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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京城早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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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王朝对夏卓夜的屋子的印象,那肯定非“简单”二字莫属。不是“简约”,而是“简单”。桌子是桌子,椅子是椅子,外加一些日常家电和几处装饰之外就再没别的特殊了——顺便,连墙体都没有粉刷。

    “啧啧,这也太简单了,一点不符合你的身份啊。”王朝环顾四周,希望能够看到一件内敛的奢华物件儿,可惜他失望了,什么玛瑙,什么翡翠雕刻,什么红木家具,通通没有。

    夏卓夜微微笑道:“不然你以为呢?”她当然不会无聊的告诉王朝,屋子里的家具都是她请京城里的老手艺人做的,木匠啊,竹匠之类的。当然,那些老手艺人也只是最普通的手艺师傅,不是什么隐士名匠。

    “咦?这东西……”

    王朝看着一方摆在壁炉上方的青砖,以他的感知一眼就看出了这青石砖有苗头。

    物品:秦王宫青砖

    介绍:始皇帝时期修砌秦王宫之砖石。受始皇帝气运温染,蕴含微弱龙气。

    效果:龙气镇压,群邪辟易(极其微弱)。

    品级:黄品

    价值:9595天朝币/一块

    啧啧,一块砖就将近10000块,建造一整座王宫那得多少块砖,又得多少天朝币?

    王朝笑道:“难怪你这屋子没有被怪物破坏。丧尸也只在屋子外游离。都是这个块砖头的功劳。”夏卓夜道:“这是在潘家园随手捡的漏。那会儿可没有感知能力,觉得喜欢就拿回来了。只花200块。你喜欢就拿去吧。”

    “我要这东西干嘛使啊?”说着王朝眼睛就乱瞄,“你卧室在哪儿呢?”

    夏卓夜似笑非笑,“怎么?你还想来?”王朝道:“你想哪儿去了?思想这么不纯洁。你也是,你要早说你有了宝宝,前天晚上怎么也得悠着点不是?伤着了怎么办?”

    夏卓夜懒得搭理他,就把王朝领到了自己的卧室。

    这里最醒目的就是四排暑假!把卧室的前后左右四堵墙都给占满了。王朝扫了一眼,发现这些书的摆放非常杂乱随意,都有什么《中西方政治导论》,《希特勒:从乞丐到元首》,《罗马帝国兴衰史》,《论美国的民主》等等。

    乖乖,我家媳妇看得都是些什么书啊!

    “这么多书?”

    “人丑就要多读书吗。”

    “得了。这句话要是有道理我就可以永远和书籍说拜拜了。”

    这话的意思不就是说“我王朝很帅”嘛!

    夏卓夜还以两个大白眼球。

    王朝拿起床头柜上的的一个相框,里头有五个人,中间那老人可不就是那位CCTV七点档的主角之一嘛,然后两边是一男一女,男的儒雅女的雍容,然后就是夏卓夜和另一个青年。

    那青年和夏卓夜有六分相似,尤其是眉眼间的神韵几乎一模一样。不用说这位就是大舅哥了。尤其扎眼的是,这位大舅哥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转,不苟言笑,眉如利剑,气质犹如一柄出鞘的利剑。

    夏卓夜从王朝手里拿个相框,轻轻的抚摸,道:“真想早一点见到他们……”

    “放心,会很快的。”

    不久,夏卓夜的助理黄馨找了上来,禀告夏卓夜说李慕苹他们回来了。

    李慕苹现在是夏卓夜麾下的骑兵队的队长,之前受夏卓夜之托带着骑兵队去探路。眼下大雪纷纷,地面积雪几乎达到了膝盖,开车非常困难,就是骑马也是一步一陷,但也总好过徒步。

    王朝和夏卓夜来到楼下,李慕苹朝王朝点了点头,然后就对夏卓夜说:“雪太大,马也跑不快,走不了太远。倒是没有遇到什么危险。想来大雪对怪物的影响也不小。”

    这是当然了,自然灾害一视同仁,管你是人还是怪物都一起祸害。

    王朝道:“都到了这里,也不急于一时。等几天看看。这雪也总不会一直下下去,雪停了再想办法也不迟。”

    夏卓夜无奈的点点头,“只能这样了……”

    突然王朝耳朵一动,“嘘!”

