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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 风格的再现是名著翻译的精髓 (1)

    ,最快更新傲慢与偏见最新章节!文学风格之如人的气质和风貌,一部作品缺少了它就失掉了其赖以存在的独特和个性。如果在一部世界名著的译本中没有完整地再现原作的风格,那么这部世界名著的价值将会受到损害,它将会失去其“这一个”区别于“那一个”的个别性。因此,在我们目前所进行的名著翻译和重译过程中,我们应该把风格的再现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以使我们的名著翻译能较以前有一个大的提高。因为尽管我们的译者们的翻译原则多有不同,不过有一点我想我们大家是都能赞同的,那就是在译作中尽可能充分和完美地再现原著的风格和内容。尤其是在一部原著已有几个译本存在的情况下,如果译者要想再译这部名著,那他就必须深刻地看出各个译本的短长,深刻地研究原著的风格,从而能尽可能地克服这些译本的短处,借鉴别人的长处,发挥出自己的所长,旨在最大程度地再现出原文的风格,而和已有的译本不相雷同。唯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真正促进翻译事业的发展。而唯有如此,你的译本才会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而不至于被大浪淘沙给淘汰掉。

    以上的文字既可说是一个开场白,也可说是我在译毕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和这部《傲慢与偏见》后所产生的一些感触。下面我便将该书的风格作一简短的分析,然后就王科一先生、孙致礼先生和我的译本中的一些译例做一比较,看看在风格的再现方面,各有什么短长得失。

    这部作品描写的是体面人家的生活和交往,看似平凡而琐碎,作者的风格却能雅而不俗。她的这种优雅精美的风格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证明:1.这是作者刻意追求和保持的一种风格,奥丁斯把自己的艺术比作是在“二寸象牙上细细地描写”,要想在在二寸象牙上做文章,那显然是一种精雕细刻了。所以我们译者在翻译这部作品时,也须用极细腻的笔触去再现她的这一风格。2.书中叙的都是上流社会人物的生活、举止和谈吐,虽也提到佣人奴仆,只是一带而过,鲜有对他们言行的描写,唯有达西家的老女管家赞美达西先生的那一番话例外,而那也主要是为了给伊丽莎白的感情发展提供一个依据,作品所描写的人物群决定了它现在的这一高雅娴适的风格。3.每个主要人物的言谈都极富于其性格的特征,而且也都符合于他们各自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对话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单凭他们的说话,你就不会认错了人。而贯串于全书字里行间中的作者的嘲讽,也正是从这些各具特点的人物谈吐之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的。

    译例比较:

    1.“mr. Be,how can you abuse your own childrensucay ?You take delightVexing me.You havepassionmy poor nerves.”

    “You mistake me,igh respect for you areard you mention them with consideration these twenty yearsleast.”

    “Ah! Younot know what I-suffer.”

    “But I hope you will getover, and livesee many young menfour thousanear e into the neighbourhood.”

    王科一先生译文:

    “我的好老爷,你怎么舍得这样糟踏自己的亲生女儿?你是在故意叫我气恼,好让你自己得意吧。你半点儿也不体谅我的神经衰弱。”

    “你真错怪了我,我的好太太。我非常尊重你的神经。它们是我的老朋友。至少在最近二十年以来,我一直听你郑重其事地提到它们。”

    “啊!你不知道我怎样受苦呢!”

    “不过我希望你这毛病会好起来,那么,像这种每年有四千镑收入的阔少爷,你就可以眼看着他们一个个搬来做你的邻居了。”

    孙致礼先生的译文:

    “贝内特先生,你怎么能这样糟蹋自己的孩子?你就喜欢气我,压根儿不体谅我那脆弱的神经。”

    “你错怪我了,亲爱的。我非常尊重你的神经。它们是我的老朋友啦。至少在这二十年里,我总是听见你郑重其事地说起它们。”

    “唉!你不知道我受多大的罪。”

    “我希望你会好起来,亲眼看见好多每年有四千镑收入的阔少爷搬到这一带。”

    我的译文:

    “班纳特,你怎么能这样来数落你的孩子?这样子来烦恼我是你的乐事。你对我的可怜的神经,没有一点儿同情心。”

    “你错怪我了,亲爱的。我对你的神经是非常尊重的。它们是我的老朋友了。我洗耳恭听你提到它们至少已有二十年了。”

    “啊!你不知道我所受的痛苦。”

    “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战胜这痛苦,活着看到许多一年有四千英镑收入的小伙子们住进邻里来。”?

    班纳特先生浑身都是机智和幽默,他对智力平平爱发牢骚的妻子的看不起,使他一跟妻子说话,总是要用他那哲人式的简洁语言对她嘲讽。因此嘲讽和简洁是他与妻子对话时的最大特点。

    为了节省篇幅,我们只就画线的部分进行比较:前两个译文由于都是把放在原文句末的时间状语放到了句首来译,人为地拉长了句子的长度,难免会多少影响到班纳特简洁谈风的再现。第二个划线部分,笔都认为把“getover”和“livesee”这两个短语直译过来,似乎能更多地表现出班纳特的那一嘲讽的口吻。另外,在表现的细腻方面,笔者觉得王的译文略胜于孙的。

    2.“I admire the activityyour benevolence,”observed mary,“but every impulsefeeling shouldguidedreason。 and,inopinion, exertion should alwaysin proportionwhatrequired.”

    王科一先生的译文:

    这时曼丽说道:“你完全是一片手足之情,我很佩服,可是你千万不要感情用事,你得理智一点,而且我觉得尽力也不要尽得过分。”

    孙致礼先生的译文:

    “我佩服你的仁厚举动,”玛丽说道,“但是千万不能感情用事,感情应该受到理智的约束。依我看,做事总得有个分寸。”

    我的译文:

    “我很赞赏你的这一出于疼爱之情的举动,”玛丽说,“不过,任何一种感情上的冲动应该受到理智的支配才是;我的看法是,出力应该总是与其所被需要的相符才好。”

    玛丽是一个不问时事、很少参加社交活动、一味死啃书本的女孩子,她说话时咬文嚼字,堆砌词语而很少有内容可表达。作者模仿她的这种谈吐,正是对这一类人的一种嘲讽。笔者前面已经提到过,作者的细腻文风也表现在人物的谈吐恰似人物的性格这一方面,因此笔者认为尽可能多地再现玛丽说话的句式和其所堆砌的词语,是与体现原文的细腻风格有益的。在这段译文里,我照搬了原文的句式和一些词语,所以这儿数我的译文最长,在可读性方面也许要受到些影响,在这里就要看译者们是如何取舍了。王、孙两位先生选择了可读性,我选择了细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