,后又扩大到150里,直到真真杀够了30万扶桑人之后,陈鑫才心满意足的下令封刀。

    当然,那都是过去的事了,那个时候,陈鑫还年轻,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手握几十万大军,做事自然随心所欲。

    要是换到现在,他大概会不屑于下类似的命令,事后还得意洋洋的垒成景观祭天。

    要知道,陈鑫一辈子只主持过两次类似的仪式。

    其中一次是左鹤林阵斩黄金大汗之后,陈鑫亲自主持献捷太庙;另一次就是这次对旁人来说有些莫名其妙的屠扶桑30万祭天。

    陈鑫放下手中的金币,双手合十默默念叨几句。

    也不知道他是在为谁祈福——反正曹少钦可以肯定不是为那被杀的30万扶桑人。

    然后太上皇接着欣赏他的收藏。

    一架破破烂烂,管道扭曲,锅炉炸裂的蒸汽机。

    当然,这是世界上第一台蒸汽机,为了得到它,陈鑫先后为科学协会投入2000万元,还开出200万的花红,只求一台能运行10个小时以上的蒸汽机。

    这就是陈鑫花2200万买来的那个东西,它一共连续运行了8小时55分钟,然后就炸了。

    实际说起来,根本达不到陈鑫定下的花红要求,不过,陈鑫仍然对此非常满意,并支付给蒸汽机改良者200万足额悬赏。

    然后,这台彻底炸毁的蒸汽机就成了陈鑫的收藏。

    类似的藏品还有很多,放在别的地方,绝大多数只能卖废铁——比如从韩首辅家里买来的那台“自动蒸汽铠甲”。

    毫无实用性,穿上根本走不动道,拼上老命挪几步,百分百会摔倒在地。

    但陈鑫就是喜欢,而且和那些至少具备先行价值的发明放在一起,搞得曹少钦觉得这些玩意早晚也能发明出来似得。

    嗯,还有一台用木框和丝绸搭建起来的怪鸟——发明者希望用这种东西实现自由飞翔——不是那种用热气球系留在半空中一动不动的飞,而是想去哪就去哪的飞翔。

    可惜发明者第一次试飞的时候,不仅摔坏了自己的发明,还把小命搭进去了。

    那个发明家一时之间成了天底下著名的大笑话,直到陈鑫听说这件事后,花了20万元把这个东西买了回来,还强迫科学协会给发明者追授一枚银徽为止。

    一个小时的时间很快过去,医生曾经嘱咐不要让太上皇过于劳累。

    曹少卿轻轻飘到陈鑫身边,小声说:“陛下,该回去了。”

    “嗯~~~。”

    陈鑫从鼻腔里喷出一丝不情愿,但现在医生最大,他也只能遵从医嘱。

    “接下来要做什么?”

    “一个外国使节想要求见您。礼部听取了她的理由,觉得您应该见见她。”

    “外国使节?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陈鑫摇摇头,不满的说:

    “礼部那些家伙,不让我玩,却给我安排工作,这是不让我劳累的样子?想什么呢?”

    “礼部文大人说,您见见她,跟她聊聊,对您的心情会很有好处。”

    “嗯?见外国使节会让我心情愉快?为什么?”

    “奴婢不知道。”曹少钦低着头老老实实的回答。

    “算了,既然是文大人说的,那就见见。”

    陈鑫摇摇头,礼部的文尚书不喜轻言,但言之必践,既然他都这样说了,陈鑫也只能暂时选择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