    夏卓夜等人立即屏息静声。

    王朝刚才听到一声几乎难以听见的枪响,然而他有着55的感知,这声枪响并不能逃过他的感知。王朝立即拿出“听诊器”,扩大听力覆盖范围。

    果然,在呼啸的暴风雪声中,王朝扑捉到了明显的枪声和人声,“在那边,有枪声!”

    夏卓夜道:“是度假山庄的后面。”

    王朝道:“我过去看看!”有枪就有人,有人就有嘴巴,有嘴巴就能说话,就能了解到这片地区的情况。

    夏卓夜道:“我们也一起去。”王朝摇摇头,道:“他们有枪。你们留在这儿做好警戒。又不是去打架去打架,再说雪这么大,人多未必是好事。孟晴跟我去就行了。”

    夏卓夜便从衣服架子上取下王朝的“狂蟒风衣”给王朝披上,“那你小心!”

    王朝便带着孟晴一个跳跃翻过别墅的院墙,消失在了暴风雪当中。

    关于如何“踏雪而行”,王朝对此颇有经验,比如穿上他早就准备好的特制“雪地鞋”——就是将鞋子和两块板子钉在一块儿,增大和雪的接触面积,基本上就不会陷进雪里。

    “雪地鞋”对速度肯定会有一些影响,可是不穿“雪地鞋”脚完全陷进雪地里对速度的影响更大,还不如穿上这种怪异的“板子鞋”。

    王朝和孟晴两人循着枪声走,直接就翻出了度假山庄的围墙。这后边是一处向下的斜坡,坡度大概三四十度的模样,斜坡上稀稀拉拉的生着树木。那些树木都已经被厚厚的雪覆盖,望过去就好像是超大号的冰激凌。

    枪声就是从坡下的传来的。

    雪太大,能见度极低,入眼除了雪花就是雪,除此之外啥也看不到。王朝对孟晴道:“你到魔方里去。”孟晴却摇头道:“朝哥,我想和你一起行动。”王朝看了她一眼,道:“好吧。那你小心跟上。”

    两人踩着“雪地鞋”笨拙的走下坡,没多久不仅枪声越来越清晰,同时还能听到野兽的暴戾狂躁的嘶吼声,听这声音估摸着是豹子一类的生物。

    光听声音就知道是一群人在和野兽厮杀!

    这事儿要是搁青云市那边王朝才不会无聊到凑上去呢,然而眼下需要获取京城地区的情报,他就只能“傻不拉几”的往前凑了。

    又靠近了大约二十来米,“老花镜”就将几个“重点”用高亮红光给划了出来——至少是处于战斗状态,“老花镜”都默认为敌人,以红光标注。

    巧了,王朝恰好看到一头爬行生物以迅猛之速度将一个人扑倒在地,那人才刚惨叫出声就戛然而止。接着那头水牛般大小的爬行生物就几个蹦跳远离人群。

    突然枪声稀稀拉拉了起来。

    “开枪!开枪啊!”

    “操!没子弹了!怎么办!?”

    “我也没子弹了!”

    “怎么办?凉拌!杀!”

    枪声彻底停息,剩下的人聚成一团,手握着兵器吆喝:“来啊!来啊!”“带种的就滚出来,和爷们儿单茬!”“滚出来啊,给爷爷滚出来!”

    九个人对付一头生物,都还带着枪,这伙人的战斗素质一般般。那爬行生物想来也不咋地,否则不会在要死一人之后就远遁,而是直接将剩下的人都咬死。

    从那些人的反应来看,那头爬行生物不仅速度超绝,善于偷袭,同时也善于隐匿。

    王朝的脑海中本能的就浮现出一些相关信息。只要是有一定经验的末日幸存都具备这一技能。不过任凭那生物的隐匿能力如何,都逃不过王朝的“老花镜”。

    这个时候那头生物好巧不巧的就在王朝的前头,背对……菊花对着王朝,显然它完全没有发现王朝,毕竟两者相差怎么也有一百来米。

    王朝取出“黑木耳”,悄然爆发战气,并将战气注入“黑木耳”当中,瞄准了那头生物的“大后方”……考虑到暴风雪的影响,王朝特意将枪口偏转了一些。

    还好这里的树木并不密集,不然子弹就要给树木阻挡了。

    开枪!

    瞬间“老花镜”标注出来的红色高亮身形就缺了一支左后腿,那头生物当即就发出一声痛苦的嘶吼。

    王朝暗叹一声。打偏了,没能命中关键目标。还好至少没有“脱靶”,射断了它一条腿。

    没辙,暴风雪的天气对子弹的命中破坏太大了,也难怪之前那伙人拼命开枪都射不准,因为就算是瞄准,给暴风雪一吹也没准了,更别说那怪物还窜来窜去,很难瞄准。

    王朝没迟疑的再开两枪,然而王朝的运气就好像突然欠费了一般,这次两枪竟然均未射中。孟晴就道:“朝哥,我去吧。”王朝也不再浪费子弹,抽搐01号“正义唐刀”说:“一起去。”

    怪物的惨叫当然也引起了那就个幸存者的注意,但是他们任然聚成一团,不敢贸然行动。

    那断了一只腿的生物本来还能在雪层上奔跑,可也许是损失了一条腿,另外三条腿就在它的挣扎中陷入了雪层当中,使得它再也无法“踏雪而行”。

    王朝和孟晴冲了过去,一人一刀照着它的身体就落下,这头生物就发出一声惨叫,成了“正义唐刀”下的又一个亡魂。

    此时王朝才有功夫细看。这狗生物果然是一头异化的豹类生物,个头相当于一头成年的水牛,不算小了。浑身都是洁白如雪的毛发,不见一丝杂色,完全和白雪融为一体。

    王朝若不是有“老花镜”估计也很难凭肉眼发现它。

    另外它的爪子也比较肥大,上面长满了密集成团的毛发,这大概就是它能够在雪地上奔跑而不陷入雪里的原因。这怪物天生就是雪地的猎杀者。王朝也不曾讲过这样的异化怪,不过让他取名他肯定用“雪豹”这个词。

    总不会有人偏偏不用“雪豹”这个词,而用什么“棉花豹”“白豹”之类的吧,那也太没艺术细胞了和眼力劲儿了。

    王朝拖着“异化雪豹”的尸体,一路上拖了一条血痕,这血刚一流出来还冒热气儿,但一见风就凝固,可想此时的温度有多低了。

    由于暴雪眼中影响视线,所以直到王朝走到那九个人十米以内他们才看到王朝。

    那九个人立即警觉,充满敌意的盯着王朝,以及王朝手里的猎物。

    “别紧张,我没恶意,”王朝说着就将这头最多lv4的异化雪豹丢过去,正好落在他们的身前,“这是见面礼。咱们谈谈?”

    九个人面面相觑。他们身上都裹着厚厚的衣服,一看就知道是东劈西凑硬往身上塞的,只有其中一个人有一件连着帽子的羽绒服。不出意外的话,这个穿着羽绒服的应该就是这伙人的老大了。

    “这头……这头黑豹是你杀的?”其中一个人不可置信的看着地上没有半点动静的尸体。

    “黑……黑豹?”王朝愕然,忍不住道:“你们管这白花花的东西叫黑豹?”

    穿羽绒服的男子道:“看来朋友对它还不了解。它的毛发颜色是会昼夜变化的。白天是白色,黑夜是黑色。本来是叫黑白豹,叫着叫着就成了黑豹了。”

    “……还真懒,一个字都省略,”心里嘀咕一声,王朝道:“嗯,原来如此。我刚刚来到这边,还不了解。这东西就当是我的见面礼,烦请你们给我介绍一下子这边的情况。如何?”

    羽绒服男子等九人看着地上的“黑豹”尸体,眼中迸溅出惊喜的目光,这一头“黑豹”的收获就足够他们吃喝十天半个月了。当然不是直接吃肉,而是用皮肉骨去换粮食。这肉虽好吃,也想吃,可他们吃不起。

    羽绒服男子忙道:“没问题,你……您想知道什么?我知道的一定全都告诉您。”在他想来能够轻易杀死“黑豹”并将它随手送人,这样的人肯定不一般,还是用上敬称吧。

    王朝道:“有关这片地区的你所知道的一切。比如京城还在不在?情况如何?”

    如果这羽绒服男子是NPC当然听不懂王朝的话,但是玩家就肯定能听得懂,所以也省了王朝问他“你是玩家还是NPC”。

    只听羽绒服男子道:“您也是玩家?哦!你说京城啊?呵,京城早就没了……”(未完待续。)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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